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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醉驾律师

临夏醉驾律师-罗琳才律师
罗琳才律师
甘肃本恒律师事务所
临夏
累计执业年限 20
5.0 5
1413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甘肃本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临夏 执业20年
综评5.0 帮助1413人 获好评数2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行政诉讼

律师简介 罗琳才,甘肃本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A证,资格证号:A20**********18;200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6*************02。1982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教育工作13年。1995年,因甘肃省法检两院扩招公务员,招录至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 更多
醉驾相关事项:检察院一般会在何时通知您?

当醉驾案移交给检察机关后,传唤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1. 关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因此,传唤的期限也应在这个月度内进行安排;2. 但针对重大或复杂的案件,有权延长十五天的办案时间,那么传唤的期限也会相应地延长到一个半月内;3. 如果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且愿意接受处罚,同时满足快速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则检察机关应在十日内做出决定,因此传唤的期限也应在这十日内进行安排;4. 至于法院方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如需延长审理期限,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并且最长可延长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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