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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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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拆迁律师-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
纪鹏拆迁律师团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
累计执业年限 3
5.0 5
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北京 执业3年
综评5.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律师简介 纪鹏律师,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司法实践经验,工作严谨细致,作风优良,待人诚恳友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从业期间,处理过大量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得到当事人高度评价;专注于土地房屋征拆业务、民商业... 更多
涉及征地拆迁的通知是否具备合法性?

关于征地拆迁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理解其具体流程和核心宗旨,同时也要审视这些活动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任何形式的征地拆迁都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如果是由政府主导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土地征收,即使有个别被征用人表示反对,他们的异议也无法阻挠整个征收过程的推进。 其次,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遵循法定程序,其中包括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制定详细的《征收土地方案》并上报至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查,还需编制清晰易懂的安置补偿方案以及评估报告等等重要文件。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被征收的土地必须是合法且有效的,绝对不能涉及到违法用地或存在争议的土地。 若发现征地拆迁活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被征用人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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