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离职之时遭遇薪资拖欠,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寻求与雇主协商予以解决;其次,前往所在地劳动局内部设立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敦促雇主纠正错误;最后,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雇主逃逸且未支付工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联合其他员工共同维护权益;第二,搜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雇主账户,查询欠款人资产,有望尽快追回所欠工资;第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局主要负责处理本地区拖欠工资问题,可联合执法,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雇主,劳动局有权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