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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劳动报酬纠纷律师

苏州劳动报酬纠纷律师-郭慧慧
办案经验丰富,帮助过1144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郭慧慧律师是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在律师行业已经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擅长处理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事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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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一月,工资是否照常发放?

对于在职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待遇,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支付金额可以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但是不得低至该标准的80%以下。此外,除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述情况外,在医疗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而需将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期限结束。关于病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两年,则病假工资为其基本工资的60%; 2. 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两年到四年之间,则病假工资为其基本工资的70%; 3. 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四年到六年之间,则病假工资为其基本工资的80%; 4. 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为六年到八年之间,则病假工资为其基本工资的90%; 5. 若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超过八年,则病假工资为其基本工资的10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基本工资÷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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