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我的位置:首页 > 黔西南律师 > 按问题找律师 > 黔西南房产纠纷律师

黔西南房产纠纷律师

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诚然,作为房屋开发商,若未依法履行商品房的过户手续,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若稍有拖延,未能按时完成过户事务,那么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当此种局面发生时,承担违约责任便是无可避免之事。 在此,特意提醒您,若在买卖合同中并无明文规定房屋过户期限,那么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一旦超过90个自然日,业主们即可据此寻求争议解决途径,以追究开发公司所产生的违约责任,换言之,即索偿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 倘若合同条款中并未列明关于此类情形的违约金标准,那么业主朋友们亦可根据自身所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金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来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