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
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服的能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拆迁协议不可以买卖。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得有法定事由,比如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和显失公平,并且得有证据证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存在上述法定撤销事由。
拆迁协议能办遗嘱公证。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订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公证遗嘱。拆迁当事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产生的是债权,而债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同样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所以,拆迁协议能办遗嘱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书能做公证。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公证。另外,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有拆迁补偿协议能继承。拆迁当事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产生的是债权,而债权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同样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因而,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的继承人凭有效的继承证明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要件直接申请权属登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一般不能强制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但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提出强拆申请,由法院批示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可申请强制执行。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并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相关规定可知道,拆迁协议不能证明所有权。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不动产的设立要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