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对于房屋还应该看是婚或婚后,婚前为个人财产,另一方只能分割婚后收益,婚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去世老人的财产分配通常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平均分配遗产,但也可协商确定具体份额。若存在特殊情况,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多分。2.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参与继承。3.此外,老人若生前立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通常驳回诉讼请求是不收上诉费的。因为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案件在原审阶段就已被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无需进入上诉程序。若原告上诉,通常上诉费由上诉人预交,在上诉后案件经审理仍维持原判的,二审法院会判决由上诉人负担上诉案件受理费。但如果存在特殊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则需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是否收取上诉费。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财产分配不公不应成为拒绝养老的理由。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财产分配情况如何,都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1.从法律角度看,赡养父母是基于亲属关系和道德准则的法定义务,不能以财产分配为由拒绝履行。2.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是无法用财产来衡量的,子女应怀着感恩之心赡养父母。3.若因财产问题拒绝养老,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子女的财产分配通常根据不同情况而定。1.如果子女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2.若没有遗嘱,一般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财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此外,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达成财产分配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关于夫妻离婚后房地产权属的分割方案,其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若在婚姻前已经偿清所有的房贷或全额购买房产且房产记载在自身名下,无论此情形是发生于婚前抑或是婚后,房子都应当被视作个人资产,而另一方在法律上则无权对其提出分割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拆迁分房如何分配?拆迁分房分配依据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进行,考虑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产权、家庭成员居住需求、当地政策方案等因素,还可协商调解,需综合多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拆迁分房怎么分配?拆迁分房分配复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先评估被拆迁房屋确定相关数据,再依家庭人口、住房困难等制定方案,照顾需求大的家庭,考虑成员实际居住需求,且全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让被拆迁户认可。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拆迁分房是怎么分配的?拆迁分房分配依据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按被拆迁房屋面积、人口等确定份额,先评估房屋确定安置面积,再按人口等比例分配,特殊家庭有照顾,分配会公示,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解决。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涉及到离婚房产分配问题时,需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种情况,若房产乃配偶在结婚前以全额支付方式购置,则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分割;第二种情况,若房产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则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通常会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单位分配的住房未必构成夫妻财产,若为房改房且购房款源自职工个人财产,则归于个人名下;反之,如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后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