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起诉重婚罪需要的证据。对于重婚需要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证明重婚罪需多方面证据。一是重婚者再次结婚登记的证据,如民政部门档案、结婚证。二是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邻居证言、居住证明、育有子女证据,且证据收集要合法。
证明重婚罪需多方面证据。一是重婚者再次结婚登记的证据,如民政部门档案、结婚证。二是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邻居证言、居住证明、育有子女证据,且证据收集要合法。
证明重婚罪通常需几类证据:一是证明前一段婚姻合法有效的证据如结婚证;二是证明后一段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登记结婚需新结婚证,同居需证人证言;三是辅助证据如租房合同等,收集要注意证据三性。
提问:你好,请问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那么证明重婚罪的证据该怎么收集?曲靖律师解答: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相关的司法解释:1994年1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违反一夫一妻制度会构成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证明一方重婚需要哪些证据,关于如何收集重婚罪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如何收集重婚罪证据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证据得足。首先,你得证明你的另一半和别人已经领了证或者被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其次,还得找一些实际证据,比如他们生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假结婚证等;再次,你也可以收集一些他们长期稳定的同居证据,如亲密照、视频、短信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