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8年,单案最大标的过百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执业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18年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擅长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继承(婚姻诉讼、婚姻非诉、家事纠纷、分家析产、继承纠纷、财富管理)教育背景:硕士—北方工业大学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的职务: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益律师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顾问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获得的荣誉:2019年《中国妇女》杂志封面2015-2018年度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优秀律师”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1—2023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2—2024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领域榜单律师律新社“品牌之星”婚姻家事专业领域(2024)“领先律师”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行业贡献: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联系电话:13031168085
详细>>离婚后根据不同诉求需提交不同证据,以下分情况说明:1.分割财产: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车辆要提供行驶证;银行存款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及流水,证明存款数额和资金往来情况;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提供证券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2.争取抚养权: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像收入证明,证明有稳定经济来源;居住证明,证明有合适居住环境;孩子的生活习惯、学习情况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条件,还可提供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有暴力行为等。3.损害赔偿:若主张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需提供相应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
离婚后财产是否分给男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男方通常有权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男方可能会获得一定份额。2.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在婚姻中明确只赠与男方的财产,这些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男方所有,不参与分割。3.女方个人财产:同理,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分给男方。
1.一般情况下,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车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将该车卖掉,所得款项本质上是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化,其财产性质并未改变,仍属于个人财产。2.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卖车所得款项的处理出现混同情况,例如将卖车款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无法明确区分,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该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这些情况下,卖车款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买的车婚后卖了钱通常为个人财产,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转变为共同财产。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