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易轶律师多次办理标的额大、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详细>>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不算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关系是以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虽然双方同居20多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双方的财产关系、抚养关系等一般按照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处理。各自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一方生病等情况,另一方没有法定的照顾义务等。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在我国,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妹家女儿和儿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通婚的。因为近亲结婚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对后代的健康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从法律和伦理角度来看,都应避免这种近亲通婚的行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分手送女生礼物通常是合法的。在一般情况下,赠送礼物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只要礼物的赠送和接受是双方自愿的,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人权益,就不存在合法性问题。然而,如果赠送礼物的目的是为了干扰对方的生活、造成对方的困扰或有其他不正当的意图,那么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通过赠送礼物来要挟对方或者进行骚扰等行为,就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总之,分手送女生礼物本身通常是合法的,但要确保赠送行为是出于真诚和善意,而不是有其他不良目的。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婚外恋生子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法行为。从法律角度看,生育行为本身是自然的生理过程,只要生育过程是合法合规的,没有违反相关的生育政策等规定,就不构成违法。然而,如果婚外恋行为涉及到重婚等其他违法犯罪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会触犯刑法。所以,单纯的婚外恋生子在一般情况下不犯法,但需结合具体的行为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所提及到的"分手费"主要是指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因提出分手而需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这种费用通常被称为"青春损失费"。从法律角度来看,倘若这些费用并非来源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收入,亦或是基于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产生的,那么法律将无法对其提供有效的保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分手的时候索要分手费,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一方索要另一方愿意给,那这种行为就不会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可是一方以要挟、威胁等手段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那就违反相关规定了。关于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有法律效力的同居分手协议书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并自愿分手;2、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的协商处理后的意见;3、同居期间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意见;4、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自愿互相赠送的礼物的财产是合情合理的,在赠与后即归受赠人所有,但如基于缔结婚姻关系而赠送的彩礼或者较为贵重的礼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关于男女谈恋爱分手了,要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外情人索要分手费通常不合法。“分手费”缺乏法律依据,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不能用其进行不当“补偿”或“交易”,若以威胁等手段索要可能构成敲诈勒索。遭遇不合理要求应拒绝,必要时通过法律维权。
不合法。分手费并不是合法的债务关系,恋人没有义务支付。从法律层面看,分手费并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合法的赠与、债务债权关系,因此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关于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