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房定金的司法解释,购房定金可以退吗,买房时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购房定金怎么退才安全,买房向开发商交了定金还能退吗,购房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购房定金缴纳难退还 签订认购书时须分清认购金与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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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民法典》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哪些标准 2026-04-26
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并无统一固定数值。 首先,违约金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该约定即具法律效力。 其次,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增加。比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再者,在一些特定合同领域,可能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标准有一定指引或限制。总之,违约金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平衡双方利益。[详情]
如何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呢? 2026-04-26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的成立,通常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就仓储事宜达成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 一般来说,只要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那么在双方达成协议时,仓储合同就生效了。生效后的仓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详情]
合同无效的情况哪些情况不适合合同 2026-04-26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多种。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比如通过欺骗对方签订合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双方故意合谋损害他人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表面合法,实际目的违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损害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详情]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2026-04-26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服务内容:涵盖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安全防范等具体服务事项。 3. 服务标准:详细规定各项服务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如保洁频次、绿化养护程度等。 4. 费用及支付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金额、计费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 5.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 6. 合同期限:确定合同的起止时间。 7. 违约责任:对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作出规定。 8. 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前款规定的条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