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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运输合同律师

南京运输合同律师-董腾越
董腾越律师专职律师
执业 10年,帮助过1217人,好评数225,回复速度快

董腾越律师,现任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董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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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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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运输合同律师-李孔亮
执业 6年,帮助过144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李孔亮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专精于各类民商事案件的仲裁和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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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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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运输合同律师-刘睿
刘睿律师合伙人律师
执业 11年,帮助过150656人,好评数4629,回复速度快

刘睿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本地人,熟悉南京本地文化,人脉资源广泛,从事法律工作17年,曾在大型房地产公司,民营企业等担任法律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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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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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

劳务合同中免责条款之效力需视情况而定。通常而言,只要免责条款符合双方自愿且法律允许范围内,即被认定为有效。但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形,则构成无效:违规法律。若免责条款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或减轻或排除对对方人身伤害、债务等责任,此举皆属无效情形。显失公平。如免责条款过分减轻提供格式条款者之责任,过分加大另一方的负担,或是排除对方关键权益,且又未对对方释明或详尽解释,导致双方法律地位不对等,此类免责条款自然无效。恶意串通。若免责条款由一方采用欺诈、恐吓、恶意勾结或非法目的掩饰下订立,侵害了国家、社会集体及其成员利益者,免责条款同样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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