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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翟敏律师
房产律师翟敏律师
翟敏,吉林雅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吉林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实习律师指导老师;长春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春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特聘导师。翟敏律师主要擅长房地产业务,二十多年来一直潜心研究法律理论和实务,承办了大量的房屋买卖纠纷、业主维权、房屋执行异议、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等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和诉讼实操经验,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风格严谨、勤勉敬业,善于从纷繁复杂事实及疑难法律问题中寻求突破口。长期以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及良好的执业水准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翟敏律师深刻洞察到,当今互联网信息时代,zhuan业化是律师行业之发展必然趋势,zhuan业化才能给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因此在雅成律所创立之初,定位于房产法律服务的zhuan业化发展战略;并将团队化与平台化融入律所团队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精英团队。主要执业领域:房地产,乐于研究和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执业准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座右铭:做一名平凡而伟大的律师,做有良心的律师。翟敏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1、曹某等21位业主诉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加违约金)2、杨某等6位业主诉德*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返租商铺,解除买卖合同)3、洪某诉海南三亚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别墅,先抵押后销售)4、王某诉良*房地产公司商品房认购纠纷(认购协议效力)5、万*房地产公司诉杜某、李某房屋执行异议纠纷(执行异议)6、管某诉东*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用途争议)7、豪*房地产公司诉姜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追偿权)8、华*房地产公司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首付分期)9、金*房地产公司诉王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按揭贷款逾期偿还)10、周某诉王某、光*房地产代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包销)11、段某诉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房抵债)12、赵某诉尚某房屋确权纠纷(借名买房)13、李某诉*家房地产代理公司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交易税费争议)14、李某民诉冯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升值损失)15、王某诉李某香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产权过五争议)16、王某源诉张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定金双倍返还)
长春房产纠纷律师-司明华律师
司明华律师
司明华律师,女,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现执业于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1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业办理婚姻继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保险纠纷、劳动争议、公司股权纠纷等案件。2009年被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实习指导律师资格。?2018年被授予长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8年被授予吉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9年的专职执业律师经历,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出了有效的办案方法与办案模式,特别是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处理办法。曾办理过数百起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了诸多公民个人、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了无数经济损失,受到了众多客户的一致信赖和好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中逐步向如何防范中小企业劳动纠纷,为企业劳动纠纷提供预防风险方案,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等企业法务方面发展。其业务还逐渐渗透和延伸至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形成了完善的专业法律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担任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咨询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曾任中国石油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暖总公司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司明华律师具备中年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工作业绩,深受委托人以及法律界的认可和赞许。主要工作履历:1、2000年-2003年吉林诚信律师事务所2、2003年至2013年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3、2013年1月至今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4、2010年至今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咨询顾问
长春房产纠纷律师-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系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刑事中心主任,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研究,承办了数百件刑事案件,刑事辩护的工作中,用技术驱动法律,将数据引入办案,用案例大数据分析法,预测案件定罪量刑,同时针对办案人员进行背调检索,对办案人员裁判思路和习惯进行分析,辅助支持制定庭审办案策略。实践证明,这一服务特色在经济类犯罪中的辩护效果尤为突出。同时,其在专业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更是凝聚了丰富的人脉资源。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力求多方资源整合,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思路,从而达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王刚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如下:无罪案例1、公安部督办“长春首座地下水毒加工”案,涉案麻黄碱1000公斤,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诉,被告人孟某某被无罪释放2、涉嫌诈骗800余万元的被告人初某,经有效辩护,在羁押675天后,获法院无罪判决,得以释放.3、涉嫌侵吞、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的孙某某,经有效辩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孙某某无护,4、长春市某区某局长姚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姚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5、汤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侦查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汤某某重获自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6、江某某涉嫌诈骗某集团公司一百余万元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对门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江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7、何某因在境外涉嫌洗钱犯罪被我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何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何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8、刘某涉嫌“案值数千万元沉香投资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刘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刘某未被追究刑事言任9、浙商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刑事拘留,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10、李某某涉嫌使用虚假车辆合格证抵押借款涉嫌诈骗数百万元,辩护人介入后,检察机关先后两次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而释放,李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11、某高校教师张某某涉嫌行贿、挪用公款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12、雷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开展历时一年的辩护工作,最终检察机关对雷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雷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13、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作,最终在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影响案件1、轰动全国的长春304盗车杀婴案,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两审终官判决被告人周某军死刑。2、中纪委督办吉林省部级央企高管以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涉案受贿数千万元,经辩护审判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此后因涉及新证据经南判监督程序,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五年3、历任我省某地级市市委常委涉嫌贪污一案,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缓刑。4、原吉林省某正厅级十部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辩护工作,被告人重获较轻刑罚5、原省属高校副校长涉嫌受贿一案,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获缓刑释放。6、美国公民“劳伦斯”故意伤害案7、巴布亚新几内亚公民“尹安”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改判案件1、考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辩护人二审辩护,改判考某某十五年有期徒刑。2、衣某某涉嫌盗窃煤炭一案,一审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人二审辩护,改判缓刑。3、马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经辩护人二审辩护,改判二年余4、雷某某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辩护人辩护,二审改判缓刑。5、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经辩护人辩护,二审改判缓刑。6、王某某涉嫌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辩护人二亩辩护,改判王某某缓刑。变更较轻罪名案例1.赵某某因涉黑犯罪被提起公诉,经有效辩护,最终赵某某未被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涉案罪名由六个减少到四个。2、潘某因盗窃运钞车押运款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职务侵占的辩护意见,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潘某的预期量刑从十年以上降为最终判决的五年余3、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以诈骗罪起诉至法院,王某某终获缓刑得以释放。4、林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林某某获缓刑得以回归社会5、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经有效辩护,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6、因“杀人碎尸”逃亡23载的孙某某,经辩护人有效辩护,获死缓得以保住性命.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实施细则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和量刑建议工作,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范围,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七种常见犯罪的...

    杨马强律师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2024.12.27 15:07
  • 关于新公司法88条法律适用及历史回顾

    一、有必要回顾一下历史。1、2013年公司法修改,注册资本改为全面认缴制,于是开始慢慢产生一些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比较长的公司,随着出资认缴时间较长的股东转让股权,慢慢就产生了认缴出资时间未到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是否还要承担责任的案件。2、案件进入法院之后,引发了普遍的争议,有的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有的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根据...

    杨马强律师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2024.12.26 11:00
  • 借条、欠条、收条模板

    “借条”,又称“借据”(或“打条子”),通常指在借用别人金钱(或财物)时所立的“字据”,由借用人(通常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单方出具,用以表明在双方之间存在一定“债权债务”关系。借条①为XXX之故②,今收到③XXX④(身份证号码XXX)⑤以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⑥出借的人民币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杨马强律师 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 2024.11.29 10:06
  • 农村宅基地和房产证有啥区别
    房产纠纷3分钟前更新

    农村宅基地和房产证有啥区别?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买卖;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所有者有多项权利。二者在权利性质、范围、可交易性、取得方式等方面存在区别。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

  •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可以过户到我名下吗
    房产纠纷10分钟前更新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能过户到你名下,婚前房产一般属购买方个人财产,过户属赠与行为,赠与人具备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等即可办理,需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后房屋归你,决定前要谨慎考虑。

  • 只有一套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房产纠纷17分钟前更新

    只有一套住房能强制执行吗?一般情况下,一套住房满足一定条件可被强制执行。若被执行人有其他房产或住房超生活必需标准,或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特殊情形,住房可能被执行,执行时法院会考虑其居住权益,是否执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

  • 20多年前买的农村宅基地,现在可以做过户么
    房产纠纷25分钟前更新

    20多年前购买的农村宅基地能否过户要具体分析。购买者符合申请条件(为本村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等)、原使用权人配合、转让经组织同意,可过户,要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登记;不符合条件(非本村成员等)则转让无效,不能过户。

  • 拆迁地皮有钱吗
    房产纠纷33分钟前更新

    拆迁地皮有钱吗?拆迁地皮是否有钱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拆迁会给被拆迁人含地皮补偿等费用。城市规划区内拆迁会根据地皮因素评估作价补偿。特殊情况如拆违法建筑可能无补偿,有纠纷等也可能利益不足,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规政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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