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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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我是深户,今年三十六岁,我与前夫离婚后小孩给了前夫抚养,现在我再婚,丈夫是乡下农村户口,婚前未育,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再生一个小孩吗?可以的话,手续是不是跟生第一胎相同?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小编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1、再婚夫妻中,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农业人口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下决心依靠法律政策,控制人口增长的速度,80年代在民法典的修改中增加为法律原则,随后全方位的人口控制工作得以开展, 成绩是显著的。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们的生育观念仍然没有根本转变,人口增长仍然超出了最初的计划。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出在20世纪把人口控制 在12亿以内。但是,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统计中,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达到12.9533亿。对于中国人民来说人...
像这样“父母有错、社会生病、无辜孩子受伤吃药”的现象,岂止是超生孩子不能落户一项?再不能把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孩子了,这是大人世界无能的表现。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在这过程中还将启动户口整顿工作,京籍超生人口以及持劳改释放证、复员转业证、迁移证等未落户人群将给予落户。超生子女不能落户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畸形社会问题,明明是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责任和后果却要由孩子来承...
民法典办理户口能否作为离婚条件 2026-05-03
办理户口并非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主要基于夫妻双方感情状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多种法定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办理户口事宜与离婚的核心法律关系并无直接关联。[详情]
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2026-05-03
1. 首先,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商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依据双方意愿达成一致分割方案。 2.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范围(《民法典》第1062条)。 3. 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变价分割针对不宜实物分割的财产,通过变卖等方式分割价款;作价补偿则是一方取得财产,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总之,要确保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详情]
离婚如何得到孩子抚养权 2026-05-03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综合多方面考量。 首先,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能达成一致当然最好。 其次,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比如,孩子长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一方更有优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等也是重要因素。经济条件好、能给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学习环境的一方较有利。还有,一方有无不良嗜好、是否有稳定住所等也会被考虑。总之,要围绕孩子利益最大化来举证和争取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详情]
新婚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哪些时候执行? 2026-05-03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