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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程债务纠纷律师

合肥工程债务纠纷律师-刘正锐
刘正锐律师专职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帮助过324人,服务态度好,回复速度快

刘正锐律师,IBA国际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专职律师,法律硕士,合肥律师。刘正锐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研究生学历。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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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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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结清证明方式

根据案情需要,需提交如下材料: (1) 成立及运营资质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主办单位与主管机构证明文件等; (2) 合同关系建立情况:包括合同原件,相关协议如追加、修改、撤销合同的条款等; (3) 合同执行状况:包括货物种类、型号、数量等原始凭证,以及收据等相关证据; (4) 请求保障合同效力的,需提供合同真实有效性的证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需提供违约事实及损失金额等证据; (5) 涉及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担保人信息、担保物信息等; (6) 合同及相关事项已进行公证、鉴定或得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处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据; (7) 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益或要求履行义务的,需提供相关证据; (8)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需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实际履行能力等信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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