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琳才,甘肃本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A证,资格证号:A20**********18;200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6*************02。1982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教育工作13年。1995年,因甘肃省法检两院扩招公务员,招录至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996年选拔为永靖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分管执法监察、地籍管理等工作。2000年10月调永靖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任副主任,分管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05年5月调永靖县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5月始在临夏平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并担任该所主任。2016年创设甘肃本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21年创办甘肃本恒(临夏)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民商事、行政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800余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方向:刑事辩护、经济合同、财税金融、损害赔偿、政府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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