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医生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一定人身损害,那么该误诊误治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双方自行协商。1.医患沟通:尊重患方知情权,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诉讼的一审程序是: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3、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4、通知当事人开庭;5、进行法庭调查,依法判决。
病人对医院有意见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病人可以向医院投诉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提出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投诉医院的不当行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管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运行,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部分地区设有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专门处理医患纠纷和投诉。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方式有: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法院判决等。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医疗事故五要素是: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行为人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处理医疗事故,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举证下列证据证明:1.患者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2.检验单。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3.处方即药品。4.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包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