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沈传虎

专注民商事诉讼仲裁律师

  • 24

    文章
  • 811924

    阅读

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专栏:合同 2022-04-29 3896 0 原创 举报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关条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是否判决准予离婚,法院主要是要考察夫妻双方是否确以感情破裂。故民法典依然留了第五项兜底条款,以适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里比如说一方有不能生育等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此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举报声明:

本文由入驻华律自媒体作者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更多排行
日排行 周排行 文章排行榜
按问题找律师:
城市律师推荐:
区县律师推荐:
热门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