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因为起争执打架,一方重伤住院,另一方当场被抓,已经关在看守所一个月了,家属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取保候审怎么办理?情况有多严重?会坐牢吗?家属可以去看守所探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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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律师——朱建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江苏法理情律师事务所... 更多>>
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为保护女性及胎儿、婴儿权益,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2.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旨在保护军人婚姻稳定。
2026.05.28 07:52 回复
1. 借款人资不抵债时,贷款通常会被归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具体可能涉及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2. 当借款人资不抵债,说明其偿债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3. 依据相关规定,如《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此类情况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一般会被划分为次级类贷款;若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则会被划分为可疑类贷款;若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就会被划分为损失类贷款。
2026.05.28 06:42 回复
孙子在一定情况下有赡养奶奶的义务。 一般来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在特殊情形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所以,如果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孙子有负担能力时,就需要承担赡养奶奶的责任。
2026.05.28 0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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