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我的位置:首页 > 鞍山律师 > 按问题找律师 > 鞍山劳务协议纠纷律师

鞍山劳务协议纠纷律师

劳务关系赔偿事宜应如何处理

在劳务关系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因提供劳务者操作失误造成他人损伤,应当由雇佣方负责赔偿。雇佣方全额赔偿完毕后,可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者进行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导致他人伤害,应由雇佣方承担侵权责任。雇佣方赔偿后,可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者追偿。若提供劳务者因此遭受损失,双方需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若第三方行为对提供劳务者造成伤害,提供劳务者有权要求该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亦有权要求雇佣方给予补偿。雇佣方补偿后,可向第三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