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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司犯罪律师-苏义飞律师
苏义飞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合肥
5.05
15257
累计执业年限18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地:合肥执业18年
综评5.0 帮助15257人 获好评数48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公司犯罪、取保候审、刑事辩护、职务犯罪

律师简介 苏义飞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055110律师门户网创始人兼刑事部主任,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2018年以全所最高票当选安徽金亚太律所优秀合伙人,2021年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犯罪典型案例。苏义飞律师曾担任合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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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司犯罪律师-李先民律师
李先民律师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
5.05
69
累计执业年限11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地:合肥执业11年
综评5.0 帮助69人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李先民律师,前检察官,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法学硕士,深耕刑事领域十余载。曾任检察系统业务骨干,资深检察官,承办大量重大疑难案件——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部督、省督案件数十起,累积千余件刑事案件办案经验,曾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优秀理论调研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新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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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司犯罪律师-丁大龙律师
丁大龙律师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
5.05
535
累计执业年限9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合肥执业9年
综评5.0 帮助535人 获好评数6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公司犯罪

律师简介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业务中心主任,安徽大学刑法学硕士,精通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学术能力强,参与办理过多起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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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司犯罪律师-姜靖律师
姜靖律师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
合肥
5.05
11
“口碑律师”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合肥
综评5.0 帮助11人

“口碑律师”

擅长:

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取保候审

律师简介 姜靖律师系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2012年进入安徽铜陵某区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刑事检察二部(负责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工作历练,拥有十余年检察机关工作经历与丰富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兼具司法一线办案视角与专业律师服务能力,深耕刑事辩护、职务犯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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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司犯罪律师-刘慧娟律师
刘慧娟律师
律师名:刘慧娟 执业律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2511888554 个人简介:前呼和浩特市某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检委会委员,16年司法机关任职经验,深耕公诉业务12年,主导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刑事诉讼全流程。 现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依托司法机关核心任职经历,两度获评市级“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擅长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切入,制定精准辩护策略。形成“控辩双重视角”的独特辩护优势,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实战经验扎实。 一、全流程办案把控:熟悉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司法逻辑,擅长从证据标准、程序合规、法律适用三个核心维度切入,精准拆解案件关键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 二、多元领域深耕:聚焦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牵头办理多起复杂疑难案件,对重大案件讨论与决策流程有深刻理解,辩护针对性强。 三、控辩视角融合:兼具司法机关办案经验与辩护实战经历,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在证据质证、法律适用争议等关键环节形成突破,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地资源适配:熟谙呼和浩特市各区县监委、法院办案流程与裁判规则,全流程跟进辩护工作。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蓝海大厦B座9层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教育背景:本科—西南民族大学 硕士—内蒙古大学 担任的职务:专职律师,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委会委员 获得的荣誉:只有做检察官时的“优秀公诉人”和“十佳公诉人” 重要经验总结: 一、控辩双重视角:精准预判案件核心争议点 经验逻辑:16年司法机关任职+12年公诉经验,全程参与《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修订本地化适配工作,深知侦查机关“证据收集优先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核心清单”、法院“裁判文书说理重点”,辩护时先以“办案机关内部审查标准”反向校验案件,再从辩护视角挖掘合规性漏洞。 二、实操参照:以职务犯罪案件为例,先对照最高检《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自查“主体身份证明是否完整”“职务便利与犯罪行为关联性是否充分”“涉案财物流向是否闭环”三大公诉必审要点;再聚焦“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完整性”“证人证言取得程序合法性”等高频争议点,比如曾遇多起案件因“讯问时间超出法定时限”“关键物证提取未附笔录”,通过程序异议成功推动证据排除,这一逻辑完全适配同类案件辩护。 二、全流程把控:以流程合规性保障辩护效果 经验逻辑:主导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全流程,见证过近千起案件因“侦查程序瑕疵”“起诉定性偏差”“审判质证疏漏”导致结果反转,深刻明白“刑事案件的胜负往往藏在流程细节里”,辩护需贯穿全阶段形成闭环。 实操参照:侦查阶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重点核查“强制措施适用是否超期”“鉴定意见是否告知当事人”,比如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优先核实“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居所是否具备合规条件”,曾通过此类程序审查,为当事人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对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推动补充“有利于当事人的客观性证据”,或基于“犯罪构成要件缺失”提出不起诉意见;审判阶段,参照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同类案件裁判要旨,针对性设计质证提纲,避免辩护意见偏离裁判逻辑。 三、领域深耕+精准切入:让辩护更具针对性 经验逻辑:长期聚焦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参与本地刑事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制定研讨,熟悉不同罪名的“核心构成要件证明标准”“量刑情节权重分配”,比如经济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需结合“资金用途”“还款意愿”“是否虚构事实”等6项法定要素,辩护时精准对标要素拆解证据。 实操参照:以经济犯罪中的“合同诈骗罪”为例,先依据《刑法》第224条及本地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工作指引》,拆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虚构事实”两大核心要素;再对照最高检发布的“合同诈骗罪不起诉典型情形”,逐一核查案件是否存在“行为人有实际履行能力”“未逃避返还财物”等法定从宽情节,通过“要素对标+标准对照”的方式,让辩护意见直击核心,而非泛泛而谈。 四、本地适配+高效响应: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 经验逻辑:参与本地监委、法院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熟知呼和浩特地区“职务犯罪案件退赃退赔从轻幅度细则”“经济犯罪涉案财物处置惯例”“普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率”,同时清楚刑事案件“黄金37天”“审查起诉1个月补证期”等关键时间窗口,紧急情况需抢占程序先机。 实操参照:①地域适配:依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退赃退赔”案件,若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全额退赔,可建议办案机关适用“减少基准刑30%以下”的从宽幅度,这一标准比部分外地地区更具实操性;②响应机制:针对“家人被监委带走”等紧急场景,参照《监察法实施条例》“律师介入时间节点”,协助当事人家属整理“涉案情况说明”“权利告知书签收记录”,优先申请“会见许可”“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因响应滞后错失程序权利;③沟通技巧:与本地办案机关沟通时,引用本地化文件,用“司法机关内部规范”强化辩护意见的专业性与适配性,显著提升意见采纳概率。 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案例一: 刘慧娟作为XX检察院指派的出庭检察员,参与本案(王XX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公诉工作,最终促使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罪名成立、作出公正判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被害人亲属的合法权益,其办案过程中展现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方法,形成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具体总结如下: (一)严谨审查证据,筑牢案件指控基础 本案系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核心难点在于“被告人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且被告人当庭翻供(辩称仅踢一脚且未踢中身体),给指控工作带来挑战。刘慧娟检察员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全部证据材料,不遗漏任何关键细节。一方面,重点核查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明确被害人系外伤、情绪激动等外界因素诱发心脏疾病猝死,锁定被告人脚踢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联,破解“多因素诱发死亡”的指控难题;另一方面,逐一梳理18份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等,核实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剔除无关信息,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闭环,有力反驳了被告人的辩解,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二)精准适用法律,明确指控方向 刘慧娟检察员结合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条文,明确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本案中,被告人王XX的行为虽未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其一脚踢击行为作为外界刺激因素,与被害人自身心脏疾病结合导致死亡,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检察员准确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清晰阐述被告人的主观过失(应当预见脚踢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害,却因疏忽大意未预见)、客观行为及危害结果,明确指控思路,避免因法律适用偏差影响案件定性,确保指控方向清晰、法律依据充分,最终得到法院的认可。 (三)规范出庭履职,保障庭审公正高效 在庭审过程中,刘慧娟检察员严格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展现了专业的庭审应变能力和指控能力。一是规范出示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宣读起诉书、出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结合案件事实对证据进行针对性说明,帮助合议庭和诉讼参与人清晰了解案件全貌;二是精准应对被告人翻供,针对被告人“仅踢一脚、踢在衣服上”的辩解,结合多名证人(如降XX、李XX、王XX等)的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逐项反驳,戳破不实辩解,强化指控力度;三是注重庭审中的法律宣传和权利保障,既依法维护公诉机关的公诉权,也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庭审活动公正、有序、高效推进,为案件的公正判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兼顾法理与情理,实现司法效果统一 本案涉及刑事犯罪与附带民事诉讼,刘慧娟检察员在办案过程中,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指控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又兼顾情理,关注被害人亲属的合法诉求,在庭审中充分听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意见,明确其合理诉求范围,配合法院做好民事赔偿部分的审理引导,助力被害人亲属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缓解其家庭困境。这种“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既实现了对犯罪分子的依法惩处,也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司法目标,达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注重细节把控,防范办案风险 刘慧娟检察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细节把控,全方位防范办案风险。一是严格审查案件程序,核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确保现场勘查、证据提取、辨认等环节符合法定程序,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无效;二是细致梳理案件事实细节,对案发时间、地点、被告人行为方式、证人证言的一致性等关键细节逐一核实,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案件定性;三是提前预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针对被告人翻供、证据争议等情况,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庭审指控工作顺利推进,有效防范了办案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保障了案件质量。 综上,刘慧娟检察员在本案办理过程中,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素养、规范的履职行为,成功完成公诉任务,其“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以庭审为中心、兼顾法理情理”的办案经验,为同类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彰显了检察人员维护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与担当。 案例二: 刘慧娟成功案例总结 本案系一起因上访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李XX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涉嫌妨害公务罪。刘慧娟作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出庭检察员,与同事马XX共同履行公诉职责,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庭审支持公诉等工作,最终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系其履职过程中的典型成功案例,具体总结如下: (一)案件办理亮点 1.证据梳理扎实,指控根基牢固 刘慧娟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严格履职,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对公诉机关收集的13组证据(包括出警经过、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诊断证明书、谅解书、视听资料等)逐一核实、甄别。重点核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认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明确被告人李XX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民警的犯罪事实,为后续提起公诉、法庭质证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指控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精准适用法律,指控罪名准确 结合案件事实,刘慧娟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明确被告人李XX的行为属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针对袭击人民警察的情形,依法提出从重处罚的公诉意见,同时充分考量被告人李XX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悔罪表现,兼顾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法律适用精准无误,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度。 3.庭审履职到位,有力支持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刘慧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清晰宣读起诉书,详细出示、质证本案全部证据,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反驳可能出现的辩解,清晰阐述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同时,结合被告人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引导法庭准确量刑,最终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推动案件高效审结。 (二)案例成效与启示 1.法律效果:本案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李XX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判决既依法惩处了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秩序,也通过对被告人的惩戒与教育,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了“罚当其罪”的司法目标。 2.社会效果:本案系上访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刘慧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注重依法追诉犯罪,也关注案件背后的矛盾化解,充分考量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和被害人的谅解意愿,推动双方达成赔偿谅解,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上访需依法,暴力抗法必担责”的法治理念,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 3.履职启示:该案例体现了刘慧娟作为检察员,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严谨的办案态度和较强的庭审应变能力。在办理此类妨害公务案件时,既要严格依法审查证据、指控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和执法秩序;也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兼顾惩罚与教育,注重矛盾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后续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案例三: 温XX诈骗罪一案 该案中,刘慧娟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温XX(温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公司及身份,通过伪造合同、发假样品等方式,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10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庭审中,刘慧娟出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经法庭质证均被采信,被告人温XX对指控事实亦无异议。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全部指控,判决温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剩余经济损失,该案公诉任务圆满完成,有效打击了诈骗犯罪,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蓝海大厦B座9层 咨询电话:15010832536
宣城公司犯罪律师-王志昕律师
王志昕律师
王志昕律师,安徽省首批评定的刑事专业律师,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任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宣城市律师专家库专家律师等职。王志昕律师于2001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办理了众多有影响力的案件和疑难复杂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口碑。曾获宣城市首届公诉人和律师辩论赛团队二等奖和个人优秀辩手、连续多届宣城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王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系安徽省率先开展刑事辩护专业化之路的律师之一,能提供专业精细、坚韧执著的有效刑事辩护法律服务。:1、(缓刑)卢某诈骗案,诈骗次数仅认定了证据确实充足的1起,其他的疑似诈骗行为因证据不足而没有被司法机关认定,在诈骗数额达到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节)的情况下,最终成功判处缓刑。2、(无罪撤案)詹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在公安侦查阶段多次、充分发表律师意见,指出涉案商标在正式注册前当事人一直在使用,他人注册后,当事人并不知情,不构成明知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不属于犯罪,而属于普通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最终公安机关无罪撤案。3、(无罪撤案)陆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在公安侦查阶段提交《律师意见书》,指出当事人并不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只能算作一般参加者、被骗的受害者,得到公安机关采纳,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4、(重罪轻判)办理通过“木马病毒”截取手机短信息功能进而实施信用卡诈骗的新型高技术网络犯罪案件,通过大量、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将公诉机关指控的作案次数和诈骗金额减少,量刑幅度得以相应降低。 5、(重罪轻判)办理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线索我国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通过淫秽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发表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网站注册会员数量计算错误等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按照最低的量刑幅度处罚。 6、(无罪撤案)为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当事人辩护,指出通过当事人的具体客观行为推断其主观不明知而不予批准逮捕,先被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罪撤案。7、(部分无罪)为“套路贷”当事人辩护,指出其中敲诈勒索部分指控证据不足,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部分无罪的辩护仍然得到法院采纳。8、(缓刑)为伪造公司印章的当事人辩护,发表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辩护意见,成功判处缓刑。9、(不予起诉)为涉嫌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的当事人辩护,指出当事人既不具备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和客观要件,又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最终律师意见得到检察院的全部采纳,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起诉,无罪释放。10、诸多毒品犯罪中典型案例:(1)(成功保命)由安徽警方牵头侦办的,在上海交易的冰毒重量达10237克、咖啡因899克、氯胺酮(俗称K粉)542克的特别重大贩买毒品案件辩护,一审判决3人死刑,王律师辩护的当事人成功认定为从犯,判处死缓。(2)(成功保命)为贩买冰毒总重量为1600多克的广东毒贩辩护,王律师关于案件存在“特情引诱”、“数量引诱”等观点被采纳;关于主犯的指控没有被明确划分,成功得以从轻处罚,判处死缓。(3)(重罪轻判)为情侣贩买毒品的男方辩护,关于“以贩养吸”、属于从犯以及受到女友诱惑而吸毒贩毒的辩护观点被法院基本采纳,得以从轻处罚。11、(减轻处罚)为强奸案当事人辩护,认定属于犯罪未遂,得到法院大幅度减轻处罚。 12、(减轻处罚)为非法买卖枪支的当事人辩护,认定自首、社会危害性较小,得到法院大幅度减轻处罚。13、(缓刑)为多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当事人辩护,最终都成功判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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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丹律师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2023.12.2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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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犯罪2025-01-06 17:16更新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现实中,这种关系是大量存在的。而双方不仅是在建立雇佣关系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协议,在解除雇佣关系的时候也是会签订一份协议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带来雇佣关系解除协议书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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