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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商检律师-韦端宁律师
韦端宁律师
韦端宁,男,壮族,2020年被广西律师协会评定为“广西刑事专业律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南宁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教育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案件专家库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专家库成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刑法研究所研究员、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成员,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企业高级合规师,北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玉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执业以来,以刑事辩护、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刑事合规审查与应急管理为主要业务领域,专注于刑事辩护,致力研究企业风险的法律防控及合规业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类案件、诈骗类等犯罪案件、死刑辩护案件等刑事业务,擅长刑事和民商事交叉领域及刑事和行政交叉领域业务,以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做精品案、良心案,先后承办多起疑难复杂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亲办案件:一、二审有效辩护案件(发回重审/改判)1.百色市吕某走私毒品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2.凭祥市李某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改判10年);3.崇左市农某走私、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改为十五年);4.莫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5、南宁市某馆单位受贿案(一审刑二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二年三个月);6、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刘某诈骗案(一审判7年,二审介入后,二审发回重审,重一审后变更罪名为合同诈骗罪,量刑3年)。7、南宁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三年,二审介入辩护,二审改判为一年六个月);8、南宁韦某某涉嫌诈骗罪重大改判(一审十年,二审变更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改判一年)9、南宁市黄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南宁市检以黄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提出抗诉,南宁中院驳回抗诉)10、防城港市范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抗诉案(偷逃税款2000多万,走私数额特别巨大,二审维持范某量刑);11、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二审改判退回属于李某家庭财产10万元);12、施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9年,二审发回重审)13、D 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二审发回重审)二、一审有效辩护案件(缓刑/轻判)1、广西上林覃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认定指控黑社会性质犯罪不成立);2.广西武鸣韦某私分国有资产(一审一年六个月,二审发回重审,再一审检察院撤诉并获得国家赔偿);3、南宁某房产中心蒋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一审5年)4、贵港覃塘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5、刘某妨害信用卡诈骗案(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广西贺州市某区委副书记黄某涉嫌寻衅滋事、抢劫枪支案(一审2年,仅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枪支罪不成立);7、南宁西乡塘区林某非法经营罪一案(一审,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8、李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TR外汇平台传销案,担任第一被告李某辩护人,一审判三年缓三年)9、百色市乐业县潘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判三缓四(即有漏罪情况下,一审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0、钦州市钦北区郭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判一年缓二年);11、大新县xx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一审2年缓刑3年)12、商某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案(一审四年六个月)13、广西区某台胞中心主任秦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涉案1.04亿元,一审判决认定指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不妥,以行贿罪判处5年);14、南宁市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金额巨大,一审4年4月);15、蒋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五年,2013年广西十大渎职案件);16、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钱某受贿罪案(一审一年二个月);17、桂林市吕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一审、二审吕某被判处五年)18、兴宁区王某诈骗案(诈骗数额30多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19、贵港方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公诉机关职务侵占罪未起诉,一审判决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年一个月)。20、莫某某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30年前两只鸭子引起的命案,一审判15年。)21、武鸣韦某某涉嫌介绍容留他人介绍卖淫罪一案获取轻判(检察院认定情节严重,认罪认罚情况下量刑五年六个月,一审判决2年6个月);23、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林某等17人诈骗罪一案(一审认定从犯,判决)24、贵港市周某诈骗案(“杀猪盘”诈骗,一审认定从犯,获轻刑二年十个月);25、苏某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一审判十个月);26、南宁江南区周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27、广西武鸣区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认定从犯,判处8年);28、靖西市农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一审认定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7个月);29、南宁黄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一审判8个月);30、崇左市龙州县王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从犯,一审8个月);31、桂林灵川张某某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一审,判无期徒刑);32、南宁西乡塘区陶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判一年);33、南宁市邕宁区莫某故意伤害(致死)罪一案(30年两只鸭子的命案,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34、广西湛江龚某销售假药案(一审6个月);35、广西德保陈某诈骗罪一案(一审变更罪名为非法经营罪,判处3年6月);36、广西某电视台广告部主任L某受贿罪一案(涉案受贿约1500万元,一审判处10年6个月);37、崇左市龙州县王某运动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一审认定从犯、未遂,判处7个月);38、百色隆林县罗某非法采矿罪一案(涉案400多万,一审认定从犯,判处1年9个月);40、南宁市西乡塘区陶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判处1年);三、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撤案)1.南宁周某合同诈骗罪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林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南宁市覃某某诈骗案(不捕取保,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4、施某妨害公务案(召开听证会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5、H 某某非法经营案(召开听证会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6、L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7、L某某诈骗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建议撤案,公安机关撤案)四、侦查阶段(不逮捕/取保候审)1、南宁市覃某非法拘禁案(检察院不捕);2、南宁市黄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检察院不捕),3、百色田东县陆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不捕)4、钦州丁某诈骗罪案(检察院不捕);5、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检察院不捕);6、浦北县龙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捕);7、陈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不捕);8、青秀区张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9、广西罗城县谢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捕,侦查机关撤案);9、南宁市青秀区陈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10、何某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11、广西罗城县盗窃案(检察院不捕,公安机关撤案);12、南宁市青秀区项某强奸案(约炮开房涉嫌强奸,检察院不捕);13、横州市闭某强奸案(检察院不捕);14、南宁兴宁区苏某某涉嫌强奸罪(侦查机关未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撤案);15、南宁青秀区魏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16、忻城县蓝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不逮捕);17、南宁市江南区蓝某某合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18、北海市铁山港区康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19、贵州遵义市黄某帮信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20、玉林兴业县黄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21、湛江市坡头区龚某某涉嫌销售假药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22、佛山市禅城区危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检察院不逮捕);23、深圳市罗湖区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不予逮捕);24、甘肃合作市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院不予逮捕,取保)25、广西武鸣区韦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约炮型涉及未满14周岁,检察院不予逮捕);26、广东佛山禅城区危某某涉嫌掩饰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检察院不予逮捕);27、广西平南县 L 某某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案(检察院不予逮捕)五、亲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梧州市林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发票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案(二审);2、梧州市易某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放火罪、敲诈勒索罪涉恶案件(二审)3、百色市黄某某非法采矿、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运输爆炸物案;4、广西龙某某集资诈骗案;5、广西电视台某部主任李某受贿罪一案(一审判10年6个月);6、广西区高院周某受贿案;7、李某抢劫罪一案(广西高院,二审);8、玉林市陆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无期徒刑);9、南宁市江南区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涉案金额约14亿多,情节严重,一审7年)10、玉林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一审5年6月;)11、南宁市杨某职务侵占罪一案(二审);12、罗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3、赵某贩卖毒品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4、袁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5、蒋某故意杀人、抢劫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6、韦某故意伤害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7、李某贩卖毒品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8、方某某运输毒品罪一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19、贵港陆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0、李某贩卖毒品一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1、岑溪市潘某运输毒品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2、贵港市谢某故意杀人死缓复核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3、梧州市黄某受贿罪一案。(二审)24、桂林市周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5、百色金某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6、贵港市钱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一审);27、廖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8、朱某某运输毒品罪一案(二审,广西高院法援案件);29、广西南宁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30、广西巴马安置区管委会主任李某某涉嫌贪污案;31、广西宾阳李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32、广西崇左市宁明县H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死刑复核案(司法部 法援案件);刑事案件,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和财产,甚至关系到生命,刑辩律师要具有专业技能,还要敬业精神。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都取得不错的效果,办理过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网络诈骗案件,获取多起不捕不诉、一审缓刑、二审改判,当事人较为满意,我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一直是我的办案作风,为委托人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的法律方案,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南宁海关商检律师-龚振中律师
龚振中律师
龚振中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事风控导师;庭立方·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常年法律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维权专家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律师顾问。龚律师掌握扎实的刑事理论知识,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巧,具有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为刑事诉讼方向的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并担任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典型承办案例】曾为李某某等多名厅级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何某某公安局长涉嫌滥用职权罪、李某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拆迁办陈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吕某某涉嫌走私毒品罪、港商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黄某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曾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龙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韦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王某某等人涉嫌领导组织传销罪、黄某某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李某黎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百起案件的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多次参加全国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和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活动。 【发表文章】发表过《律师如何审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论无罪推定及其原则》、《中加刑事司法改革及辩护技能项目培训侧记》、《承办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案件的辩护思路》、《在辩护律师的视野下谈谈刑事诉讼中证据的调集和审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刑事辩护的战略与战术》、《刑事司法鉴定与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庭审中辩护律师的反对权》、《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控辩对抗》、《刑事风控我们一直在路上》、《从刑事风控的角度看庆阳学生跳楼事件》、《刑事风控视野下的律师费被冻结事件》、《从刑事风控的角度看鸿茅药酒事件》、《刑民交叉视野下的鸿茅药酒事件》、《从鸿茅药酒事件看刑事法律风控对企业的重要性》、《论阴阳合同的刑事法律风险》、《口供的取证规范和规则》等刑事诉讼方面的论文。【刑事风控】近年来,龚律师还致力于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和职务犯罪预防的研究和实践,主持成立了刑事风控研究中心和刑事风控学院,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公职人员、建设工程、金融、税务、卫计、税务、电力、城投、教育等30多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并开发和制作了相应的培训课件。给广西区国税系统、广西区地税系统、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干部学院、南宁学院、广西投资集团、广西农投集团、广西汽车集团、广西田园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万冠集团、南宁市经开区、柳州市规划局、柳州市住建局、柳州城投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和单位、进行近300多场(次)的法律讲座,并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多次给全国全区律师进行刑事风控的专门培训。 【法律顾问】龚律师熟悉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和治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律事务实务经验和操作技能,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万冠投资集团、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种子公司、广西区电信公司、南宁糖业集团公司、广西汇丰农药有限公司、广西博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民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熙域置业有限公司、嘉年华大洒店、柳州某电力公司、广西电视台生活涉道、广西广播电台<天天说法>栏目、法制日报社广西记者站、南宁电视台公共生活涉道等数十家单位和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发表过《试论法律顾问在现代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动作方式》、《设立法律事务部的构想》、《强化我国公司监事的职责》、《论劳动法下的商业秘密保护》、《员工对公司的法律忠诚义务》等公司法务方面的论文,为多家公司创立了法律事务部、建立了担保制度,构建了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使企业能规范管理、依法经营。2019年5月,龚律师领衔创办了专做刑事业务的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刑事合规、刑事风控和刑事辩护的专业服务。?龚律师本着踏踏实实地做事,认认真真地做人的为人处世之道,勤勉尽责,努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也希望成为您心目中理想的律师。执业理念: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
南宁海关商检律师-麻强律师
麻强律师
个人简介麻强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大学本科毕业后先后在国企和媒体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先后在三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以来共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五百余起,担任过运输、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顾问。办案数量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对工作认真负责,对人诚实守信。曾长期担任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和南国早报《南国法援》的公益律师。在省级媒体保持较高的曝光率和知名度。所办理的多起案件被媒体报道。在民事诉讼方面,16年来所办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在广西同行中位居前列,数十起代理患方起诉医疗机构(其中有不少是三甲医院)的医疗纠纷胜诉,数十起代理二审、再审的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以及房产、建筑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反败为胜;在刑事诉讼方面,成功率较高。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得撤案、不起诉或减轻处罚;在行政诉讼方面,主要办理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经典案例:2007年担任北海市王某故意杀人案的二审辩护人。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死刑。本律师的辩护意见获得高级法院采纳,二审改判死缓。(2009桂刑一终字第27号);2011年,南宁市黄某被检察机关以抢劫罪起诉,本人独任一审辩护人,辩护意见获得青秀区法院采纳,以敲诈勒索罪仅判1年5个月(2012青刑初字第169号);2012年,杨某因破伤风死亡。鉴定结论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卫生院无责任。本律师代理起诉,武鸣县法院和南宁中院采纳本人的意见,判决医方承担40%的责任。(2013南市民一终字第1204号)2012年,代理钦州市钦南区某村民小组诉承包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一审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将三千多亩林地的租金提高20余倍。2012年,陈某驾车在高速公路遇障碍物,下车查看被撞身亡。代理起诉后,青秀区法院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赔偿31万余元,并顺利执行。(2013青民一初字第2292号)2013年,代理苏某诉某建设开发公司工伤赔偿案(2013钦北民一初字第209号),钦北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赔偿苏某61万余元,二审调解后公司向苏某支付了赔款;2014年,代理黄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案的二审。一审判决黄某承担50%的责任,二审南宁中院改判黄某只承担20%的责任(2014南市民一终字第1033号)2015年,叶某在某省级人民医院就诊。医生未及时发现其腹部恶性肿瘤。叶某去世后家属委托本人起诉(2015)青民一初字第3029号)。一审法院判决医院赔偿17万余元。二审调解后医院付款。2015年担任梁某故意伤害案辩护人,本人提交证据后西乡塘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南市西检刑不诉[2015]17号)2015年,代理桂某汽车运输公司与黄某租赁合同纠纷的二审(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1012号),据理力争。最终南宁中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为该公司挽回了83万元的损失。2017年代理横县某建筑公司与唐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二审获胜诉(2017桂14民终433号)。中院改判,为横县公司减少了51万元超期租金及其5年的利息。对方申请再审,高级法院维持了二审判决。(2020桂民再322号)2018年,大化县黄某雇佣的司机在工作中触高压电死亡。家属要求黄某和供电局连带赔偿95万余元。本人代理黄某应诉。最终法院判决黄某仅承担10%的责任。(2019桂12民终883号)2018年,代理杜某离婚案(2018桂0103民初9810号)。要求分割对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青秀区法院判决对方补偿杜某73万余元。2021年,代理钦北区黄某与其兄的房产纠纷。在缺乏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的情况下抓住对方失误,运用证据规则说服法院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最终判决对方支付55万元拆迁补偿款。已履行完毕。(2021桂0703民初676号)和(2021桂07民终1395号)2021年,蒙某因5年前发生的交通肇事,2021年被樊某起诉(2021桂0102民初4597号),主张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86万元。本人代理蒙某应诉后发现对方的证据是3年前在家摔倒后所做的鉴定。遂申请新的鉴定。最后蒙某避免了86万元的巨额赔偿。2021年,代理曹某、罗某诉合浦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2021桂0521民初2099号),合浦县法院判决医院赔偿42万元.已履行完毕。2021年,大化某公司将闲置车辆出租给某工程集团,并介绍一名司机开车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劳动仲裁认定死者与大化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大化某公司不服委托本人起诉。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认定死者是与工程集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大化某公司避免了上百万的工伤赔偿。(2022桂12民终1196号)2022年黄某、银某诉都安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2022桂民再192号),一审和二审判决医院赔偿7万多。本人代理黄某向广西高级法院申请再审。高院提审该案,改判医院赔偿黄某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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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身份证抵押的法律性质 身份证不可抵押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5-16条,身份证是公民法定身份证明文件,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或抵押。任何以身份证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无效合同的后果 若双方签订“身份证抵押借款协议”,法院会认定合同无效,出借人无权依据该协议主张权利(如要求用身份证抵债),但借款人仍需返还实际收到的借款本金及合理利息(若利息约定合法)。
    广西-南宁2026-05-05 09:063位律师解答
  • 社交模式突变 频繁单独外出:原本不爱社交的妻子突然频繁外出,且拒绝说明具体去向或同伴(如“和闺蜜聚会”但无法提供具体信息)。 回避亲密接触:拒绝肢体接触(如拥抱、亲吻)、分房睡,或对性生活表现出明显冷淡,可能暗示情感转移。 过度保护手机:手机不离身、设置新密码、删除聊天记录,或接电话时回避你(如躲到卫生间),可能是在隐藏与他人的联系。
    广西-南宁2026-05-05 08:503位律师解答
  • 你的麻烦大了,如果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的话。如果前男友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话,一旦银行债权人启动诉讼程序,你作为担保人很可能是要被拖下水的,房财两空的
    广西-南宁2026-05-05 08:42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偷东西的价值是多少
    广西-南宁2026-05-05 08:36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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