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养老金有哪些规定?怎么办理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参保单位有什么义务,养老保险金按什么比例交?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怎么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目录
一、参保单位有什么义务
(一)参保单位应尽的义务包括:
1、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
2、按照核准的数额到地方税务所缴纳失业保险费;
3、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4、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告之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参保单位享有的权利包括:
1、向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记录;
2、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名单和有关材料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障;
3、对不落实有关政策的经办机构或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据实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一)提供材料: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工伤签定有期限吗 2026-05-27
工伤鉴定有期限。 1. 单位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2.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详情]
什么情况下必须签劳务合同 2026-05-27
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比如建筑工程中按项目周期雇佣的工人,工作结束合同终止,此类适合签劳务合同。 2.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3. 退休返聘人员。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再次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签劳务合同。 4. 企业外聘专家、顾问等。这些人员不纳入企业正式员工编制,提供专业服务,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独立劳务提供者。如个体工匠、家庭帮工等,他们自主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方签劳务合同。[详情]
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2026-05-27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单位不续签需提前通知劳动者。若单位决定不续签,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三年,月工资为5000元,单位不续签时,应支付3×5000 = 15000元的经济补偿。 单位不续签虽有自主权,但要依法履行通知和补偿等义务,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详情]
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算工龄吗 2026-05-27
1. 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通常是算工龄的。 2. 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就开始计算工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试用期内的工作时间应计入工龄。 3.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经历,无论是在本单位还是其他单位,都应累计计算为工作年限。这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涉及到退休待遇、年假天数计算、经济补偿等方面,工龄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比如,计算经济补偿时,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补偿标准的,试用期的工作时间也会被纳入计算范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