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在进出或者出境时,对行驶路线有要求的,行驶路线应当按照交通主管机关规定的路线行进;交通主管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海关指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税费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多式联运合同《海商法》所称的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运输方式并没有新的
如何确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我国海商法并没有规定船舶经营人的概念,海商法理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如有的论著认为“经营人是指承运人、多式联运人、经纪人等”,有的学者则认为船舶经营人一定是实际占有或控制船舶并获得收益的人,而且对外也是承担船舶所有人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