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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提问:我单位是北京一家公司,我单位有一女职工,该女职工每月工资4000元,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休产假4个月,该女职工已经领取了生育保险津贴12000元,问,我单位还需要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吗?
解答: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
近一段时间,向我咨询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关系的问题比较多,为了维护更多女职工的权益,我就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作一总结。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关于产假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大家对于题目的内容是否都了解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问: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答:不能。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
答:不能。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
妇女在怀孕生产的时候,只要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达到缴纳年限和申报条件,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那么,生育津贴有多少钱,生育津贴要缴纳个税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关于生育津贴一般多少钱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如下:
顺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25%+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11529元
剖腹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50%+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剖腹产30*(2268/30)=14742元
生育津贴怎么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
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津贴怎么发?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怎么算?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案例:
李女士是某酒店员工,自2009年起担任客房主管职务,月工资4000元。2011年10月15日,李女士生育一女,并休产假至2012年2月22日。期间,酒店仅为李女士缴纳了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未为李女士缴纳生育保险。李女士休产假期间,酒店也未向李女士支付生育津贴。为此,李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酒店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法院审理后,按照李女士月工资标准,判令酒店支付其相应的生育津贴。
厂内罚款受法律保护吗 2025-02-06
厂内罚款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没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只有行政机关等法定主体才有权实施。 2. 但如果在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约定,且约定的罚款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同时罚款金额合理,那么这种厂内罚款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被认可的。 3. 然而,如果厂内罚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罚款标准过高不合理等,那么这种罚款就是无效的,员工有权拒绝支付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厂内罚款受法律保护或不受法律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详情]
老板拖欠农民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2025-02-06
当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 先与老板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在沟通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 如果沟通无果,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老板的行为进行调查,并督促其支付工资。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材料。 3. 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农民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要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充分的证据。 4. 对于仲裁结果,如果老板仍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农民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总之,农民工在遭遇工资拖欠时,要冷静应对,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情]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是最佳时间 2025-02-06
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通常是在工伤医疗终结后进行。一般来说,伤势相对稳定且已停止治疗的情况下,较为适宜进行伤残鉴定。 1. 如果是单纯的肢体损伤等较为明确的工伤情况,在伤后 3 个月左右,身体的恢复情况基本稳定,此时进行鉴定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出伤残程度。 2. 对于一些复杂的工伤,如涉及脑部、脊髓等重要部位的损伤,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通常在伤后 6 个月甚至更久,等身体的各项功能恢复到相对稳定的状态后再进行鉴定,这样才能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但也不能过于拖延,以免影响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等相关事宜。总之,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最佳的伤残鉴定时间。[详情]
开除人要当场结清工资吗 2025-02-06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开除员工时应当当场结清工资。这是基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当场结清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否则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因财务等原因无法当场结清工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确定了支付时间,也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 总之,用人单位开除人时是否要当场结清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有相关法律问题或争议,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