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应诉合同纠纷时,被告主体需采取积极措施。主要步骤包括:首先,若被告认为被告法院无管辖权,应于收到诉状十五天内向审判机关递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其次,审查原告的诉讼主张是否具备法律支撑,与法规规定是否相符;再次,调查原告的诉求是否具备实质事实依据,以及所递交证据的有效性及证明力;最后,如须呈示有力证据,务必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内提交给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四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