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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40811A - 用於減緩近視加深之可調整治療眼鏡 - Google Patents

用於減緩近視加深之可調整治療眼鏡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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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40811A
TW202340811A TW112103682A TW112103682A TW202340811A TW 202340811 A TW202340811 A TW 202340811A TW 112103682 A TW112103682 A TW 112103682A TW 112103682 A TW112103682 A TW 112103682A TW 202340811 A TW202340811 A TW 2023408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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漥田良
班哲明 庫克
史戴芬 包爾
菲力普 M 布席米
阿米塔薇 古帕
約那司 哲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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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艾尤席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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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佩戴者可調整裝置經組態用於一佩戴者觀看一物體且藉由以下方式調整投影至眼睛中之刺激:例如通過使投影光學器件相對於諸如一眼鏡框架之一支撐件之一或多個組件移動而調整該等投影光學器件之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投影系統包括一可調整保持器,其用於該佩戴者相對於在該佩戴者之一第二眼睛前面的耦合至一第二支撐件之第二投影光學器件調整在一第一眼睛前面的耦合至一第一支撐件之第一作用投影元件。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裝置包括具有該等投影光學器件及矯正鏡片的目鏡,該等目鏡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調整該等鏡片及投影光學器件在該佩戴者的眼睛前面的位置以便將治療光點投影至相對於該佩戴者的視網膜之一所要位置上。

Description

用於減緩近視加深之可調整治療眼鏡
近視(myopia,亦被稱為近視眼(near-sightedness))係一種在整個青春期及成年前期頻繁加深及惡化的視覺障礙。其特徵在於能夠在較近距離處清晰地看見物體,但在較遠距離處物體會變得模糊。此主要係由於眼睛處於一非球面形狀且替代地處於被拉長,使得物體之影像未聚焦在視網膜處。在某些近視的人中,隨著時間眼睛之軸向尺寸或眼軸增加,導致近視眼惡化。眼睛之拉長的尺寸常常被稱作其軸向長度且係沿著主要視覺軸進行量測。
已證明在某些患者中,藉由提供由散焦在視網膜前面之一影像組成的刺激(被稱作近視散焦的一技術)可減慢或停止近視加深。用於提供此等刺激之某些先前方法依靠來自周圍環境的光之被動操控。然而,在至少某些例項中,此方法可造成欠理想的視覺結果及被降級的影像品質。已經提議之一種方法涉及將刺激或若干個刺激投影至視網膜之中部周邊區域中,在該中部周邊區域中刺激影像然後被近視地散焦。然而,先前方法中之至少某些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較複雜且欠理想地適合與視覺器件(諸如眼鏡)一起使用。關於本揭露之工作表明,在至少某些例項中,此等器件之對準可能係欠理想的。舉例而言,投影光學器件及此等器件之光刺激可能欠理想地與主體之眼睛對準,此可能提供欠理想的結果。關於本揭露之工作表明,一或多個刺激相對於眼睛之不恰當對準可導致虹膜遮蔽光束之至少一部分,使得刺激具有一經降低強度且在至少某些例項中可能不會適合地可見。
鑒於上文,需要對先前方法之前述限制中之至少某些進行改善的經改良方法及裝置。理想上,此等方法及裝置將提供對光源及相關聯刺激與主體之眼睛之經改良對準。
本揭露之實施例係針對用於供在醫治屈光不正中使用之一佩戴者可調整作用投影裝置的裝置及方法,該佩戴者可調整作用投影裝置可併入至眼鏡、隱形眼鏡、擴增實境(AR)器件或虛擬實境(VR)中或者提供為對現有眼鏡、鏡片、AR器件或VR器件之一附加層或薄膜。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可調整裝置經組態用於一佩戴者觀看一物體且藉由調整將刺激引導至眼睛中之投影光學器件之位置來調整刺激被投影至眼睛中之位置,此可在減少來自瞳孔之干擾的情況下將刺激提供至視網膜且改良治療結果。刺激可被引導至視網膜之任何適合的位置且可聚焦在視網膜前面或實際上聚焦在視網膜後面。在某些實施例中,一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沿鼻顳方向調整投影光學器件在一佩戴者之一鼻部之每一側上的放置來調整複數個刺激在佩戴者的視網膜上之鼻顳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可以對耦合至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之鼻墊進行調整以允許佩戴者調整該等投影光學器件之上下放置及複數個刺激在佩戴者的視網膜上之對應的上下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裝置包括鏡腳部分,該等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佩戴者調整眼睛之角膜之一頂點與投影光學器件之對應的位置之間的一頂點距離。此等佩戴者可調整組件可允許使用者定製裝置相對於佩戴者之眼睛的放置以提供經改良之刺激放置及治療益處。
雖然佩戴者可以諸多方式調整光學器件,但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回應於一所感知刺激之一強度來調整光學器件從而減少可能由於虹膜部分地或完全地遮蔽所投影光束而造成之刺激變暗或截短。在某些實施例中,藉由使投影光學器件相對於佩戴者之眼睛移動(諸如通過使投影光學器件相對於彼此或者相對於一支撐件(諸如一眼鏡框架)之一或多個組件移動)來調整刺激被投影至眼睛中之每一者之視網膜上的位置,從而將投影光學器件與佩戴者之眼睛適當地對準。
在某些實施例中,基於藉由使用一板上眼動儀所獲得之關於每一眼睛之瞳孔中心之位置的資訊,藉由自動地移動投影光學器件來調整被投影至每一眼睛之視網膜上之刺激。在某些實施例中,對投影光學器件進行調整允許在減少來自虹膜之干擾的情況下來自一或多個刺激之光射線之光束通過眼睛之瞳孔到達聚焦在視網膜前部或實際上在視網膜後部或者在視網膜上的一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眼動儀係安裝在每一框架之一或多個目鏡上。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眼動儀係安裝在眼鏡框架之一個或兩個鉸鏈上。在一項實施例中,藉由監測回應於由眼動儀產生之一近紅外光信號而由眼睛產生之一或多個柏京野(Purkinje)影像來判定瞳孔中心之位置。
在某些實施例中,投影光學器件可經引導以將一影像(諸如一經散焦影像)形成在小凹、或黃斑或者旁中央凹或近中央凹上。在某些實施例中,影像係聚焦在視網膜前部或實際上在視網膜後部,從而致使在視網膜上有一經散焦影像。
在某些實施例中,投影光學器件可包括藉由多個聚焦構件成像之一或多個影像形成構件,每一此影像被投影在視網膜之一指定位置處。在某些實施例中,影像投影可利用自由空間或一光導管或者一光纖。當使用多個投影構件在視網膜上投影多個影像時,此等投影構件需要係相位匹配的,以便匹配所有此等投影構件之光學路徑長度。
在某些實施例中,投影裝置包括一可調整保持器,該可調整保持器用於佩戴者相對於一支撐件(諸如一眼鏡框架)之一或多個組件來調整作用投影元件。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裝置包括具有投影光學器件及矯正鏡片的目鏡,該等目鏡經組態用於佩戴者調整該等鏡片及投影光學器件在佩戴者的眼睛前面的位置以將治療光點投影至佩戴者的眼睛之視網膜上之適當位置處。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允許當佩戴者觀看一物體及一或多個刺激時佩戴者回應於該一或多個刺激之一強度來調整投影光學器件之放置以便減少來自瞳孔之干擾。在某些實施例中,當佩戴者觀看一物體且調整投影光學器件時,可調整保持器允許佩戴者調整複數個刺激在視網膜上之放置。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保持鏡片及投影光學器件放置在佩戴者的眼睛前面的各別位置處。雖然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但在某些實施例中該保持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者一齒條、小齒輪、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凸輪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
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可調整裝置包括一可調整保持器,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用於一佩戴者觀看一物體且藉由以下方式調整刺激被投影至眼睛中之位置:調整刺激之投影光學器件與諸如一第一鏡片支撐件及一第二鏡片支撐件(其中該等支撐件包括一眼鏡框架之一或多個組件)之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可調整橋接器,該可調整橋接器將一第一支撐件上之一第一鏡片及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耦合至對一第二鏡片及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進行支撐之一第二支撐件,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允許佩戴者使該第一支撐件之該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第二支撐件之該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移動以使來自該第一支撐件之刺激及來自該第二支撐件之刺激定位在佩戴者之眼睛之各別視網膜之各別位置處以便減緩加深。該可調整橋接器可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佩戴者可調整裝置之中心線獨立地移動。
在某些實施例中,一種用於針對醫治屈光不正之一作用投影裝置的佩戴者可調整裝置包括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一起與一共同可移動支撐件耦合且經組態以在另一支撐件(諸如一眼鏡框架)保持實質上在一佩戴者的恰當位置上的同時與該共同支撐件一起在佩戴者之一眼睛的前面進行移動,以便將複數個刺激與一佩戴者之一周邊視網膜對準。在某些實施例中,每一投影模組包括一照明源、被該照明源照明時產生一刺激之一刺激形成元件或者將該所產生刺激引導至一光學元件之一導引件中之一或多者。該光學元件將該所產生刺激引導至一人的眼睛之一所要區或所要位置,在該所要區或所要位置中該刺激形成散焦在視網膜上的一影像。端視所醫治之屈光不正之類型,眼睛之該區或位置可係在眼睛之視網膜之一周邊區的前部或後部。
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刺激形成元件可包括一光罩、薄膜或倍縮光罩,其經組態以相對於一實質上固定的支撐件(諸如一眼鏡框架)移動以便將該複數個刺激放置在一佩戴者之一周邊視網膜上。在某些實施例中,該佩戴者可調整光學元件可包括鏡、部分面鏡、分束器或者透鏡中之一或多者,其將該刺激引導至該眼睛中以在該所要位置處形成該刺激之一影像。該等鏡可以諸多方式來定大小及定形狀且可包括平面鏡、曲面鏡、凹面鏡、凸面鏡、球面形狀鏡或者非球面鏡中之一或多者。
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可調整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可併入至一虛擬實境器件或擴增實境器件、智慧型電話、手持器件、平板電腦、電子遊戲主控台或者類似器件中。在此等實施例中,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可併入至一現有器件中或者提供為一佩戴者可調整附加或周邊器件。 以引用的方式併入
本文中所參考及識別之所有專利、申請案及公開案特此以其全文引用的方式併入且即使在本申請案中之其他處參考亦應被視為以引用的方式完全地併入。
相關申請案
本申請案依據35 U.S.C.§119(e)主張2022年5月26日提出申請之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3/365,400號、2022年2月17日提出申請之美國臨時申請案第63/268,166號及2022年2月3日提出申請之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第63/267,515號之權益,該等臨時申請案之整個揭露內容以引用的方式併入本文中。
本專利申請案之標的物係關於:2020年8月5日提出申請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6/947,537號,現為2022年6月14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358,001號;2021年6月24日提出申請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7/304,691號,現為2022年3月15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275,259號;及2021年6月9日提出申請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7/303,889號,現為2022年3月22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281,022號,該等專利之整個揭露內容以引用的方式併入本文中。
根據本文中所揭露的實施例,下述詳細說明提供對本揭露中所闡述的發明之特徵及優點的一較佳理解。儘管詳細說明包含諸多特定實施例,但此等實施例僅以實例之方式提供且不應被視為限制本文中所揭露之發明之範疇。
在某些實施例中,醫治裝置係佩戴者可調整的且包括兩個目鏡(例如左目鏡及右目鏡),該兩個目鏡藉由可用以使該等目鏡沿著一大體上鼻顳方向進行移動的一機構(諸如一滑塊)而彼此連接。在某些實施例中,每一目鏡自含有所有光學器件、電子器件及該目鏡支援之一充電連接,使得該目鏡及此等組件可相對於一支撐件(諸如一眼鏡框架)移動。
當前所揭露之方法、系統及裝置非常適合於許多類型之先前的光治療器件,諸如針對醫治近視及弱視之彼等光治療器件。刺激可包括任何適合的刺激,諸如一光點或複數個光點。刺激可包括視網膜上之任何適合的刺激(諸如一光點),且舉例而言可聚焦或散焦在視網膜上。在某些實施例中,光治療提供光(例如利用諸如近紅外光或紅光等低度光)來增加眼底之血流率及代謝率。刺激亦可包括任何適合的波長,諸如近紅外光、紅光、橙光、黃光、藍光、靛光、紫光或紫外光中之一或多者。此外,刺激可包括用於醫治屈光不正之任何適合的強度,諸如低光度。
在某些實施例中,裝置經組態用於佩戴者在佩戴時調整刺激光學器件,以便改良對準。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戴上眼鏡看向一鏡子來調整目鏡之位置,直至兩組刺激皆位於左眼及右眼之周邊視覺中。在某些實施例中,滑塊包括一銷或一螺釘,一旦完成調整,該銷或螺釘便將目鏡侷限在恰當位置中。此可係有益的,因為可以在佩戴者看遠或看近或者看一電腦時重複進行調整,此根據此等觀看條件改良刺激在周邊視網膜上之放置。
在某些實施例中,刺激光學器件被光學耦合至一光學元件(諸如一透鏡、平面或其他光學透射結構)且相對於光學元件配置,使得佩戴者具有一清晰的中央視覺區帶。在某些實施例中,光學元件包括經組態以至少部分地矯正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透鏡。在某些實施例中,透鏡包括一球體、一圓柱體及一軸,該球體、圓柱體及軸經組態以矯正包括一球體、一圓柱體及一軸之眼睛之屈光不正。另一選擇係,透鏡可包括一球面透鏡,該球面透鏡包括對應於眼睛之球面等效光功率的一光功率,亦即,球體加圓柱體除以二。對於有少量散光的患者,對應於眼睛之球面等效物的一球面透鏡提供與進行了圓柱形矯正之視覺非常接近的視覺,且對至少某些人而言,該差異可係基本上不可感知的。
佩戴者可調整的光源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在某些實施例中,光源係機械耦合至矯正鏡片且與矯正鏡片一起移動。另一選擇係,佩戴者可調整的光源可經組態以獨立於鏡片而移動,此在某些例項中可係有幫助的。
在某些實施例中,每一投影模組包括一照明源、一刺激形成元件或一導引元件中之一或多者。導引元件可包括一光管或光導。光管或光導可包括用以將所形成刺激引導至一透鏡或若干個透鏡的一鏡。鏡可以諸多方式來定大小及定形狀且可包括一平面鏡、一曲面鏡、一凹面鏡、一凸面鏡、一球面形狀鏡或一非球面鏡中之一或多者。舉例而言,鏡可包括一平面鏡、一部分面鏡或凹面鏡。光管或光導之透鏡或若干個透鏡將刺激引導且聚焦至一組光學元件中之一或多者。光學元件重新引導刺激以將刺激之一影像形成在視網膜之一周邊區的前部或後部。
光學元件可包括一鏡或若干個鏡、一部分面鏡(或成組之部分面鏡)、一分束器或若干個分束器、一透鏡或若干個透鏡或者一凹面表面或若干個凹面表面。此等光學元件可嵌入在一光學器件中、施加至該光學器件或形成在該光學器件上,或者可容納在嵌入在該光學器件中、施加至該光學器件或形成在該光學器件上之一光導中。鏡可以諸多方式來定大小及定形狀且可包括一平面鏡、一曲面鏡、一凹面鏡、一凸面鏡、一球面形狀鏡或一非球面鏡中之一或多者。舉例而言,該(等)鏡可係一平面鏡、部分面鏡或一凹面鏡。投影模組可由一副眼鏡之一框架支撐、或嵌入在該副眼鏡之該框架中或者部分地嵌入在其中。在此等實施例中,光學元件可嵌入在眼鏡之一鏡片中、形成在眼鏡之該鏡片上或作為一薄膜或層施加至眼鏡之該鏡片。一鏡片中之一小面可用以將由一投影模組提供之一刺激引導至一光學元件。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兩者可係併入在一隱形眼鏡中或形成在其上。此外,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兩者可併入在施加至一矯正鏡片之前表面或後表面的一薄膜或層中。
投影模組可包含用於操作或啟動照明源之電路系統。照明源可係一LED、OLED、一發磷光LED或複數個LED。電路系統可係實施邏輯以控制或啟動照明源的一印刷電路板(PCB)。投影模組亦可包含一電源,諸如一電池。由電路系統實施之邏輯可係實施為利用一組可執行指令程式化之一處理器的形式。刺激形成元件可包括一光罩、薄膜或一倍縮光罩。由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形成之影像可包括一黑暗背景上之一受照明十字形及視情況一黑色背景上之一白色十字形。
儘管本文中特定參考眼鏡及隱形眼鏡,但所揭露之裝置及方法適合與其他器件或系統一起使用或併入至其他器件或系統中使用。基於本文中提供之教示,熟習此項技術者將容易地瞭解所揭露之組件或元件中之一或多者可如何實施為其他系統或器件之部分。
舉例而言,投影模組及/或光學元件可部分地或全部併入至以下各項中之一或多者中:一眼用器件、一TV螢幕、一電腦螢幕、一虛擬實境(「VR」)顯示器、一擴增實境(「AR」)顯示器、一手持器件、一行動運算器件、一平板運算器件、一智慧型電話、一可佩戴器件、一眼鏡鏡片框架、一眼鏡鏡片、一近眼顯示器、一頭戴式顯示器、一護目鏡、一隱形眼鏡、一可植入器件、一角膜覆蓋物、一角膜嵌入物、一角膜假體或一眼內鏡片。
儘管當前所揭露之方法及裝置可用以醫治諸多類型之屈光不正,但當前所揭露之方法及裝置非常適合於醫治例如近視加深。
圖1展示用以醫治一眼睛102之近視或其他屈光不正的一視覺裝置100之一橫截面,其中裝置100之放置係佩戴者可利用一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 (諸如如本文中所闡述之一滑塊、一樞軸或其他結構中之一或多者)相對於一可佩戴支撐件212 (諸如一框架)進行調整的。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能夠在觀看一物體時調整裝置100之放置以便將一或多個刺激提供在視網膜之一所要位置(諸如如本文中所闡述之周邊視網膜)上。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包括一可釋放保持器162,該可釋放保持器在釋放時允許佩戴者使刺激投影組件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212移動,且在接合時允許將刺激投影組件相對於支撐件固定在恰當位置中。
雖然裝置100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但在某些實施例中,裝置100經組態以允許使用者在觀看一或多個刺激時調整投影光學器件之放置以便減少來自眼睛之一瞳孔之干擾,此可能潛在地降低一或多個刺激之可見性。在某些實施例中,舉例而言,一或多個刺激之不恰當對準可導致一或多個刺激看起來更暗、截短或不可見的。
可調整保持器160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以允許視覺裝置100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212發生移動150。在某些實施例中,移動150包括沿一鼻顳方向152或沿一上下方向154及沿其組合方向進行移動。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耦合至複數個投影模組以允許佩戴者使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移動從而將刺激定位在佩戴者之眼睛之一視網膜之一位置處以減緩加深。
本文中所闡述之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可藉由使用任何適合的程序實施為光學器件112之部分。此等程序包含嵌入、蝕刻、薄膜沈積、光微影、插入至一腔中、模製等等。由本文中所闡述的刺激形成元件產生之影像透過光學器件112傳輸至由角膜114及瞳孔116表示的佩戴者之眼睛102。光學器件112可包括在光進入一佩戴者之眼睛102之前改變光之聚焦的一折射鏡片。替代地,該光學器件可包括施加至一鏡片(一鏡片之前面或背面)的一薄膜或層。
光學器件112可包含一後部光學結構122,其可被彎曲或以其他方式定形狀以調整刺激在佩戴者的眼睛102上之聚焦。舉例而言,在其中例如投影模組及光學元件實施為眼鏡之部分或眼鏡之附加物的某些實施例中,光學器件112可包括一處方鏡片,該處方鏡片用以利用經定形狀以矯正患者的眼睛102之近視、遠視、散光及其他屈光不正中之一或多者的後部光學表面122來矯正眼睛102之屈光不正。
一散焦醫治器件124可附接至光學器件112、嵌入在該光學器件中或形成為該光學器件之一表面之部分。舉例而言,在圖1中,散焦醫治器件124係光學器件112之前表面之一部分或附接至該光學器件之前表面。在某些實施例中,醫治器件124係利用一黏附劑黏附至光學器件112,使得在佩戴者調整機構160時醫治器件124與光學器件112一起移動。另一選擇係,光學器件112可不附接至醫治器件124,且在醫治器件124相對於支撐件212移動以便將醫治刺激放置在視網膜之所要位置處時,該光學器件可相對於支撐件212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醫治器件124包括一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該周邊散焦光學結構配置在一中央光學區帶118周圍以便為佩戴者提供清晰的中央視覺。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結構120之組件係大體上圍繞一中心121配置,且散焦結構120及中心121利用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耦合至支撐件212以便允許佩戴者調整散焦結構120及對應的中心121,以允許佩戴者調整刺激在視網膜上之位置。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結構120包括一光聚焦元件,該光聚焦元件包括一透鏡、一球面表面、一漸變式透鏡、一繞射光學元件、一全像光學元件或一曲面鏡中之一或多者。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光學結構120更改光之聚焦。散焦光學結構可經組態以在視網膜106前部形成一刺激影像104以醫治眼睛102之屈光不正,諸如近視。另一選擇係,散焦光學結構120可經組態以在眼睛102之視網膜106後部形成一刺激影像104。
儘管在某些實施例中,參考黏附至一光學器件112 (其中該光學器件係一鏡片)之醫治散焦器件120,但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光學結構120係例如與蝕刻至一鏡片之表面中的若干個結構一起直接形成在一鏡片之表面上。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光學結構120形成為嵌入在一鏡片中之一模組或形成為一鏡片之一模製程序之部分。
光學區帶118及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區帶之尺寸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在某些實施例中,當周邊散焦結構120將刺激提供至周邊視網膜時,光學區帶118經組態以在黃斑103上提供一物體之一清晰的視野。在某些實施例中,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經定大小及定形狀以參考眼睛102之一入射瞳孔以在自12度至40度之一範圍內或自15度至35度之一範圍內(舉例而言)的一角度來傳輸光。在某些實施例中,該角度包括一半角,諸如光學區帶之邊界與穿過光學區帶之中心及入射瞳孔之中心形成的一線之間的一角度。在某些實施例中,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經定大小以處於參考眼睛之一入射瞳孔在自15度至50度之範圍內(舉例而言)的一角度下。
在某些實施例中,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包括一內邊界及一外邊界。內邊界對應於參考眼睛102之入射瞳孔116在自15度至20度之一範圍內的一內邊界角125,且外邊界對應於參考眼睛102之入射瞳孔在自25度至70度之一範圍內的一外邊界角126。在某些實施例中,鏡片與眼睛102相距一距離108。該距離、內邊界及外邊界可經定尺寸以提供參考眼睛102之入射瞳孔之內角及外角。
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可在形狀上呈環狀,具有經選擇使得將周邊散焦施加至患者的眼睛102之視網膜偏心於中央凹之一部分的一內徑及一外徑。舉例而言,該內徑可係處於相對於光學器件112及瞳孔之一光學軸成大約7.5度的一角度下,此角度可被稱為一內邊界角125。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之外徑可係處於相對於原生眼睛102及人之光學軸例如成17.5度的一外邊界角126下。此一配置導致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位於佩戴者之一周邊視野中,其中對所投影光之一對應的散焦在佩戴者的視網膜偏心於中央凹之一周邊區中。
儘管參考一環狀形狀,但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可以其他形狀(諸如多邊形、正方形、三角形)進行組態,且可包括位於光學區帶周圍的適當位置處之複數個離散光學結構。
在某些實施例中,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可包含改變投影至一人的眼睛102中之光之聚焦的光學器件或光學結構。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可包括對通過散焦光學結構120之光之聚焦進行更改的繞射光學器件、小透鏡、梯度折射率(「GRIN」)小透鏡、交叉的圓柱形桿、光罩或紅外光柵中之一或多者。
在某些實施例中,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經定尺寸以將經散焦影像提供至視網膜之一周邊部分。在某些實施例中,散焦光學結構120經組態以將一刺激提供至視網膜之一周邊部分,該周邊部分包括中央凹或黃斑103之外的視網膜之一區,以便在佩戴者向前看時將清晰的視覺提供至中央凹及黃斑103且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將一經散焦影像提供至周邊視網膜上。影像可散焦在相對於視網膜近視或遠視2.0屈光度(「D」)至6.0屈光度之間的一範圍中。舉例而言,散焦可係在視網膜前部(例如近視散焦)或在視網膜後部(例如遠視散焦) 3.5 D至5 D。散焦較佳地在2.5 D至5.0 D之間,且更佳地在3.0 D至5.0 D之間。
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散焦醫治器件包含使用投影至周邊區帶中的局部刺激來醫治眼睛102之屈光不正。在散焦醫治器件124中,刺激透過周邊散焦光學結構120投影且因此刺激由該周邊散焦光學結構散焦。
為了醫治眼睛102之球面屈光不正(諸如近視),投影至視網膜106之刺激可均勻地圍繞中央光學區帶118之周邊。為了醫治眼睛102之圓柱形屈光不正(諸如散光),投影至視網膜之刺激可不均勻地圍繞中央光學區帶118之周邊。舉例而言,刺激可沿著與眼睛102之一散光第一軸對應或對準的一子午線較大且圍繞眼睛102之一第二散光軸對稱地成鏡像。
可調整保持器160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以提供如本文中所闡述之移動150。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在光學器件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同時使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移動。另一選擇係或組合地,可調整保持器係耦合至光學器件且經組態以使光學器件與複數個投影模組一起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移動。舉例而言,可調整保持器160可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以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的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固定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可佩戴支撐件之一位置。保持器可包括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的一導引件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保持器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例如具有適量的摩擦以允許佩戴者調整投影模組之放置且在佩戴者放置之後將投影模組保持在適當位置中。
圖2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副佩戴者可調整眼鏡200,該副佩戴者可調整眼鏡包括裝置100及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在某些實施例中,裝置100包括各自具有其自身的光學器件210的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沿圓周方向圍繞一鏡片或其他類型之光學器件112的中央光學區帶且在支撐件212 (諸如一副眼鏡200之框架)內排列。投影模組214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光源以及一光罩或其他元件,該光罩或其他元件利用該源照明以提供刺激。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經組態以允許佩戴者調整第一投影模組之一第一中心121與第二投影模組之一第二中心121之間的一分開距離170。可調整保持器160可包括一或多個接合結構166,該一或多個接合結構允許佩戴者例如利用沿著鼻顳方向152移動來調整距離170。包括固持元件162之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允許佩戴者例如藉由針對近視覺將接合結構166朝向彼此向內按壓或藉由針對遠視覺將接合結構166遠離彼此拉動而調整距離170。一或多個接合結構166可包括一或多個延伸部168,該一或多個延伸部耦合至投影光學器件(例如投影模組之光學器件)以允許佩戴者調整刺激被投影至佩戴者的視網膜上之位置。投影光學器件可耦合至可調整保持器以便獨立於一或多個光學器件112移動或以便諸如當投影光學器件固定至一或多個光學器件112時與該一或多個光學器件一起移動。在某些實施例中,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經組態為具有適量摩擦,以便允許佩戴者調整距離170且允許在佩戴者執行其他活動(諸如閱讀或運動活動(諸如慢跑))時使距離170保持實質上固定。
光源可包括一LED、OLED或其他形式的顯示器。投影模組214可包含將刺激引導至一光學元件的一光管或光導(本文中稱作一「導引元件」)。光管或光導可包含一鏡,該鏡將所形成刺激引導至在一鏡片112上或在該鏡片中配置之一組光學元件216 (例如,鏡、部分面鏡、分束器或光導)。光學元件216將刺激或影像透過眼鏡鏡片重新引導至眼睛。如圖2中所展示,在某些實施例中,一鏡片中之一小面或若干個小面218係用以將來自併入至一眼鏡框架中之一投影模組的一刺激或影像傳輸至一組光學元件。
在某些實施例中,鏡經組態以反射一窄頻寬之光且透射其他波長之光。舉例而言,為了透射在反射頻寬之外的波長,針對全寬半高值,反射頻寬可係在自大約5 nm至大約50 nm (或10 nm至25 nm)的一範圍內。此方法可提供實質上透明的一鏡,且允許光學器件(例如鏡片)與光學器件不具有鏡之區(例如光學區帶)實質上類似地以一折射來透射光。此方法可允許佩戴者在具有鏡之區中具有實質上清晰的聚焦視覺。當投影模組啟動時,刺激在視網膜前部或後部成像且可被佩戴者感知。在此等實施例中,光源通常包括通常小於反射頻寬的一頻寬以減少雜散光,儘管光源頻寬可大於鏡之頻寬。針對光源之頻寬之全寬半高值,複數個光源之頻寬可係在自5 nm至50 nm、例如自10 nm至25 nm的一範圍內。在某些實施例中,鏡包括具有一或多個層的二向色鏡,以提供一適當頻寬。
圖3A及圖3B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其中已併入有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裝置100之圖2之眼鏡200的一鏡片112。如圖中所展示,圍繞鏡片之一周邊配置有複數個投影模組214,其中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等投影模組可製作為一印刷電路板(PCB) 230之元件。投影模組214產生提供至鏡片112中之一小面232的一刺激。小面232作用以將所產生刺激引導至一嵌入型或施加型光學元件216,諸如一鏡、部分面鏡、分束器或光導。圖3A及圖3B之光學元件216可包括嵌入型鏡。
圖4A及圖4B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一投影模組214,該投影模組可係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裝置100之部分。如圖4A及圖4B中所展示,一投影模組之某些實施例包含一PCB 402 (其可含有或實施電路系統、一處理器或控制邏輯)、一照明源404、一光學結構406 (諸如用以產生或形成一刺激的一光罩、薄膜或倍縮光罩)及將所產生刺激傳輸至一鏡410的一光管或光導。在此實施例中,鏡410作用以將所產生刺激重新引導至一透鏡或若干個透鏡412。光管或光導之透鏡或若干個透鏡412作用以將所產生刺激引導且聚焦至一或多個光學元件216,諸如參考圖1B、圖2、圖3A及圖3B所闡述之鏡。
光管或光導408可含有形成射出光管或光導408之會聚光的一凸表面412、一透鏡或若干個透鏡。如所提及,在某些實施例中,眼鏡鏡片或其他鏡片之邊緣上的一小面將來自投影模組214之光引導至嵌入在鏡片中、形成在鏡片上或施加至鏡片的一光學元件216。光學元件(例如,一鏡)引導光使得其將一影像聚焦在眼睛中之適當位置處。
>如本文中所闡述之適合於併入有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160以使得佩戴者能夠對準所投影刺激的光源及投影光學器件之額外實例闡述在如下專利中:2020年8月5日提出申請之以「DEVICE FOR PROJECTING IMAGES ON THE RETINA」為標題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6/947,537號,現為2022年6月14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358,001號;2021年6月24日提出申請之以「PROJECTION OF DEFOCUSED IMAGES ON THE PERIPHERAL RETINA TO TREAT REFRACTIVE ERROR」為標題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7/304,691號,現為2022年3月15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275,259號;及2021年6月9日提出申請之以「APPARATUS AND METHODS FOR THE TREATMENT OF REFRACTIVE ERROR USING ACTIVE STIMULATION」為標題之美國專利申請案第17/303,889號,現為2022年3月22日發佈之美國專利第11,281,022號,該等專利先前已以引用的方式併入。
參考圖5、圖6及圖7,繪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副眼鏡。圖5繪示一副可調整電子眼鏡500,其經組態以在遠離包含中央凹的中央視野之視網膜上投影一經散焦影像來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可調整電子眼鏡500可包含一副鏡片112,該副鏡片可係矯正鏡片以對一患者的眼睛之屈光不正進行矯正。鏡片112亦可包含用於醫治患者的眼睛之屈光不正的光學組件及電組件503。如本文中所闡述,組件503可包含用於將影像可控地投影至患者的視網膜上的一或多個光注入器、透鏡或鏡。
在某些實施例中,組件503包括各自具有其自身光學器件(諸如光學器件210)的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沿圓周方向圍繞一鏡片或其他類型之光學器件112的中央光學區帶且在支撐件512 (諸如一副眼鏡500之框架)內排列。投影模組214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光源以及一光罩或其他元件,該光罩或其他元件利用該源照明以提供刺激。
光源可包括一LED、OLED或其他形式的顯示器。投影模組214可包含將刺激引導至一光學元件的一光管或光導(本文中稱作一「導引元件」)。光管或光導可包含一鏡,該鏡將所形成刺激引導至在一鏡片112上或在該鏡片中配置之一組光學元件216 (例如,鏡、部分面鏡、分束器或光導)。光學元件216將刺激或影像透過眼鏡鏡片重新引導至眼睛。在某些實施例中,一鏡片中之一小面或若干個小面218係用以將來自併入至一眼鏡框架中之一投影模組的一刺激或影像傳輸至一組光學元件。
在某些實施例中,鏡經組態以反射一窄頻寬之光且透射其他波長之光。如本文中所討論,舉例而言,為了透射在反射頻寬之外的波長,針對全寬半高值,反射頻寬可係在自大約5 nm至大約50 nm (或10 nm至25 nm)的一範圍內。此方法可提供實質上透明的一鏡,且允許光學器件(例如鏡片)與光學器件不具有鏡之區(例如光學區帶)實質上類似地以一折射來透射光。此方法可允許佩戴者在具有鏡之區中具有實質上清晰的聚焦視覺。當投影模組啟動時,刺激在視網膜前部或後部成像且可被佩戴者感知。在此等實施例中,光源通常包括通常小於反射頻寬的一頻寬以減少雜散光,儘管光源頻寬可大於鏡之頻寬。針對光源之頻寬之全寬半高值,複數個光源之頻寬可係在自5 nm至50 nm、例如自10 nm至25 nm的一範圍內。在某些實施例中,鏡包括具有一或多個層的二向色鏡,以提供一適當頻寬。
如圖中所展示,圍繞鏡片之一周邊配置有複數個投影模組214,其中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等投影模組可製作為一印刷電路板之元件。投影模組214產生提供至鏡片112中之一小面的一刺激。該小面作用以將所產生刺激引導至一嵌入型或施加型光學元件216,諸如一鏡、部分面鏡、分束器或光導。
在某些實施例中,為了醫治眼睛之球面屈光不正,相對於眼鏡鏡片之中央軸、眼鏡鏡片之中心或眼鏡鏡片之另一位置對稱地配置有複數個光源(諸如投影單元)。該對稱可以係旋轉對稱,使得該等光源配置在以眼鏡鏡片之位置為中心的一圓周上。
在某些實施例中,舉例而言,為了醫治散光,可調整電子眼鏡500經組態以相對於患者的眼睛之散光軸來投影經散焦影像以將不同量的刺激提供至周邊視網膜之不同的區。在某些實施例中,光源(諸如投影單元)係沿著散光軸定位,儘管光源可位於其他位置處。光源可經組態以根據眼睛之屈光不正來將不同量的刺激提供至周邊視網膜。在某些實施例中,如本文中所闡述,光源經組態以沿著不同的軸提供不同量的照明以便對應於軸向長度的不同變化來促進脈絡膜及鞏膜組織的不同變化。眼鏡鏡片可包括一光學區帶,該光學區帶經組態以根據第一軸及第二軸來矯正散光屈光不正。
在某些實施例中,眼鏡鏡片112可包含一光學區帶,該光學區帶可在醫治期間針對眼睛之瞳孔及照明條件適當地定大小。中央光學區帶經設計以為佩戴者提供正視眼矯正或其他適合的矯正且可以提供球面矯正及散光矯正兩者。中央光學區帶由一外環狀區帶(諸如一周邊區帶)外接。光學區帶經組態以提供屈光矯正且可在設計上係球面、複曲面或多焦點的,例如具有20/20或更佳之一視覺敏銳度。
眼鏡鏡片112包含複數個嵌入型投影單元。如本文中所闡述,複數個投影單元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光源及用以將光聚焦在視網膜前面的一或多個光學器件。光學器件中之每一者可包括一鏡、複數個鏡、一透鏡、複數個透鏡、一繞射光學器件、一夫瑞乃(Fresnel)透鏡、一光導管、一光纖或一波導中之一或多者。眼鏡鏡片112可係球柱面等效鏡片。該等鏡片可係模製鏡片。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支撐件512A及第二支撐件512B可裝配有模製球柱面鏡片。
眼鏡500可包含兩個鏡腳部分504,該等鏡腳部分中之每一者包括經組態以接合主體之一鏡腳的一長形延伸部,且可朝向一耳郭延伸以利用耳郭來支撐。眼鏡之鏡腳部分可經由一鉸鏈508連接至一端件506。端件506將鉸鏈耦合至鏡片112之框架。端件506可包含一腔502,該腔用於裝納可調整電子眼鏡500之電及控制系統。鏡腳部分504可包含一腔520,該腔用於裝納可調整電子眼鏡500之電及控制系統。一電連接510可包含在眼鏡500中。在某些實施例中,電連接510可係位於眼鏡500之一鏡腳部分504上。在某些實施例中,電連接510可係位於眼鏡500之一鏡腳部分504之一底側上。在某些實施例中,電連接510可係位於組件腔520處。
鏡腳部分504中之眼鏡組件腔520及/或鏡腳部分504中之腔502可包括一電池、微控制器、處理器、記憶體(包含非暫時性記憶體)及通信電路(諸如有線或無線通信電路系統)以及用於電子通信之一或多個天線。儘管參考一電池,但眼鏡可包括任何適合的能量儲存器件。
如本文中所闡述,投影模組214可經組態以將經散焦影像提供至視網膜之周邊部分且可包含光源及投影光學器件。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投影光學器件經組態有若干個光源,以將一經散焦影像自該等光源投影至遠離包含黃斑的中央視野之周邊視網膜上以便刺激脈絡膜厚度之一變化,諸如脈絡膜厚度之一增加或減少。在某些實施例中,脈絡膜厚度之變化包括與功效相關之標記且可用作對功效之一初步判定。在某些實施例中,功效包括回應於如本文中所闡述之醫治的軸向長度及屈光不正之一穩定化。
一或多個投影單元可經組態以刺激視網膜而不對在視網膜之中央凹或黃斑區中之一或多者上形成之中央視覺及對應的影像造成降級。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投影光學器件不會減少經配製以矯正佩戴者之屈光不正之視覺矯正光學器件的影像形成特性。此組態可允許佩戴者在接收到來自如本文中所闡述之經散焦影像的治療時具有良好的視覺敏銳度。
在某些實施例中,如本文中所闡述,來自投影單元之光源之光係由一或多個投影光學器件聚集及聚焦。光源及投影光學器件之功能係為了實質上校準由光源發射之光且將光聚焦在經設計以處於視網膜前面或後面的一焦點處從而提供適當散焦來刺激脈絡膜厚度之一變化。
根據某些實施例,一眼鏡500包括投影單元,該等投影單元包含投影光學器件及作為光源的微顯示器。微顯示器可包括一OLED (有機發光二極體)或一微LED陣列。由此等顯示器發射之光可係朗伯光(Lambertian)。在某些實施例中,微顯示器光學耦合至實質上校準且聚焦自微顯示器發散之光的一微光學陣列。微顯示器可包括一或多個小型像素。在某些實施例中,微顯示器形成由一像素大小及一像素間距表徵之一經延伸像素陣列,其中像素大小及像素間距一起對應於微顯示器之一填充因數。在某些實施例中,像素陣列與一微光學器件陣列光學耦合以便實質上校準且聚焦來自像素之光。
由此等顯示器形成之影像可散焦且可對稱地放置在視野或眼睛之四個象限(例如鼻下、鼻上、顳下及顳上)中。微顯示器可位於遠離鏡片之光學中心處。可選擇鏡片之中央光學器件以使佩戴者實現正視。
舉例而言,微顯示器可耦合至矯正光學器件(諸如眼鏡鏡片)之本體且利用其來支撐。在某些實施例中,如本文中所闡述,微顯示器與微光學器件陣列係彼此緊密毗鄰地安裝在同一矯正光學器件上,以一固定距離分開以便以使得在視網膜上之一所要位置處形成一經散焦影像的一定向來將一束射線投影至眼睛之瞳孔。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投影光學器件係安裝在一或多個矯正光學器件上或其中,使得來自投影光學器件之射線透過矯正光學器件被折射。矯正光學器件將來自投影光學器件之射線折射為會聚或發散以有助於清晰的視覺,使得微光學陣列可端視所要之散焦量值及正負號來提供可為正或負的所要額外功率量值。舉例而言,微顯示器可係單色的或多色的。
一副可調整電子眼鏡500可包含可調整地耦合至一第二支撐件512B之一第一支撐件512A。一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諸如參見圖8A及圖8B之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860)可經組態以允許佩戴者調整第一投影模組之一第一中心121與第二投影模組之一第二中心121之間的一分開距離170。
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之一第一端可耦合至第一支撐件512A上之一第一耦合件521及第二支撐件512B上之一第二耦合件521以可調整地將第一支撐件512A連結至第二支撐件512B。
支撐件512A及512B中之每一者可在其各別鏡腳部分504及端件506中具有獨立及/或單獨的電組件503,使得支撐件512A之組件503控制眼鏡500之右側且為其供電並且支撐件512B之組件503控制眼鏡500之左側且為其供電。在某些實施例中,在眼鏡之右側與左側以及其相關聯之支撐件512A與512B之間不存在電連接,諸如一PCB或穿過橋接器之佈線。
圖8A及圖8B分別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副眼鏡及一可調整保持器860。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860類似於本文中所討論之可調整保持器,諸如可調整保持器160。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保持器860可係一可調整橋接器。可調整橋接器可包含一使用者可調整或佩戴者可調整機構,其經組態以允許佩戴者調整第一部分512A與第二部分512B之間的距離。可調整橋接器860可藉由第一延伸部862及第二延伸部864可調整地耦合至第一部分512A及第二部分512B。一使用者或佩戴者可藉由延伸或回縮該等延伸部來調整第一部分512A與第二部分512B之間的距離。調整第一部分512A與第二部分512B之間的距離可導致或可同時調整第一部分512A中之第一投影模組之一第一中心121與第二部分512B中之第二投影模組之一第二中心121之間的分開距離170。
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延伸部可獨立於第二延伸部進行調整。在某些實施例中,自右眼之中心121至一患者的面部或鼻部之中心線的距離可與自左眼之中心121至一患者的面部或鼻部之中心線的距離分開調整。可單獨調整性允許為具有非對稱面部及眼睛位置的人對眼鏡進行組態。
在某些實施例中,鼻墊870可附接或以其他方式耦合或直接耦合至可調整橋接器860。
圖8B展示一可調整橋接器860之一實施例。可調整橋接器860可包含具有導引件882之一外殼880,該等導引件自該外殼延伸且包含左分接頭884A及右分接頭884B以及一調整機構886。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橋接器860可經組態使得調整機構886之移動(諸如旋轉)導致一延伸部(諸如右分接頭884B)相對於外殼880延伸或回縮,藉此導致一附接部分及其對應的中心移動。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橋接器860可包含兩個調整機構886,該兩個調整機構各自經組態以使一延伸部延伸或回縮。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橋接器860可包含一單個調整機構886,該單個調整機構經組態以使延伸部中之兩者或全部延伸或回縮。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機構係一螺紋結構,諸如一螺母。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機構係由外殼陷留或保持且係可相對於外殼旋轉的。使螺紋結構或螺母旋轉可導致一延伸部(諸如一分接頭或螺紋桿)沿一鼻顳方向移動。
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導引件882可自外殼延伸。導引件882可提供穩定性及/或剛性。該等導引件可在外殼880與支撐件512中之一各別者或兩者之間延伸。在某些實施例中,導引件882與外殼880滑動地接合,使得該等導引件不會阻擋或不會實質上阻擋鼻顳移動。
圖9A及圖9B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具有各種鼻墊870之用於醫治一眼睛的眼鏡500。雖然鼻墊可以諸多方式進行組態,但在某些實施例中,鼻墊包括大小可變的鼻墊以允許垂直地調整光學器件之位置以便在減少來自虹膜之干擾之情況下允許來自投影光學器件之光束通過瞳孔且在視網膜上形成一或多個刺激。在某些實施例中,舉例而言,佩戴者的鼻部之一第一側上的一第一墊與佩戴者的鼻部之一第二側上的一第二墊之間的一非對稱墊厚度可橫向地改變所投影光學器件之位置以補償非對稱的面部。
雖然圖8A中繪示之鼻墊870係耦合至鼻部橋接器,但在某些實施例中,鼻墊可耦合至或直接耦合至眼鏡500之鏡片框架,諸如圖9A及圖9B中所展示。在某些實施例中,一副眼鏡可配備多副不同大小的鼻墊870,使得一使用者或佩戴者可例如基於其鼻部大小及瞳孔間距以及框架大小來選擇及應用一副適當大小的鼻墊。圖9A之鼻墊870之厚度可係2 mm,而圖9B之鼻墊870之厚度可係4 mm。在某些實施例中,眼鏡可包含具有1 mm、2 mm、3 mm及4 mm之厚度的多副鼻墊。在某些實施例中,眼鏡可包含具有1 mm與6 mm之間的厚度之多副鼻墊。舉例而言,不同厚度之鼻墊可用以在維持瞳孔間距(「IPD」)的同時相對於眼睛向下或向上調整投影光學器件。
調整眼鏡與鏡片之中心之適配度可包含調整沿著鼻顳軸152之位置,有時被稱作左光學器件與右光學器件之光學中心之間的鼻顳距離。此調整可包含以一特定聚散度使光學之中心與患者之瞳孔間距相匹配或以其他方式使鏡片之光學中心與各別眼睛之瞳孔之中心對準。
調整眼鏡之適配度可包含向上及向下(諸如沿一上下方向154)調整框架。藉由調整鼻墊可調整眼鏡使得每一各別鏡片之中心沿一上下方向與患者的瞳孔之中心對準。舉例而言,在圖9A及圖9B中所展示之實施例中,可向上及向下調整鼻墊在鏡片框架上之位置以沿一上下方向調整眼鏡。在某些實施例中,鼻墊可包含將鼻墊附接至眼鏡的一金屬線附件。可調整金屬線附件之形狀以調整眼鏡之上下位置。
在某些實施例中,調整眼鏡之鏡腳部分之端部以將鼻墊更穩定地耦合至鼻部(例如將鼻墊錨定至鼻部),舉例而言藉由將鏡腳部分之端部重新定形狀來減少鼻墊與鼻部之間的滑移。雖然頂點距離可以如本文中所闡述之諸多方式進行調整,但在某些實施例中,眼鏡之頂點距離可藉由重新定形狀(諸如彎曲鏡腳部分之端部)來調整,使得對左鏡腳部分及右鏡腳部分之近端與佩戴者之頭部之左側及右側之接合進行移位以便調整頂點距離。
可調整保持器、鼻墊及鏡腳部分可以任何適合的方式進行組態以提供經改良對準。在某些實施例中,可調整鼻部橋接器經組態用於佩戴者沿一鼻顳方向(例如沿著一X方向)調整第一支撐件及第二支撐件。舉例而言,可轉動可調整鼻部橋接器中之一螺釘直至左眼光學器件與右眼光學器件之光學中心之間的距離以一特定聚散度(亦即,觀看距離)與左眼及右眼之瞳孔之中心對準。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可調整墊經組態用於佩戴者相對於佩戴者之一或多個眼睛沿一上下方向(例如沿著一Y方向)調整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一或多個可調整墊可包括用以接合佩戴者之一鼻部的一第一側之一第一墊及用以接合鼻部之一第二側之一第二墊,例如以及一可彎曲結構。在某些實施例中,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佩戴者例如沿著一Z方向來調整複數個投影模組與佩戴者之眼睛之間的一頂點距離。一或多個鏡腳部分可包括用以接合一第一鏡腳的一第一鏡腳部分及用以接合與第一鏡腳相對的一第二鏡腳的一第二鏡腳部分。
本揭露包含下述加編號條款。
條款1.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一第一支撐件及一第二支撐件,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各自包括:一光學器件,及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操作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及一可調整橋接器,其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第一支撐件之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第二支撐件之該等投影模組移動以使該第一支撐件之該刺激及該第二支撐件之該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各別視網膜之各別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條款2.如前述條款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一中心線移動。
條款3.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該中心線移動。
條款4.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該中心線獨立地移動。
條款5.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6.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耦合至一延伸部之一外殼及一調整機構。
條款7.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延伸部係耦合至該外殼及該第一支撐件。
條款8.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係一螺紋螺母。
條款9.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係一陷留螺紋螺母。
條款10.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延伸部係螺紋的。
條款11.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之旋轉提供該螺紋延伸部之鼻顳移動。
條款12.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一鏡片。
條款13.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第一支撐件包括一左眼鏡框架且該第二支撐件包括一右眼鏡框架。
條款14.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黏附至一鏡片之一薄膜、一層、一分束器、一基板、一楔形物、或一平面層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15.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進一步包括: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處理器之一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照明源;及一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條款16.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導引元件,該導引元件用以將來自該刺激形成元件之光引導至該複數個光學元件中之至少一者。
條款17.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該照明源包括一LED、OLED、一發磷光LED或複數個LED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18.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照明源產生一特定波長頻帶的光。
條款19.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照明源產生不超過25 nm之一波長頻帶的光。
條款20.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刺激形成元件包括一光罩、薄膜或倍縮光罩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21.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光聚焦元件,該光聚焦元件包括一透鏡、一球面表面、一漸變式透鏡、一繞射光學元件、一全像光學元件或一曲面鏡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22.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第一支撐件包括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該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進一步包括:第一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第一處理器之一第一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第一照明源;一第一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第一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條款23.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第二支撐件包括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該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進一步包括:第二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第二處理器之一第二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第二照明源;及一第二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第二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條款24.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鼻部橋接器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沿一鼻顳方向調整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
條款25.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墊,該一或多個可調整墊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相對於該佩戴者之一或多個眼睛沿一上下方向調整該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
條款26.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一或多個可調整墊包括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鼻部之一第一側的一第一墊及用以接合該鼻部之一第二側的一第二墊,且視情況其中該等墊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可彎曲結構。
條款27.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該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減少一副鼻墊與該佩戴者之一鼻部之間的滑移。
條款28.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該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調整該複數個投影模組與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間的一頂點距離。
條款29.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一或多個鏡腳部分包括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第一鏡腳的一第一鏡腳部分及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第二鏡腳的一第二鏡腳部分。
條款30.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一第一支撐件及一第二支撐件,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各自包括:一光學器件,及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經組態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一橋接器,其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一可調整保持器,其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第一支撐件之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第二支撐件之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移動以使該第一支撐件之一刺激及該第二支撐件之一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各別視網膜之各別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條款31.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該可調整橋接器,該可調整橋接器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且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移動該複數個投影模組。
條款32.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一中心線獨立地移動。
條款33.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34.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耦合至一延伸部之一外殼及一調整機構。
條款35.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在該光學器件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同時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條款36.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37.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固定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之一位置,且視情況其中該保持器包括用以固定該位置之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凸輪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38.一種調整一裝置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方法,該方法包括:調整用於一第一眼睛之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與用於一第二眼睛之第二複數個光學器件之間的一分開距離,其中該距離係由該佩戴者調整。
條款39.如前述條款之方法,其中該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將第一複數個刺激投影至該佩戴者之一第一視網膜上且該第二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將第二複數個刺激投影至該佩戴者之一第二視網膜上,並且其中當該第一複數個刺激及該第二複數個刺激被分別投影至該第一視網膜及該第二視網膜上時,該佩戴者利用一可調整保持器來調整該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及該第二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
條款40.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一光學器件;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操作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及耦合至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之一可調整保持器,其用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以使該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眼睛之一視網膜之一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條款41.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在該光學器件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同時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條款42.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係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且經組態以使該光學器件及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一起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條款43.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44.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固定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之一位置,且視情況其中該保持器包括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凸輪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
條款45.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一鏡片。
條款46.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鏡片包括一副眼鏡且該支撐件包括一眼鏡框架。
條款47.如前述條款中任一項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該滑塊用以在由一佩戴者佩戴時使該副眼鏡及該複數個投影模組沿一鼻顳方向朝向及遠離彼此移動。
本揭露之實施例已展示且闡述為如本文中所闡明且僅以實例之方式提供。熟習此項技術者將認識到在不背離本揭露之範疇之情況下的眾多更改、變化、改變及替換。可在不背離本揭露之範疇及本文中所揭露之發明之情況下利用本文中所揭露之實施例之幾種替代及組合。因此,當前所揭露之發明之範疇應僅由隨附申請專利範圍及其等效物之範疇定義。
100:視覺裝置/裝置 102:眼睛/佩戴者的眼睛/患者的眼睛/原生眼睛/人的眼睛 103:中央凹或黃斑 104:刺激影像 106:視網膜 108:距離 112:光學器件/鏡片 114:角膜 116:瞳孔/入射瞳孔 118:中央光學區帶/光學區帶 120:周邊散焦光學結構/散焦結構/散焦光學結構/醫治散焦器件/周邊散焦結構 121:中心/第二中心/第一中心 122:後部光學結構/後部光學表面 124:散焦醫治器件/醫治器件 125:內邊界角 126:外邊界角 150:移動 152:鼻顳方向/鼻顳軸 154:上下方向 160: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可調整保持器/佩戴者調整機構 162:可釋放保持器/固持元件 166:接合結構 168:延伸部 170:分開距離/距離 200:佩戴者可調整眼鏡/眼鏡 210:光學器件 212:可佩戴支撐件/支撐件 214:投影模組 216:光學元件/嵌入型或施加型光學元件 218:小面 230:印刷電路板 232:小面 402:印刷電路板 404:照明源 406:光學結構 408:光管或光導 410:鏡 412:透鏡/凸表面 500:可調整電子眼鏡/眼鏡 502:腔 503:光學組件及電組件/組件/獨立及/或單獨的電組件 504:鏡腳部分 506:端件 508:鉸鏈 510:電連接 512:支撐件 512A:第一支撐件/支撐件/第一部分 512B:第二支撐件/支撐件/第二部分 520:腔/組件腔/眼鏡組件腔 521:第一耦合件/第二耦合件 860: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可調整保持器/可調整橋接器 862:第一延伸部 870:鼻墊 880:外殼 882:導引件 884A:左分接頭 884B:右分接頭 886:調整機構
將參考闡明說明性實施例之下述詳細說明及附圖來獲得本揭露之特徵、優點及原理之一較佳理解,附圖中:
圖1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以醫治一眼睛之近視或其他屈光不正之一視覺裝置的一橫截面;
圖2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併入有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裝置之一副眼鏡;
圖3A及圖3B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其中已併入有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的一裝置之圖1B之眼鏡的一鏡片;
圖4A及圖4B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可包括用於醫治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裝置之部分的一投影模組;
圖5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副眼鏡;
圖6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圖5之眼鏡之一等角視圖;
圖7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圖5之眼鏡之一部分之一仰視等角視圖;
圖8A及圖8B分別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副眼鏡及一可調整保持器;且
圖9A及圖9B展示展示根據某些實施例之具有各種鼻墊之用於醫治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眼鏡。
100:視覺裝置/裝置
102:眼睛/佩戴者的眼睛/患者的眼睛/原生眼睛/人的眼睛
103:中央凹或黃斑
104:刺激影像
106:視網膜
108:距離
112:光學器件/鏡片
114:角膜
116:瞳孔/入射瞳孔
118:中央光學區帶/光學區帶
120:周邊散焦光學結構/散焦結構/散焦光學結構/醫治散焦器件/周邊散焦結構
121:中心
122:後部光學結構/後部光學表面
124:散焦醫治器件/醫治器件
125:內邊界角
126:外邊界角
150:移動
152:鼻顳方向/鼻顳軸
154:上下方向
160:佩戴者可調整保持器/可調整保持器/佩戴者調整機構
162:可釋放保持器/固持元件
212:可佩戴支撐件/支撐件

Claims (47)

  1. 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 一第一支撐件及一第二支撐件,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各自包括: 一光學器件,及 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操作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及 一可調整橋接器,其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第一支撐件之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第二支撐件之該等投影模組移動以使該第一支撐件之該刺激及該第二支撐件之該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各別視網膜之各別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2.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一中心線移動。
  3. 如請求項2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該中心線移動。
  4. 如請求項3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該中心線獨立地移動。
  5.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6.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耦合至一延伸部之一外殼及一調整機構。
  7. 如請求項6之裝置,其中該延伸部係耦合至該外殼及該第一支撐件。
  8. 如請求項6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係一螺紋螺母。
  9. 如請求項6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係一陷留螺紋螺母。
  10. 如請求項6之裝置,其中該延伸部係螺紋的。
  11. 如請求項10之裝置,其中該調整機構之旋轉提供螺紋的該延伸部之鼻顳移動。
  12.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一鏡片。
  13. 如請求項12之裝置,其中該第一支撐件包括一左眼鏡框架且該第二支撐件包括一右眼鏡框架。
  14.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黏附至一鏡片之一薄膜、一層、一分束器、一基板、一楔形物、或一平面層中之一或多者。
  15.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進一步包括: 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處理器之一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照明源;及 一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16. 如請求項15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導引元件,該導引元件用以將來自該刺激形成元件之光引導至該複數個光學元件中之至少一者。
  17. 如請求項15之裝置,該照明源包括一LED、OLED、一發磷光LED或複數個LED中之一或多者。
  18. 如請求項15之裝置,其中該照明源產生一特定波長頻帶的光。
  19. 如請求項15之裝置,其中該照明源產生不超過25 nm之一波長頻帶的光。
  20. 如請求項15之裝置,其中該刺激形成元件包括一光罩、薄膜或倍縮光罩中之一或多者。
  21.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光聚焦元件,該光聚焦元件包括一透鏡、一球面表面、一漸變式透鏡、一繞射光學元件、一全像光學元件或一曲面鏡中之一或多者。
  22.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第一支撐件包括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該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進一步包括: 第一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第一處理器之一第一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第一照明源;及 一第一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第一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23. 如請求項22之裝置,其中該第二支撐件包括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該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進一步包括: 第二電路系統,其操作以回應於來自一第二處理器之一第二控制信號而啟動一第二照明源;及 一第二刺激形成元件,其經配置以在被該第二照明源照明時形成該刺激。
  24.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鼻部橋接器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沿一鼻顳方向調整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
  25.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墊,該一或多個可調整墊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相對於該佩戴者之一或多個眼睛沿一上下方向調整該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
  26. 如請求項25之裝置,其中該一或多個可調整墊包括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鼻部之一第一側的一第一墊及用以接合該鼻部之一第二側的一第二墊,且視情況其中該等墊中之每一者包括一可彎曲結構。
  27.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該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減少一副鼻墊與該佩戴者之一鼻部之間的滑移。
  28. 如請求項1之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該一或多個可調整鏡腳部分經組態用於該佩戴者調整該複數個投影模組與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間的一頂點距離。
  29. 如請求項28之裝置,其中一或多個鏡腳部分包括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第一鏡腳的一第一鏡腳部分及用以接合該佩戴者之一第二鏡腳的一第二鏡腳部分。
  30. 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 一第一支撐件及一第二支撐件,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各自包括: 一光學器件,及 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經組態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 一橋接器,其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 一可調整保持器,其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第一支撐件之第一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第二支撐件之第二複數個投影模組移動以使該第一支撐件之一刺激及該第二支撐件之一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等眼睛之各別視網膜之各別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31. 如請求項30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該可調整橋接器,該可調整橋接器將該第一支撐件耦合至該第二支撐件且經組態以允許該佩戴者移動該複數個投影模組。
  32. 如請求項3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經組態以使該第一支撐件及該第二支撐件相對於該裝置之一中心線獨立地移動。
  33. 如請求項3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34. 如請求項3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橋接器包括耦合至一延伸部之一外殼及一調整機構。
  35. 如請求項31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在該光學器件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同時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36. 如請求項35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37. 如請求項35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固定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之一位置,且視情況其中該保持器包括用以固定該位置之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凸輪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
  38. 一種調整一裝置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調整用於一第一眼睛之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與用於一第二眼睛之第二複數個光學器件之間的一分開距離,其中該距離係由該佩戴者調整。
  39. 如請求項38之方法,其中該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將第一複數個刺激投影至該佩戴者之一第一視網膜上且該第二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將第二複數個刺激投影至該佩戴者之一第二視網膜上,並且其中當該第一複數個刺激及該第二複數個刺激被分別投影至該第一視網膜及該第二視網膜上時,該佩戴者利用一可調整保持器來調整該第一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及該第二複數個投影光學器件。
  40. 一種用以減緩一佩戴者之一眼睛之一屈光不正之一加深的裝置,其包括: 一光學器件; 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之複數個投影模組,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中之每一者操作以產生且引導光以形成一刺激; 耦合至該光學器件及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之一可佩戴支撐件;及 一可調整保持器,其耦合至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以允許該佩戴者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以使該刺激定位在該佩戴者之該眼睛之一視網膜之一位置處以便減緩該加深。
  41. 如請求項40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在該光學器件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保持實質上固定的同時使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42. 如請求項40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係耦合至該光學器件且經組態以使該光學器件及該複數個投影模組一起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移動。
  43. 如請求項40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一軌條、一狹槽、一樞軸、一鉸鏈、一活動鉸鏈、一延伸部及用以接納該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伸縮機構或一齒條及小齒輪中之一或多者。
  44. 如請求項40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經組態以固定該複數個投影模組相對於該可佩戴支撐件之一位置,且視情況其中該保持器包括一螺釘、一指撚螺釘、一摩擦墊、一制動件、一孔、一延伸部、用以接納一延伸部之一導引件、一凸輪或一掣止件中之一或多者。
  45. 如請求項40之裝置,其中該光學器件包括一鏡片。
  46. 如請求項45之裝置,其中該鏡片包括一副眼鏡且該支撐件包括一眼鏡框架。
  47. 如請求項46之裝置,其中該可調整保持器包括一滑塊,該滑塊用以在由一佩戴者佩戴時使該副眼鏡及該複數個投影模組沿一鼻顳方向朝向及遠離彼此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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