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以下规定:
其一,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确保收集、调取的证据具有合法性。
其二,经检察长批准。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检察长的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以保证收集、调取证据行为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其三,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该证据可能会被依法排除。
其四,应当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告知其收集、调取证据的目的、范围等相关情况,保障其合法权益。
其五,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运用证据。
总之,检察机关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贵州-贵阳2025-01-25 22:064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与医生谈话偷录音不能成为合法证据。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偷录,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偷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在医疗纠纷中,用于证明医生的过错或不当行为等,且该录音的取得方式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未使用窃听等违法手段,那么在某些司法实践中,该偷录音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一定的证据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偷录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认可为证据,其证明力也并非绝对,法院仍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录音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等,来对案件进行判断和裁决。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偷录音一定能成为合法证据,而应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贵州-贵阳2025-01-25 21:594位律师解答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地役权的设立并不以登记为要件,只要地役权合同生效,地役权即告设立。但未经登记的地役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在不知道地役权存在的情况下,与供役地权利人进行了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地役权人就不能对抗该第三人。例如,甲与乙签订了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乙的土地上享有通行权,合同生效后,甲即取得了地役权。但如果乙将该土地转让给丙,而丙不知道甲享有地役权,且丙是善意的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那么甲就不能再对丙主张地役权。总之,地役权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标志,登记则是为了增强地役权的公示效力和对抗效力。
贵州-贵阳2025-01-25 20:484位律师解答
微信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微信作为一种常见的社交和通讯工具,其聊天记录、支付凭证、朋友圈等内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方面,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沟通内容、交易细节、约定事项等。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通过微信协商的条款、达成的共识等可以作为证据支持一方的主张。
另一方面,微信支付凭证可以证明资金的往来情况,如转账记录、红包记录等,对于涉及金钱交易的案件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
然而,微信作为证据也有一些限制和要求。首先,微信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即确为双方真实的交流内容,不能被篡改或伪造。其次,需要证明微信账号的归属权,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此外,不同类型的微信证据在证明力上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聊天记录的完整性、支付凭证的清晰性等都会影响其作为证据的效力。
在使用微信作为起诉证据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保存证据的原始状态,避免删除或修改微信记录。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依法提供微信证据,并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贵州-贵阳2025-01-26 02:01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