云南泸水县的李女士与徐先生是再婚夫妻。2012年结的婚,因为年龄大就没再生育子女。李女士的父亲年迈,老徐心疼妻子的操劳,主动放弃了工作,专心在家照料岳父。这一干就是十年,其间,他给老人端茶喂药、陪诊陪护,把老人照料得无微不至,自己却渐渐与社会脱节。
2020年,心有愧疚的李女士给老徐手写了一份字据,承诺每月给老徐3000元生活费,一年后再为他办北京户口。老徐攥着字据满心暖意,觉得付出终于得到了认可。可承诺还未来得及兑现,感情就出现了问题,双方矛盾渐多。
2023年李女士起诉离婚被驳回,2025年再次起诉。老徐彻底心死,但不甘心的提出:我耗光青春照顾你父亲,该得经济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李女士需要支付老徐50万元离婚补偿。
一、家务劳动补偿,不是只赔给“全职妈妈”
很多人以为,家务劳动补偿是给全职妈妈的。其实是误解。民法典第1088条写得很清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关键词是“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不分男女。
这个案子里的老徐,在家照顾岳父十余年。岳父不是他亲爹,是他媳妇的爹。他一个女婿,替妻子承担了本应由妻子承担的赡养义务。法院认定他“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因此支持他要离婚补偿。
二、50万补偿,法院是怎么算出来的?
法院不是拍脑袋定的,考虑了如下因素:
第一,照顾的时间够长。十余年,不是三五年。老徐放弃了个人发展、工作收入、社保积累。这些隐性损失,法律要予以认可。
第二,有字据。2020年李女士自己写过“每月给3000元生活费”,说明双方曾经认可老徐的劳动有对价。虽然字据不完全算合同,但法院把它作为重要参考。
第三,兼顾公平和履行能力。50万不是小数目,但也不是天价。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夫妻财产状况,法院觉得这个数既肯定了老徐的付出,李女士也拿得出来。
三、结尾
有人说:这女婿真惨,伺候老丈人十年,最后只拿了50万分手费。平均下来一天不到140块钱,比住家护工还便宜。
也有人说:这女婿真精,伺候十年老丈人,离婚还能拿50万,比上班强。
网友见仁见智。家务劳动虽无法量化,但一定有价值。只不过,这笔账平时不结,离婚时才算。
郑重声明:以上不构成“鼓励离婚”的建议。家庭幸福比50万值钱多了。但如有万一,咱也得知道“账”该怎么算。
(案情综合自豫法阳光、固始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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