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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合同违约律师

株洲合同违约律师-冀黎
冀黎律师专职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帮助过5488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冀黎律师,电话:18974117773。株洲刑事、婚姻家事、债务纠纷实战律师,与法与人打交道20年。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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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能否直接冲减应收款项

依据各方协商达成共识,违约金可用于抵消应收账款。在这种情况下,违约金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便可以用以冲抵长时间的积压的应收账款。而这份协议中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当事人间的约定执行。若当事人间有任何争议或不满,亦可协商设定一方在违约状况发生时需向另一方支付适当金额的违约金。甚至,当事人还可以进一步商讨是否能用违约金来冲抵应收账款。当然,这完全取决于相关双方的意愿和决策。此外,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说明违约金事宜,且法律之中也没有对违约金比例或是金额做出规定。依然秉持着这样一个原则:尽管如此,但凡违约行为导致了对方利益受损,违约一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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