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老郑做梦也想不到,刚入住的精装别墅会在一场大雨后变成了毛坯房,而且开发商还不认错,声称维修没问题,赔偿也一分钱没有……
时间回到一年前的8月,老郑看上了某知名房企开发的一套楼王别墅,于是花了全款1500多万把这套房子拿下了。老郑是一个很传统的商人,特别有家庭观念,之所以花这么高的价钱买这栋三层别墅就是因为它房间多,面积大,一家三代人刚好一代人一层。另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开发商还是国内知名的大房企,在当年排名前十以内,别墅的位置也选地特别好,环节也很不错。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刚喜气洋洋入住不到一个月,房子竟然犹如纸糊一般,被一场大雨冲成了毛坯房,室内的家具也全泡汤了……
老郑非常生气,直接找到了开发商的客服总监,可是这位总监却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店大欺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开发商只给维修,不给任何赔偿。
老郑当然不乐意,且不说整个房子需要重新装修,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去,单单被水泡坏的家具都起码上百万的损失。老郑是老生意人,特别重视诚信和口碑,一辈子奉行的是和气生财,所以刚开始还没考虑过起诉开发商。
然而,一次次失败的沟通让老郑终于失去了耐心,发现自己大半辈子奉行的“和气生财”在处理别墅质量问题上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老郑终于下定决心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通过朋友找到我们律师,正式开启了打官司之路。
接受老郑委托后,我们先去了现场,整个房子看起来就像一栋年久失修、破不溜丢的老屋。如果是在晚上,再配上阴森恐怖的音乐的话,都可以拍鬼片了。
经过我们的初步判断,这个楼的外防水没有做好,可能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或者施工工艺问题。从现场情况来看,这个房子早已经达到了无法使用的状态,根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司法解释,老郑其实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老郑表示在北京想找这样大面积的别墅很难找,所以并不想退房,不过又担心开发商维修的不好,再出现这么严重的质量问题。
于是,我们结合老郑的需求,设计了诉讼方案,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金、房屋加固费用、室内装修拆除及恢复费用、家具损失费用等相关的损失和赔偿。不久后,开发商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法官本来还想给双方做做调解工作,但是开发商传递给法院的信息是:“我们是大公司,法院判多少集团就出多少,坚决不同意调解。”
开庭前,我们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现场查勘申请,法官表示先开庭看情况再说。第一次庭审中,我们针对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现场的客观情况、损失的大小、因果关系的论证等分门别类地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而开发商的代理人面对确凿的事实和证据,依旧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一概不认,甚至声称房屋是因为老郑使用不当所导致的,并明确表示坚决不同意鉴定,鉴定也没有任何意义。
法官在详细听取了双方的证据和观点后,最终同意了我们的鉴定申请,并和双方约了时间专门去现场。
后来,法官去现场的时候,我们特意准备了十几张刚入住时的彩色照片,对着之前美轮美奂的精装修,给法官一一进行现场讲解。现场查勘结束时,法官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开发商的代理人,似乎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开口。后来鉴定也如期进行了,鉴定结论也出来了。
最终,一审法院结合鉴定结论判开发商向老郑共赔付近700万。
开发商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十分不服气,立刻就提起了上诉,又经过了四五个月的二审角逐,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收到二审判决书后,老郑喜笑颜开,问道:“王律,你说开发商现在有没有后悔当初没有同意法院的调解?”
本文作者系乐居特邀律师 王玉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