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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涉外仲裁律师-陈再雄律师
陈再雄律师
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加入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已更名为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现为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九江刑事申诉代理律师专家库成员、九江市九江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专家库成员、九江市法学会会员、浔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在《中国律师》、《重庆法学》等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论文《改变观念、扎根大众--谈律师在普法中的作用》获江西省“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三等奖,论文《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可诉性及诉讼程序性难点浅探》获浔阳区审判与实务研讨会三等奖。代表江西律师参加第五届全国律师论坛、第三届全国青年律师论坛。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刑事辩护、经济法、婚姻法、劳动法等领域具有专长,担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江西创基管桩有限公司、九江峻捷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广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九江天酬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执业十年来,成功代理九江***超市与潘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九江联盛超市与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喜羊羊”著作权纠纷案、江某与中国农业银行都昌支行担保纠纷案、江西创基管桩有限公司与李某劳动纠纷案、张某与李某二手房买卖纠纷案、马某与郭某离婚案、彭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朱某网络诈骗案、冯某经济诈骗案、王某短信诈骗案、薛某故意伤害案、吴某盗窃案、王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等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数百件,办案效果深受当事人好评。年富力强,对当事人具有高度责任感,深获客户信赖和好评。维权经历曾被《中国青年报》、《人民网》等媒体报道或转载。执业理念:有责任感是种美德。
  • 以案说法:死亡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

    基本案情2023年9月3日,79岁的张老汉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主持调解,肇事方与张老汉的儿子张某明、女儿张某华达成赔偿协议,由肇事方赔偿张老汉家属“垫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所有损失合计31万元。张某明收款后给了妹妹张某华3000元。在张...

    陈再雄律师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2024.06.09 18:31
  • 婚前婚后财产有何种约定

    一、婚前婚后财产有何种约定  婚前婚后财产可以作出的约定包括: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且前述的约定,满足约定的主体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冷文丰律师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2024.01.23 10:15
  • 离婚后,孩子的判决

    对于已满两岁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判给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这需要夫妻双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工作稳定、有更好的居住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等。对于已满八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根据孩子的选择来决定抚养权归属。此外,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例如健康状况、经...

    冷文丰律师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2024.01.23 10:15
  • 可以咨询我联系我
    江西-九江2025-01-28 08:561位律师解答
  • 胎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实践中,如果胎儿的父亲或母亲在遗产分割前去世,胎儿有权继承其应得的份额。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胎儿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父亲或母亲的离世而导致胎儿无法获得应有的财产。 例如,在某一继承案件中,父亲在遗产分割前意外去世,其名下有一定的财产。由于母亲腹中胎儿的存在,根据法律规定,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在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待胎儿出生后再进行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则其可以实际享有该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则该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江西-九江2025-01-28 03:04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去世后,其财产的继承通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若去世方留有遗嘱,明确了财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遗嘱是去世方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意愿,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后,在继承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财产的评估、过户等手续,需要各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以确保财产的顺利继承。
    江西-九江2025-01-27 18:404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能属于个人财产。若房屋是由一方在婚前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全额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明确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前购房时,双方有共同出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对于共同出资的部分,应视为双方对房屋的共有份额,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也应根据出资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分割。 另外,若婚前购房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总之,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款的来源、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婚后的还贷等多种因素。如果对具体案件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江西-九江2025-01-27 17:17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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