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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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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购股份的规定有哪些呢

    回购股份公司分为普通公司和上市公司。普通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特定情形之一:(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因(一)(二)规定的情形收购的本公司股权,应当在六个月内依法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定还应满足其他规定。如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特定情形条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依据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利用其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的活动,以及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满足的实际条件、需要采取回购方式等。

    陈达标律师 2024.12.30 204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东纠纷

    股东纠纷多产生于股东之间的人合性产裂痕,相互信任关系受损,产生利益冲突;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侵害部分股东权利,往往恶化后会形成公司僵局。处理股东纠纷策略:寻找专业律师,清晰分析股东之间优势、劣势地位,制定维权方案,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达标律师 2024.12.30 57人看过
  • 怎么做股权质押且需要什么材料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窗口(市场监管局)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陈达标律师 2024.12.30 187人看过
  • 个人股权转让涉及税费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陈达标律师 2024.12.30 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需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注意事项: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陈达标律师 2024.12.30 109人看过
  • 企业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由于公司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股东的身份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即由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额却可能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因此,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持股份额必然会有所增加。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化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7.02 459人看过
  • 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五)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张福昊律师 2024.07.02 322人看过
  • 如何申请破产还需要交钱吗?

    需要的。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管理破产财产的费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张福昊律师 2024.07.02 370人看过
  • 店铺不营业必须要注销营业执照吗

    不开店了营业执照要依法注销。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张福昊律师 2024.07.02 378人看过
  • 无实缴出资可以破产吗?

    未实缴出资可以破产清算。公司清算时需要根据情况看是否需要实缴注册资本。一般清算的时候,只要该公司对外清偿完所有的债务和履行完担保,即可注销,和有没有实缴注册资本是没有关系的。但在注销的时候,公司对外用自有资产无力清偿债权的时候,该公司的股东需要对该公司注册资本在债务和担保范围内实缴。

    张福昊律师 2024.07.01 57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