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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死刑辩护律师-吴晓洪律师
吴晓洪律师
如有法律需求,欢迎直接来电进行咨询,文字咨询不一定能及时回复!吴晓洪律师,执业二十多年,专业律师;桂林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第二名;桂林市专家法律服务团成员。  从1998年2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执业二十多年,获法学学士学位。二十多年的办案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驵,承办过多起重大复杂以及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诉讼结果,深得当事人肯定和好评。  2000年办理桂林临桂城市信用社集资诈骗刑事案件,为该信用社主任周某辩护,涉及资金二亿多元。2001年办理河池地区矿产资源局副局长黄某贪污、受贿刑事案件,经辩护黄某获得从轻处罚。2003年代理桂林市某旅行社被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行政诉讼案,一审、二审均胜诉,为该旅行社保住了经营旅游业资格。2004年至2005年代理桂林市某房产公司与80多名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胜诉,胜诉金额二千多万元。2005年代理桂林荔浦县林业局副局长张某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刑事案件,经辩护张某被判处缓刑。2006年办理财务人员蒋某贪污刑事案件,为蒋某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2009年办理张某贩卖假烟非法经营刑事案件,张某被指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经辩护张某被判处三年半徒刑。2011年经办广西盗车集团刑事案件,涉及金额近千万元,为米某作从轻辩护获得成功。2017年-2018年办理了两起本地区重大复杂的毒品刑事案件,被告人均获得从轻处罚。2019年代理新疆某央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一审胜诉金额达1000万元,对方上诉后,二审维持一审判决;2021年5月继续代理该公司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2800多万元。2021年3月为某从事国际贸易的广州商人涉嫌诈骗提供辩护,经与检察院交涉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未被批捕,获得无罪释放。  2002年10月本律师参加桂林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获第二名。2010年5月当选为桂林市专家法律服务团成员。  本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债务纠纷案件、刑事辩护案件等。担任过多家房地产公司、旅行社、生产销售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了大量专业的法律意见。本律师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力争把当事人的每一个案件办好案件。本律师将以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致力于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桂林死刑辩护律师-秦有荣律师
秦有荣律师
秦有荣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0710242358,专职执业17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带领的律师团队精通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务、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行政诉讼、单位法律顾问等法律实务。律师团队代理过大量各类诉讼、仲裁及非诉案件,其中数十件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特别擅长刑事辩护,为涉嫌盗窃、诈骗、抢夺、抢劫、强奸、猥亵、绑架、失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医疗事故、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妨害公务、污染环境、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组织容留卖淫、组织领导传销、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滥伐林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偷越国边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渎职犯罪和金融犯罪等300多件刑案当事人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或者不起诉,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熟悉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二审案件的办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经严格评审,秦有荣被广西律师协会评定为桂林市首批刑事专业和公司法专业律师。律师团队先后担任数十家公司、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竭力为顾问单位保驾护航! 秦有荣律师现任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桂林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被聘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桂林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广西律师协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先进个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广西律师行业热心公益奖,被评为2016—2018年度桂林市优秀律师、2015—2019年度广西优秀律师、2019—2020年度优秀仲裁员和2021年度广西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温馨提醒:本律师专业敬业、诚实守信、服务优质、收费合理!
  •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

    韦莉莉律师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2024.04.09 15:26
  • 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

    一、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如果你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你仍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审理离婚案件,并确认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可能会准予离婚。在具体操作上,你可以先尝试与...

    韦莉莉律师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2024.04.09 15:23
  • 购销合同多久算合同终止

    一、购销合同多久算合同终止购销合同多久算合同终止要看购销合同约定的终止期限,如果有约定终止期限的,则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

    扈强律师 保险理赔,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2023.11.29 09:58
  •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 其二,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违约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等。比如,购买的电器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 其三,赔偿损失。这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方式,违约方需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失去的可以预期获得的利益。 其四,支付违约金。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当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合同的标的、违约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其五,定金罚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应按照定金规则处理。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广西-桂林2025-01-12 17:51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以下是一些要点: 1. 确定直接抚养方: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包括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教育等方面的责任。例如,“孩子由甲方(某一方)直接抚养,负责孩子的日常照料、教育等事宜。” 2. 另一方的探视权:规定另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包括探视的时间、方式等。比如,“乙方(另一方)享有每月两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六上午 9 点至 12 点,探视地点为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约定的其他地点。” 3.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如一方出现严重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或者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例如,“如甲方出现对孩子实施虐待、遗弃等行为,或甲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直接抚养孩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4. 违约责任:明确如果一方违反抚养权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协议的履行。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约定抚养权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确保约定合法、合理、可操作。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广西-桂林2025-01-12 16:494位律师解答
  • 租房一般不需要进行专门的消防验收。通常情况下,是出租房屋的房东或业主需要确保其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条件。 房东有义务保障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配备灭火器、疏散通道畅通等。相关消防部门会对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整体进行消防验收等监管工作。 如果租房者发现所租房屋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缺失、电线老化等情况,可要求房东进行整改,以保障自身的居住安全。若房东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租房者可向有关消防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其督促房东整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虽然租房本身一般不需要消防验收,但租房者有权利要求房东确保房屋的消防安全,以保障居住的安全和稳定。
    广西-桂林2025-01-12 16:194位律师解答
  • 强制拆除违建通常需要以下程序: 首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相关行政部门需依据法律法规,对认定的违建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法定程序下作出责令违建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决定,并送达给当事人。 其次,进行催告。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行政部门应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告知其不拆除的后果等。 然后,组织听证(如有必要)。如果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相关事实和依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审查。 接着,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经催告或听证等程序后,若当事人仍未履行拆除义务,行政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给当事人。 最后,实施强制拆除。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行政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程序合法、措施得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在实施强制拆除前,对违建内的财物等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广西-桂林2025-01-12 13:21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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