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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图片版权侵权律师

鹤壁图片版权侵权律师-梁雯律师
梁雯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
5.0 5
1407
口碑律师,律所骨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执业地:北京
综评5.0 帮助1407人 获好评数9次

“口碑律师”、“律所骨干”

擅长:

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侵权、综合、网络法律

律师简介 如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先发短信联系!中政法硕士,10多年知识产权法律经验,国际贸易、涉外合同、外资品牌保护,经办的各类侵权和合同案件数千件,累计为当事人减损数千万,擅长商标、版权、网络纠纷、产品责任、仿冒侵权案件。 更多
刘法根律师  
刘法根(电话微信同号:18135777067),中共党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现执业于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重大疑难案件中心负责人,系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委员会执委、郑州市律师协会律變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同时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外聘双师型讲师,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法律顾问专业证书。深耕法律领域多年,刘法根律师主攻合公司内部治理、公司股权争议纠纷、公司高管涉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合同纠纷等核心业务,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及刑事法律案件,先后为华电、烟草系统等国企及马斯克、恒润源等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参与烟草行政执法培训、控烟条例修订等专项工作,精准匹配企业法律需求。执业以来,刘法根律师成功承办多起标的额巨大、案情复杂的典型案件:为郑州某房企股权纠纷案当事人维权获判 1942.21 万元本金及利息,为河南多家企业融资借贷纠纷案挽回 1700 万本金及利息损失,在兰考县 10?17 火灾案中为当事人追回近四百万元损失,还成功为多家公司驳回数百万元盈余分配诉求、某耐火材料公司买卖合同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律师引入谢鸿飞等法学专家教授论证,减少近400万赔偿责任;刑事辩护领域,为多起公司高管涉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缓刑等有利结果,辩护成效显著。秉持 “敏于行,讷于言,辅以明镜,察以秋毫,不忘初心” 的执业理念,刘法根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严谨的办案思路、精准的法律研判和高效的实务操作,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专业、优质、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赢得当事人广泛认可。
网络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究为何

关于互联网侵犯责任的判断准则,现行法律采用了严格的过错责任制原则进行判定。具体规定内容如下所示:当网络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平台上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时,应对此负有侵权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商明知或有理由知晓网络用户正在利用他们的网络服务来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却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此加以干预的话,将需与该网络用户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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