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WAP手机版 RSS订阅 保存到桌面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北京绿建
当前位置:首页 > 绿建政策 > 北京绿建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图审查执行新标准时间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17))

时间:2021-01-28 12:24:22   作者:GBWindows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阅读:7229  
内容摘要:对于新建项目,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新标准正式实施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图审查执行新标准时间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1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规范标准的执行时间,兼顾项目建设、审批的连续性与新标准的执行,经研究,现将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执行新标准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对于新建项目,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新标准正式实施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

    二、对于一会三函项目,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批准时间为准,即新标准正式实施前已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

    三、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适当放宽,以取得《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专家意见》为准,新标准正式实施日前已组织并通过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

    各单位在工程建设或审批中,应严格执行相应的规范标准,鉴于规范标准的发布到实施有6个月的过渡期,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工程实施周期与规范执行时间,保障工程设计质量。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1月17日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绿建之窗”或“本站原创”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绿建之窗”。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也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对不遵守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管理员QQ:  4993067 32533240,紧急联系方式:13693161205。


绿建政策

本栏最新更新

本栏推荐

阅读排行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诺德中心2期6号楼1201   邮编:100070 网站合作QQ:1658253059  电话: 13693161205 18501126985

绿建之窗网站已运行: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7284号  京ICP备14061276号-3 51LA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