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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12872A - 用於作物保護之新穎混合物 - Google Patents

用於作物保護之新穎混合物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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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12872A
TW202312872A TW111136379A TW111136379A TW202312872A TW 202312872 A TW202312872 A TW 202312872A TW 111136379 A TW111136379 A TW 111136379A TW 111136379 A TW111136379 A TW 111136379A TW 202312872 A TW202312872 A TW 20231287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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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valinate
ins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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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x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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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11113637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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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迪普 庫爾卡尼
普拉亞 納拉哈里
伊諾特 依柏克爾德
里奧 沃爾德曼
英跋 格林斯本
夏依 夏克德
亞寇夫 艾夫多爾
安德魯 霍斯菲爾德
穆罕默德 卡亞
凱雷姆 賽義德
馬尼拉 法瑞邁恩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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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商安道麥馬克西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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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01AGRICULTURE; FORESTRY; ANIMAL HUSBANDRY; HUNTING; TRAPPING; FISHING
    • A01NPRESERVATION OF BODIES OF HUMANS OR ANIMALS OR PLANTS OR PARTS THEREOF; BIOCIDES, e.g. AS DISINFECTANTS, AS PESTICIDES OR AS HERBICIDES; PEST REPELLANTS OR ATTRACTANTS; PLANT GROWTH REGULATORS
    • A01N37/00Biocides, pest repellants or attractants, or plant growth regulators containing organic compounds containing a carbon atom having three bonds to hetero atoms with at the most two bonds to halogen, e.g. carboxylic acids
    • A01N37/44Biocides, pest repellants or attractants, or plant growth regulators containing organic compounds containing a carbon atom having three bonds to hetero atoms with at the most two bonds to halogen, e.g. carboxylic acids containing at least one carboxylic group or a thio analogue, or a derivative thereof, and a nitrogen atom attached to the same carbon skeleton by a single or double bond, this nitrogen atom not being a member of a derivative or of a thio analogue of a carboxylic group, e.g. amino-carboxylic ac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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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係關於活性化合物之新穎組合,其包含氟胺氰菊酯(Tau fluvalinate)及至少一種其他活性化合物,且係關於包含施用該等組合防治害蟲的方法。

Description

用於作物保護之新穎混合物
本申請案主張2021年9月25日申請之臨時申請案第202111043563號的權益;該案之全部內容以引用之方式併入本文中。
在整個本申請案中,引用多個公開案。本文所提及之文件及公開案之揭露內容特此以全文引用之方式併入本申請案中。 發明領域
本發明係關於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其包含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及至少一種其他作物保護化學品,且係關於包含施用該等組合防治害蟲的方法。
發明背景
作物對害蟲、非所要雜草及真菌之易損性使得作物保護管理成為總作物生產系統之主要組分中之一者。各種昆蟲及真菌以及非所要雜草對作物植物極有害且可顯著降低作物產量及品質。單獨或與殺真菌劑及除草劑組合之殺蟲劑藉由防治對作物之威脅而有助於最小化此損害。相同類別或不同類別之混合物中之任一者的許多作物保護化學品可出於此等目的商購。
殺蟲劑組合或一或多種殺蟲劑與其他作物保護化學品之混合物組合通常用於擴寬防治範圍,以使所用之化學品之劑量減至最小,延緩抗性發展且經由累加效應降低處理成本。儘管已研究一種殺蟲劑與一或多種作物保護化學品之許多組合,但很少地獲得協同效應。
實際的農業經驗表明,在害蟲防治中重複及專門施用個別活性化合物在許多情況下會導致選擇彼等已對所討論之活性化合物產生天然或適應性抗性的害蟲。則不再可能用所討論之活性化合物有效防治此等害蟲。
與殺蟲劑之使用相關的另一個困難在於,重複及專門施用個別殺蟲化合物在許多情況下導致快速選擇對所討論之活性化合物已產生天然或適應性抗性的害蟲。因此,需要有助於防止或克服抗性之作物保護化學品。為了降低害蟲變得對某些活性化合物具有抗性之風險,現如今習知地採用不同作物保護化學品之混合物來防治害蟲。藉由組合具有不同作用機制之活性化合物,有可能確保在相對較長時段內進行成功防治。
氟胺氰菊酯,(N-(2-氯-α,α,α-三氟-對-甲苯基)-D-纈胺酸(RS)-α-氰基-3-苯氧基苯甲酯),
Figure 02_image001
描述於「The E-Pesticide Manual」 (版本5.0.1,2010,第15版,編者:CDS Tomlin))條目編號423中,且為殺蟎劑(acaricide) (例如,殺蟎藥(miticide)),其常用於防治蜂蜜群落中之瓦蟎(varroa mite)、構成此類昆蟲之重大疾病的浸染。
活性劑混合物描述於文獻中。然而,對害蟲之防治並不始終滿足農業實踐之需要。另外,混合物之功效在害蟲防治及/或毒理學及/或環境效應之情況下並不完全令人滿意。隨機殺蟲組成物及混合物在大多數情況下並未發揮令人滿意的防治效應,且因此迫切需要開發具有一或多種具有一些令人滿意的防治效應之作物保護化學品的新殺蟲混合物。
本發明之目的為提供合理選擇的作物保護化學品之混合物及組成物,當該等混合物及組成物以減少的活性化合物總量施用時,其對有害害蟲具有改良的活性。本發明之目的為提供擴寬活性範圍或擊倒活性(knock-down activity)與長期防治之組合。本發明之另一目的為提供以儘可能低的施用率提供有效抗性管理及害蟲防治的混合物及組成物。
本發明致力於發現包含氟胺氰菊酯及至少一種其他作物保護化學品之混合物係協同有效的,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與單獨個別化合物可能的害蟲防治相比允許更佳的害蟲防治,提供協同結果且藉由減少劑量或增強活性範圍或將擊倒活性與長期防治組合或促進抗性管理來解決先前技術中之挑戰中之至少一者。
鑒於上文,本發明致力於作物保護化學品之新穎混合物組合,其表現出協同增強的作用、更廣泛的活性範圍及降低的處理成本化學品。
發明概要
吾等已合理地發現如上文所描述之目的係整體或部分由下文所定義之活性化合物之組合來實現。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混合物組合,其包含以下作為活性化合物: i)氟胺氰菊酯;及 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其選自包含(a)至(x)之群組: (a)合成擬除蟲菊酯,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組:λ-賽洛寧(lambda-cyhalothrin)、畢芬寧(bifenthrin)、賽滅寧(cypermethrin)、第滅寧(deltamethrin)、芬化利(fenvalerate)及百滅寧(permethrin), (b)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啶蟲脒(Acetamiprid)、賜諾特(Spinetoram)、賜諾殺(Spinosad)及氟啶蟲胺腈(Sulfoxaflor), (c)菸鹼乙醯膽鹼受體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硫賜安(Thiocyclam)之群組, (d)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雙丙環蟲酯(Afidopyropen)、派滅淨(Pymetrozine)及哌氟喹腙(Pyrifluquinazon), (e)具有未定義目標位點之弦音器官調節劑,其選自包含氟啶蟲醯胺(Flonicamid)之群組, (f)來自印楝種子之複合四降三萜檸檬苦素(complex tetranortriterpenoid limonoid),其選自包含印楝素(Azadirachtin)之群組, (g)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三唑錫(Azocyclotin)、汰芬諾克(Diafenthiuron)、芬布錫(Fenbutatin oxide)及四氯殺蟎碸(Tetradifon), (h)嘧啶衍生物,其選自包含苄嘧磺隆(Benzpyrimoxan)之群組, (i)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聯苯肼酯(Bifenazate)、唑蟎酯(Fenpyroximate)、唑蟲醯胺(Tolfenpyrad)及毗羅米特(pyromite), (j)間二醯胺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溴蟲氟苯雙醯胺(Broflanilide)之群組, (k)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四蟎嗪(Clofentezine)、氟蟎嗪(Diflovidazin)、依殺蟎(Etoxazole)及噻蟎酮(Hexythiazox), (l)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Ryanodine receptor modulator),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氯蟲苯甲醯胺(chlorantraniliprole)、環溴蟲醯胺(Cyclaniliprole)、氰強尼普羅(cyantraniliprole)及氟蟲雙醯胺(Flubendiamide), (m)三
Figure 111136379-001
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賽滅淨(Cyromazine)之群組, (n)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吡丙醚(Pyriproxyfen)之群組, (o)麩胺酸閘控氯離子通道(GluCl)別位調節劑,其選自包含因滅汀(Emamectin)之群組, (p)化學型菸鹼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氟嘧啶(Flupyrimin)之群組, (q)電壓依賴性鈉離子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因得克(Indoxacarb)之群組, (r)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其選自包含氟醯脲(Novaluron)之群組, (s)磺基類殺蟲劑,其選自包含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Oxazosulfyl)之群組, (t)有機氯殺蟲劑,其選自包含啶蟲丙醚(Pyridalyl)之群組, (u)乙醯CoA羧化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甲氧哌啶乙酯(Spiropidion)及螺蟲乙酯(Spirotetramat)之群組, (v)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其選自包含蘇力菌毒素(Bacillus thuringiensis toxin)之群組, (w)殺真菌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吡二氟甲多芬(Pydiflumetofen)、氟唑菌醯胺(Fluxapyroxad)、苯醚甲環唑(Difenoconazole)、戊唑醇(Tebuconazole)、護汰寧(Fludioxonil)、嘧菌酯(Azoxystrobin)及鋅錳乃浦(Mancozeb),以及 (x)中離子殺蟲劑,其選自包含三氟苯嘧啶(Triflumezopyrim)之群組。
本發明進一步特定地提供混合物組合,其包含氟胺氰菊酯及至少一種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的作物保護化學品:λ-賽洛寧、啶蟲脒、賜諾特、賜諾殺、氟啶蟲胺腈、硫賜安、雙丙環蟲酯本、派滅淨、哌氟喹腙、氟啶蟲醯胺、印楝素、三唑錫、汰芬諾克、芬布錫、四氯殺蟎碸、苄嘧磺隆、聯苯肼酯、唑蟎酯、唑蟲醯胺、毗羅米特、溴蟲氟苯雙醯胺、四蟎嗪、氟蟎嗪、依殺蟎、噻蟎酮、氯蟲苯甲醯胺、環溴蟲醯胺、氰強尼普羅、氟蟲雙醯胺、賽滅淨、吡丙醚、因滅汀、氟嘧啶、因得克、氟醯脲、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啶蟲丙醚、甲氧哌啶乙酯、螺蟲乙酯、蘇力菌毒素、吡二氟甲多芬、氟唑菌醯胺、苯醚甲環唑、戊唑醇、護汰寧、嘧菌酯、鋅錳乃浦及三氟苯嘧啶。
此外,在本發明中發現與個別化合物可能的防治率相比較,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施用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或連續施用化合物I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允許增強害蟲防治。
本發明提供混合物組合,其中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且按混合物組成物之總重量計,各活性成分之量為約0.1 wt%至99 wt%、約0.1 wt%至95 wt%或約0.1 wt%至90 wt%。
本發明提供混合物組合,其包含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其中根據本發明之混合物之施用率為1 g/ha至1000 g/ha。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一種混合物組合,其包含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該混合物組合包含農業上可接受之載劑,且該混合物組合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界面活性劑、固體稀釋劑、液體稀釋劑或其組合。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包含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或其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防治昆蟲。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一種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之方法,其包含使植物或植物生長之土壤或水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或其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擊倒活性及/或長期防治之方法,其包含使植物或植物生長之土壤或水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或其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增強擊倒活性及/或長期防治。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植物發育之方法,其包含向植物、植物之所在地及/或植物之繁殖材料施用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或其組成物,以便藉此增強植物發育。
此外,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調控植物生長之方法,其包含向植物、植物之所在地及/或植物之繁殖材料施用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或其組成物,以便藉此調控植物生長。
較佳實施例之詳細說明 定義
在詳細闡述本發明主題之前,提供本文中所使用之某些術語的定義可為有幫助的。除非另有定義,否則本文中所用之所有技術及科學術語均具有與熟習此主題所屬技術者所理解相同的含義。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作物保護化學品」意謂包括但不限於除草劑、殺蟲劑、殺真菌劑、昆蟲生長調控劑及微生物干擾劑。昆蟲生長調控劑(IGR)為中斷及/或抑制害蟲之生命週期的物質。IGR包括保幼激素模擬物、蛻皮激素促效劑及幾丁質合成抑制劑。隨著昆蟲生長,其會脫皮,在其舊的外骨胳下方生長出新的外骨胳且接著脫落舊的外骨胳以使新的外骨胳膨脹至新的大小且變硬。IGR藉由干擾脫皮過程來防止昆蟲達到成熟期。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害蟲」用於包括動物害蟲以及有害真菌。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AI」係指活性成分。
如本文所用,術語「防治(control)」或「防治(controlling)」意欲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殺死、調控生長、抑制或干擾指定害蟲之正常生命週期的害蟲活動。此等術語包括例如防止幼蟲發育成成熟的昆蟲,調節害蟲自卵中出現,包括防止羽化、降解卵材料、窒息、減少腸道蠕動、抑制幾丁質形成、干擾交配或性交流,及防止進食活動。術語「防治(control)」及「防治(controlling)」亦包括調節或抑制生物或生物種群之生長或增殖或群落形成的能力。
如本文所用,術語「擊倒活性」或「擊倒處理」意謂在侵染之前及/或之後或在顯示昆蟲損害之前及/或之後及/或在害蟲壓力低/高時,施用一或多種殺蟲劑以防治植物或所在地之昆蟲侵染。昆蟲壓力可基於與昆蟲發育相關之條件(諸如,種群密度及某些環境條件)來評定。
如本文所用,術語「長期防治」意謂在施用一或多種殺蟲劑之後的延長時段內獲得殺蟲活性,以在侵染之前及/或之後或在顯示昆蟲損害之前及/或之後及/或在害蟲壓力低/高時的延長時段內防治植物或所在地之昆蟲侵染。昆蟲壓力可基於與昆蟲發育相關之條件(諸如,種群密度及某些環境條件)來評定。
如本文所用,術語「有效」在用於描述用於防治非所要害蟲(諸如,線蟲)之方法時意謂方法提供非所要害蟲之良好防治位準而不顯著干擾作物之正常生長及發育。
如本文所用,術語「有效量」在與活性組分結合使用時係指在攝入、與活性組分接觸或感測時足以實現良好防治位準或活性的活性組分之量。
如本文所用,術語「有效量」在與非活性組分(亦即,添加劑,諸如聚合物及有機載劑)結合使用時係指足以改良組成物之穩定性的添加劑之量。
如本文所用,術語「農業上可接受之載劑」意謂本領域中已知且可接受的用於形成供農業或園藝使用之組成物的載劑。
如本文所用,術語「佐劑」廣泛地定義為本身不為活性成分,但增強或意欲增強一起使用之殺蟲劑之有效性的任何物質。佐劑可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擴散劑、滲透劑、相容劑及防漂移劑。
如本文所用,術語「農業上可接受之添加劑」定義為本身不為活性成分氧化劑,但添加至組成物中的任何物質,諸如稠化劑、黏著劑、界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消泡劑及增稠劑。
如本文所使用,術語「槽混合物(tank mix)」意謂二個或更多個化學品殺蟲劑或組成物在噴霧施用時在噴霧槽中混合。
如本文所使,術語「即用混合物(ready mix)」意謂可在稀釋之後直接施用於植物的組成物。組成物包含活性成分之組合。術語「混合物」或「組合」係指但不限於任何物理形式之組合,例如摻合物、溶液、合金或其類似者。
如本文所用,術語「植物」或「作物」包括指代整個植物、植物器官(例如,葉片、莖、嫩枝、根、幹、分枝、芽、果實等)、植物細胞或植物種子。此術語亦涵蓋植物作物,諸如果實。術語「植物」亦可包括其繁殖材料,可包括植物之所有生殖部分,諸如種子;及無性植物材料,諸如插條及塊莖,其可用於植物繁殖。其亦可包括芽孢、球莖、鱗莖、根莖、新枝基芽、匍匐莖及苞及植物之其他部分,包括在出芽之後或自土壤中萌芽之後移植的幼苗及幼齡植物。
如本文所用,術語「所在地」包括害蟲生長或可能生長的棲息地、育種地、植物、繁殖材料、土壤、區域、材料或環境。
如本文所用,術語「栽培植物」包括已藉由育種、突變誘發或基因工程改造之植物。經基因改造之植物為已藉由使用重組DNA技術對其遺傳物質進行改造的植物。通常,一或多個基因已整合至此種植物之遺傳物質中,以改良該植物之某些特性。
術語「植物健康」包含與害蟲防治無關的各種植物改良。舉例而言,可提及之有利特性為包括以下的經改良作物特徵:萌芽、作物產量、蛋白質含量、油含量、澱粉含量、更發達的根系(經改良根生長)、經改良應力耐受性(例如,抗旱、抗熱、抗鹽、抗UV、抗水、抗寒)、減少的乙烯(減少生產及/或抑制接收)、增加植物高度、葉片更大、死基葉更少、分蘖更強、葉色更綠、色素含量、光合作用活性、需要的投入更少(諸如肥料或水)、需要的種子更少、分蘖產量更高、開花更早、穀物早熟、植物節(倒伏)更少、芽生長增加、植物活力增強、植物成活增加以及發芽較早且更好;或熟習此項技術者熟悉的任何其他優點。
除非另外特別說明,否則如本文所用,術語「一(a/an)」包括單數與複數。因此,術語「一(a/an)」或「至少一個」在本申請案中可互換地使用。
在整個申請中,各種實施例之描述使用術語「包含」;然而,熟習此項技術者應理解,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可替代地使用語言「基本上由…組成」或「由…組成」描述實施例。
如本文所用,術語「所在地」包括害蟲生長或可能生長的棲息地、育種地、植物、繁殖材料、土壤、區域、材料或環境。
如本文所用,術語「ha」係指公頃。
如本文所用,術語「g」係指公克,且「L」或「l」係指公升。
術語「ppm」為「百萬分率」之縮寫且其亦可表示為毫克/公升(mg/L)。此量測為調配物中每單位體積之水或溶劑的化學品或染污之質量。
如本文所用,術語「混合物」或「組合」係指但不限於呈任何物理形式之組合,例如摻合物、熔液、懸浮液、分散液、乳液、合金或類似者。
如本文所用,術語「更有效」包括但不限於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各殺蟲劑時相比,增加殺蟲疾病防治之功效、延長保護及減少實現殺蟲防治之給定位準所需之時間的量、延長在施用之後對害蟲侵襲的保護之持續時間及延長對害蟲侵襲的保護期及/或減少實現害蟲防治之位準所需之時間的量。
如本文所用,術語「增強作物植物」意謂相較於在除尚未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外的相同條件下生長之對照植物,改良已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植物的植物品質、植物活力、養分吸收、根系、對應力因素之耐受性及/或產量中之一或多者。
如本文所用術語「增強根系」意謂相較於在除尚未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外相同條件下生長之對照植物的根系,根系在已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植物中經定性或定量地改良。增強的根系包括但不限於根系之經改良視覺外觀及組成(亦即,改良的顏色、密度及均一性)、增加的根生長、更發育的根系、更強及更健康的根、改良的植物成活及增加的根系重量。
如本文所用,術語「改良植物品質」意謂相較於在除尚未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外的相同條件下生長之對照植物的相同性狀,一或多種性狀在已施用本文所描述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之植物中經定性或定量地改良。此類性狀包括但不限於植物之經改良視覺外觀及組成(亦即,改良的顏色、密度、均一性、緊密性)、減少的乙烯(減少生產及/或抑制接收)、所收穫材料(亦即,種子、果實、葉片、蔬菜、芽/幹/莖桿)之經改良視覺外觀及組成、改良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亦即,增加的糖及/或澱粉之數量、改良的糖酸比、還原性糖減少、增加的糖發育速率)、改良的蛋白質含量、改良的油含量及組成、改良的營養值、抗營養化合物減少、增加的養分攝取、更強及更健康的根、改良的感官特性(亦即,改良的口味)、改良的顧客健康益處(亦即,維生素及抗氧化劑之位準增加)、改良的收穫後特性(亦即,增強的貯藏壽命及/或儲存穩定性、更易處理、更易提取化合物),及/或改良的種子品質(亦即,供下一季使用)。
如本文所用,術語「植物生長調控」或「調控植物生長」包括限制豎直莖生長、促進根生長、發育不良、增加莖直徑及莖壁厚度及其類似者。
如本文所用,術語「植物」指植物之任何及所有實體部分,包括但不限於種子、幼苗、樹苗、根、塊莖、莖、莖稈、簇葉及果實。
如本文所用,術語「界面活性劑」意謂賦予乳化性、穩定性、擴散、潤濕、分散性或其他表面改性特性的農業上可接受之材料。適合的界面活性劑之實例包括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及兩性界面活性劑。
出於更好地理解本發明教示內容之目的且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教示內容之範疇,除非有相反指示,否則以下說明書及所附申請專利範圍中所闡述之數值參數為可視設法獲得之所期望特性而變化的近似值。至少,應至少根據所報告之有效數位之數字且藉由應用一般捨位技術來理解各數值參數。就此而言,本文中使用術語「約」特別包括範圍內之所指示值的±10%。另外,本文中針對相同組分或特性之所有範圍的端點包括端點,可獨立地組合,且包括所有中間點及範圍。
除非另外規定,否者對百分比之提及係本發明之組成物中活性化合物之重量(wt.)百分比,基於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總重量,亦即活性化合物本身,不包括任何量之溶劑、載劑、分散劑、穩定劑或可能存在之其他材料。
應進一步理解,當提供參數範圍之情況下,主題亦提供在彼範圍內之所有整數及其十分之一。舉例而言,「0.1%至50%」包括0.1%、0.2%、0.3%、0.4%等直至50%。
當本文中之比率為「X:1或更高」時,其意謂比率為Y:1,其中Y為X或更大,且當比率在本文中為「X:1或更低」時,其意謂比率為Z:1,其中Z為X或更小。相同邏輯遵循「1:X或更高」及「1:X或更低」之比率。 殺蟲混合物
已意外地發現,藉由將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作物保護化學品組合,產生混合物組合,其表現出廣效防治及對極廣泛範圍之昆蟲的高效率,以及在不同氣候條件下具有擊倒及長殘餘作用。本發明之混合物及組成物部分地基於以下發現,將本發明之混合物組合施用至需要害蟲防治之所在地或區域引起改良的害蟲防治且防止進一步侵染。
在一些實施例中,組合提供比基於其中發現之各殺蟲劑之活性總和所設想的更高的殺蟲活性。此類組合允許減少可能損害農業上重要植物的個別殺蟲劑之劑量。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混合物組合,其包含以下作為活性化合物: i)氟胺氰菊酯;及 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其選自包含(a)至(x)之群組: (a)合成擬除蟲菊酯,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群組:λ-賽洛甯、畢芬寧、賽滅寧、第滅寧、芬化利及百滅寧, (b)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啶蟲脒、賜諾特、賜諾殺及氟啶蟲胺腈, (c)菸鹼乙醯膽鹼受體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硫賜安之群組, (d)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雙丙環蟲酯、派滅淨及哌氟喹腙, (e)具有未定義目標位點之弦音器官調節劑,其選自包含氟啶蟲醯胺之群組, (f)來自印楝種子之複合四降三萜檸檬苦素,其選自包含印楝素之群組, (g)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三唑錫、汰芬諾克、芬布錫及四氯殺蟎碸, (h)嘧啶衍生物,其選自包含苄嘧磺隆之群組, (i)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聯苯肼酯、唑蟎酯、唑蟲醯胺及毗羅米特, (j)間二醯胺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溴蟲氟苯雙醯胺之群組, (k)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四蟎嗪、氟蟎嗪、依殺蟎及噻蟎酮, (l)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氯蟲苯甲醯胺、環溴蟲醯胺、氰強尼普羅及氟蟲雙醯胺, (m)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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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賽滅淨之群組, (n)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吡丙醚之群組, (o)麩胺酸閘控氯離子通道(GluCl)別位調節劑,其選自包含因滅汀之群組, (p)化學型菸鹼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氟嘧啶之群組, (q)電壓依賴性鈉離子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因得克之群組, (r)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其選自包含氟醯脲之群組, (s)磺基類殺蟲劑,其選自包含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群組, (t)有機氯殺蟲劑,其選自包含啶蟲丙醚之群組, (u)乙醯CoA羧化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甲氧哌啶乙酯及螺蟲乙酯之群組, (v)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其選自包含蘇力菌毒素之群組, (w)殺真菌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吡二氟甲多芬、氟唑菌醯胺、苯醚甲環唑、戊唑醇、護汰寧、嘧菌酯及鋅錳乃浦,及 (x)中離子殺蟲劑,其選自包含三氟苯嘧啶之群組。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λ-賽洛甯之合成擬除蟲菊酯。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啶蟲脒、賜諾特、賜諾殺及氟啶蟲胺腈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啶蟲脒。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賜諾特。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賜諾殺。在又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啶蟲胺腈。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硫賜安。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雙丙環蟲酯、派滅淨及哌氟喹腙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雙丙環蟲酯。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派滅淨。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哌氟喹腙。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啶蟲醯胺。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印楝素。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三唑錫、汰芬諾克、芬布錫及四氯殺蟎碸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三唑錫。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汰芬諾克。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芬布錫。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四氯殺蟎碸。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苄嘧磺隆。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聯苯肼酯、唑蟎酯、唑蟲醯胺及毗羅米特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聯苯肼酯。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唑蟎酯。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唑蟲醯胺。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毗羅米特。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溴蟲氟苯雙醯胺。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四蟎嗪、氟蟎嗪、依殺蟎及噻蟎酮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四蟎嗪。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蟎嗪。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依殺蟎。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噻蟎酮。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氯蟲苯甲醯胺、環溴蟲醯胺、氰強尼普羅及氟蟲雙醯胺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氯蟲苯甲醯胺。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環溴蟲醯胺。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氰強尼普羅。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蟲雙醯胺。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賽滅淨。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吡丙醚。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因滅汀。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嘧啶。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因得克。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醯脲。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啶蟲丙醚。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甲氧哌啶乙酯及螺蟲乙酯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甲氧哌啶乙酯。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螺蟲乙酯。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蘇力菌毒素。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三氟苯嘧啶。
在另一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殺真菌劑吡二氟甲多芬、氟唑菌醯胺、苯醚甲環唑、戊唑醇、護汰寧、嘧菌酯及鋅錳乃浦中之至少一者。在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吡二氟甲多芬。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氟唑菌醯胺。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苯醚甲環唑。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戊唑醇。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護汰寧。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嘧菌酯。在另一特定實施例中,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為鋅錳乃浦。
如上文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間的重量比視各種條件而變化,諸如調配物之類型、天氣條件、作物之類型及害蟲之類型。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其他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
氟胺氰菊酯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5:1至100: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5:1至2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5:1至30: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20:1至80: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約70:1。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重量比為約1:1至1:2。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重量比為1: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重量比為1: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合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為約1:5。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胺腈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硫賜安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重量比為20: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2。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5。氟胺氰菊酯與派滅淨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1:2.5。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6: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為約2:1。氟胺氰菊酯與哌氟喹腙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3: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1。氟胺氰菊酯與氟啶蟲醯胺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2至1:10。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為約1:2.5。氟胺氰菊酯與印楝素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10。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為約1:3。氟胺氰菊酯與三唑錫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重量比為約1:1至5: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芬布錫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為約1:2。氟胺氰菊酯與四氯殺蟎碸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30。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30。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為約1:10。氟胺氰菊酯與苄嘧磺隆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重量比為25: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20至20: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毗羅米特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溴蟲氟苯雙醯胺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重量比為約1:1至25: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1。氟胺氰菊酯與氯蟲苯甲醯胺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0: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2.5。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為約15:1。氟胺氰菊酯與氰強尼普羅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為約4:1。氟胺氰菊酯與氟蟲雙醯胺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10。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1:3。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為約2:1。氟胺氰菊酯與賽滅淨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丙醚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丙醚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30: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6: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為約1.5:1。氟胺氰菊酯與因滅汀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氟嘧啶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3。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為約12:1。氟胺氰菊酯與因得克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重量比為約1:1至1:100。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有機氯殺蟲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有機氯殺蟲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重量比為10:1。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甲氧哌啶乙酯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2至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螺蟲乙酯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重量比為約1:1至1:5。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Pydiflumetofen)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為約3:1。氟胺氰菊酯與吡二氟甲多芬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為約1:1。氟胺氰菊酯與氟唑菌醯胺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為約1:3。氟胺氰菊酯與苯醚甲環唑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2: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為約1:2。氟胺氰菊酯與戊唑醇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5至1:2。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為約1:5。氟胺氰菊酯與護汰寧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為約1:3。氟胺氰菊酯與嘧菌酯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25至25:1。在又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10至10:1。在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5至5: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1。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為約1:10。氟胺氰菊酯與鋅錳乃浦之重量比可為選自以上所指示比率之任何中間範圍。
在一個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中離子殺蟲劑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中離子殺蟲劑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
在一特定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100至10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重量比為約1:50至50:1。在另一實施例中,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重量比為2:1。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之混合物組合可在作物播種前或播種後、萌芽前或萌芽後早期施用。混合物組合可經由溝噴、葉面施用、撒播、基施、土壤施用、土壤摻入或土壤注入來施用。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該混合物組合施用於非作物區域,該等區域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區、住宅區、草坪、觀賞植物、灌木、樹木、公園、牲畜區、倉庫、食品儲存設施、糧倉、草皮草、牧草、草地、牧場、休耕地、道路用地、高爾夫球場、公園、路邊、電力線、管道、鐵路、森林、井場及設備堆放場地。
在又一實施例中,植物包括蔬菜,諸如蕃茄、胡椒、甘藍、椰菜、萵苣、菠菜、花椰菜、葫蘆、甜瓜、西瓜、黃瓜、胡蘿蔔、洋蔥、馬鈴薯、菸草、梨果及核果、胡桃、奇異果、漿果、橄欖、杏仁、鳳梨、蘋果、梨、李子、桃及櫻桃、食用葡萄及釀酒葡萄、柑橘類水果,諸如橙、檸檬、葡萄柚及酸橙、棉花、大豆、油菜、木本堅果、小麥、大麥、玉蜀黍、高粱、葵花、花生、水稻、牧草、玉米、咖啡、豆類、豌豆、絲蘭、甘蔗、三葉草、辣椒及觀賞植物,諸如玫瑰。
在另一實施例中,植物包括由於育種及/或基因工程改造方法而耐受除草劑、殺真菌劑或殺蟲劑之作用的栽培植物。
在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鞘翅目(the order Coleoptera),諸如豆象屬(Acanthoscelides spp.) (象鼻蟲(weevil))、菜豆象(Acanthoscclides obtectus) (大豆象鼻蟲(common bean weevil))、白蠟窄吉丁(Agrilus planipennis) (白蠟樹蛀蟲(emerald ash borer))、錐尾叩甲屬(Agriotes spp.) (鐵線蟲(wireworm))、光肩星天牛(Anoplophora glabripennis) (亞洲長角天牛(Asian longhorned beetle))、花象屬(Anthonomus spp.) (象鼻蟲)、棉鈴象甲(Anthonomus grandis) (棉鈴象鼻蟲(boll weevil))、蚜繭蜂屬(Aphidius spp.)、小象蟲屬(Apion spp.) (象鼻蟲)、甘蔗金龜屬(Apogonia spp.) (蠐螬(grub))、黑絨金龜(Ataenius spretulus) (黑絨金龜(Black Turgrass Ataenius))、甜菜隱食甲(Atomaria linearis) (小舌甘菜甲蟲(pygmy mangold beetle))、守瓜屬(Aulacophore spp.)、甜菜象(Bothynoderes punctiventris) (甜菜根象鼻蟲(beet root weevil))、豆象屬(Bruchus spp.) (象鼻蟲)、豌豆象(Bruchus pisorum) (豌豆象鼻蟲(pea weevil))、卷葉蛾屬(Cacoesia spp.)、四紋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南方豇豆象鼻蟲(southern cow pea weevil))、黃斑露尾甲(Carpophilus hemipteras) (乾果甲蟲(dried fruit beetle))、甜菜龜甲(Cassida vittata)、天牛屬(Cerosterna spp.)、葉甲屬(Cerotoma spp.) (金花蟲(chrysomeid))、菜豆螢葉甲(Cerotoma trifurcata) (豆夜甲(bean leaf beetle))、象鼻蟲屬(Ceutorhynchus spp.) (象鼻蟲)、白菜籽龜象(Ceutorhynchus assimilis) (甘藍種莢象鼻蟲(cabbage seedpod weevil))、芫菁龜象(Ceutorhynchus napi) (甘藍象鼻蟲(cabbage curculio))、跳甲屬(Chaetocnema spp.) (金花蟲)、肖葉甲屬(Colaspis spp.) (土甲蟲(soil beetle))、旋梯寬胸金針蟲(Conoderus scalaris)、多斑寬胸金針蟲(Conoderus stigmosus)、李象鼻蟲(Conotrachelus nenuphar) (梅錐象甲(plum curculio))、綠金龜(Cotinus nitidis) (綠花金龜(Green June beetle))、天冬負泥甲(Crioceris asparagi) (天門冬葉甲蟲(asparagus beetle))、鏽赤扁穀盜(Cryptolestes ferrugineus) (鏽粒甲蟲(rusty grain beetle))、長角扁穀盜(Cryptolestes pusillus) (扁平穀物甲蟲(flat grain beetle))、土耳其扁穀盜(Cryptolestes turcicus) (土耳其穀物甲蟲(Turkish grain beetle))、金針蟲屬(Ctenicera spp.) (鐵線蟲)、象蟲屬(Curculio spp.) (象鼻蟲)、圓頭犀金龜屬(Cyclocephala spp.) (蠐螬)、密點細枝象(Cylindrocpturus adspersus) (太陽花蓮象鼻蟲(sunflower stem weevil))、芒果切葉象甲(Deporaus marginatus) (芒果切葉象鼻蟲(mango leaf-cutting weevil))、火腿皮蠹(Dermestcs lardarius) (火腿皮蠹(larder beetle))、白腹皮蠹(Dermestes maculates) (隱藏甲蟲(hide beetle))、根螢葉甲屬(Diabrotica spp.) (金花蟲)、墨西哥豆瓢蟲(Epilachna varivestis) (墨西哥豆甲蟲(Mexican bean beetle))、蛀莖象甲(Faustinus cubae)、蒼白樹皮象(Hylobius pales) (蒼白象鼻蟲(pales weevil))、細叉葉象屬(Hypera spp.) (象鼻蟲)、苜蓿葉象甲(Hypera postica) (苜蓿象鼻蟲(alfalfa weevil))、阿根廷莖象鼻蟲屬(Hyperdoes spp.)(阿根廷莖象鼻蟲(Hyperodes weevil))、咖啡果小蠹(Hypothenemus hampei) (咖啡漿果甲蟲(coffee berry beetle))、齒小蠹屬(Ips spp.) (棘胚小蠢(engraver))、菸草甲(Lasioderma serricome) (香菸甲蟲(cigarette beetle))、馬鈴薯甲蟲(Leptinotarsa decemlineata) (科羅拉多馬鈴薯甲蟲(Colorado potato beetle))、麗金龜(Liogenys futscus)、條紋水象甲(Liogenys suturalis)、稻水象甲(Lissorhoptrus oryzophilus) (稻水象鼻蟲(rice water weevil))、粉蠹屬(Lyctus spp.) (木甲蟲(wood beetle)/粉柱甲蟲(powder post beetle))、喬利維蒂巨盾蟎(Maecolaspis joliveti)、美洲葉甲屬(Megascelis spp.)、玉米叩甲(Melanotus communis)、菜花露尾甲屬(Meligethes spp.)、油菜露尾甲(Meligethes aeneus) (開花甲蟲(blossom beetle))、鰓金龜(Melolontha) (普通歐洲金龜子(common European cockchafer))、腓筒天牛(Oberea brevis)、線筒天牛(Oberea linearis)、椰蛀犀金龜(Oryctes rhinoceros) (椰棗甲蟲(date palm beetle))、大眼鋸穀盜(Oryzaephilus mercator) (商業穀物甲蟲(merchant grain beetle))、鋸穀盜(Oryzaephilus surinamensis) (鋸齒狀穀物甲蟲(sawtoothed grain beetle))、耳喙象屬(Otiorhynchus spp.) (象鼻蟲)、黑角負泥蟲(Oulema melanopus) (穀物葉甲蟲(cereal leaf beetle))、水稻負泥蟲(Oulema oryzae)、短喙象屬(Pantomorus spp.) (象鼻蟲)、食葉鰓金龜屬(Phyllophaga spp.) (五月/六月甲蟲)、六月鰓角金龜(Phyllophaga cuyabana)、條跳甲屬(Phyllotreta spp.) (金花蟲)、蘋虎象屬(Phynchites spp.)、日本弧麗金龜(Popillia japonica) (日本甲蟲(Japanese beetle))、大穀蠹(Prostephanus truncates) (大穀物蛀蟲(larger grain borer))、穀蠹(Rhizopertha dominica) (小穀物蛀蟲(lesser grain borer))、切根鰓金龜屬(Rhizotrogus spp.) (歐洲金龜子(Eurpoean chafer))、棕櫚象屬(Rhynchophorus spp.) (象鼻蟲)、小蠹屬(Scolytus spp.) (木甲蟲)、喙甲屬(Shenophorus spp.) (象岬(Billbug))、條紋根瘤象(Sitona lineatus) (豌豆夜象鼻蟲(pea leaf weevil))、米象屬(Sitophilus spp.) (穀物象鼻蟲(grain weevils))、穀象(Sitophilus granaries) (穀倉象鼻蟲(granary weevil))、米象(Sitophilus oryzae) (稻米象鼻蟲(rice weevil))、藥材甲(Stegobium paniceum) (藥店甲蟲(drugstore beetle))、擬穀盜屬(Tribolium spp.) (麵粉甲蟲(flour beetle))、赤擬穀盜(Tribolium castaneum) (紅色麵粉甲蟲(red flour beetle))、雜擬穀盜(Tribolium confusum) (混淆麵粉甲蟲(confused flour beetle))、花斑皮蠹(Trogoderma variabile) (倉庫甲蟲(warehouse beetle))及婪步甲(Zabrus tenebioides)。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雙翅目(the order Diptera),諸如伊蚊屬(Aedes spp.) (蚊子)、苜蓿斑潛蠅(Agromyza frontella) (苜蓿斑潛葉蟲(alfalfa blotch leafminer))、潛蠅屬(Agromyza spp.) (潛葉蠅(leaf miner fly))、按實蠅屬(Anastrepha spp.) (果蠅)、加勒比實蠅(Anastrepha suspensa) (加勒比果蠅(Caribbean fruit fly))、按蚊屬(Anopheles spp.) (蚊子)、果實蠅屬(Batrocera spp.) (果蠅)、瓜實蠅(Bactrocera cucurbitae) (瓜實蠅(melon fly))、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 (東方果蠅(oriental fruit fly))、蠟實蠅屬(Ceratitis spp.)(果蠅)、地中海實蠅(Ceratitis capitata) (地中海果蠅)、斑虻屬(Chrysops spp.) (鹿蠅(deer fly))、錐蠅屬(Cocliliomyia spp.) (螺旋錐蠅(screwworm))、普癭蚊屬(Contarinia spp.) (癭蚊(Gall midge))、庫蚊屬(Culex spp.) (蚊子)、荔枝葉癭蚊屬(Dasineura spp.) (癭蚊)、油菜莢葉癭蚊(Dasineura brassicae) (甘藍癭蚊(cabbage gall midge))、地種蠅屬(Delia spp.)、灰地種蠅(Delia platura) (種蛆(seedcorn maggot))、果蠅屬(Drosophila spp.) (醋蠅(vinegar fly))、廁蠅屬(Fannia spp.) (污蠅(filth fly))、黃腹廁蠅(Fannia canicularis) (小家蠅(little house fly))、灰腹廁蠅(Fannia scalaris) (公廁蠅(latrine fly))、腸胃蠅(Gasterophilus intestinalis) (馬胃蠅(horse bot fly))、鱷梨細蛾(Gracillia perseae)、擾血蠅(Haematobia irritans) (角蠅(horn fly))、黑蠅屬(Hylemyia spp.) (根蛆(root maggot))、紋皮蠅(Hypoderma lineatum) (常見牛皮蠅(common cattle grub))、斑潛蠅屬(Liriomyza spp.) (潛葉蠅)、芸苔斑潛蠅(Liriomyza brassica) (三葉斑潛蠅(serpentine leafminer))、綿羊虱蠅(Melophagus ovinus) (羊虱蠅(sheep ked))、家蠅屬(Musca spp.) (家蠅(muscid fly))、秋家蠅(Musca autumnalis) (面蠅(face fly))、家蠅(Musca domestica) (家蠅(house fly))、羊狂蠅(Oestrus ovis) (羊胃蠅(sheep bot fly))、黑麥稈蠅(Oscinella frit) (草蠅(grass fly))、甜菜泉蠅(Pegomyia betae) (甜菜潛葉蟲(beet leafminer))、蔥蠅(Phorbia spp.)、胡蘿蔔莖蠅(Psila rosae) (胡蘿蔔莖潛蠅(carrot rust fly))、櫻桃實蠅(Rhagoletis cerasi) (櫻桃果蠅(cherry fruit fly))、蘋果實蠅(Rhagoletis pomonella) (蘋果蛆(apple maggot))、麥紅吸漿蟲(Sitodiplosis mosellana) (橙麥花蚊(orange wheat blossom midge))、廄螫蠅(Stomoxys calcitrans) (穩蠅(stable fly))、虻屬(Tabanus spp.) (馬蠅(horse fly))及大蚊屬(Tipula spp.) (大蚊(crane fly))。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半翅目(the order Hemiptera),諸如擬綠蝽(Acrosternum hilare) (綠色臭蟲(green stink bug))、麥長蝽(Blissus leucopterus) (麥虱(chinch bug))、馬鈴薯盲蝽(Calocoris norvegicus) (馬鈴薯盲蝽(potato mirid))、熱帶臭蟲(Cimex hemipterus) (熱帶床虱(tropical bed bug))、溫帶臭蟲(Cimex lectularius) (臭蟲(床虱))、法思圖盲蝽(Dagbertus fasciatus)、綠腹蝽(Dichelops furcatus)、棉黑翅紅蝽(Dysdercus suturellus) (棉紅蝽(cotton stainer))、褐翅臭蟲(Edessa meditabunda)、穀長蝽(Eurygaster maura) (穀蟲(cereal bug))、小菜蝽(Euschistus heros)、褐蝽象(Euschistus servus) (棕色臭蟲(brown stink bug))、腰果刺盲蝽(Helopeltis antonii)、茶角盲蝽(Helopeltis theivora) (茶枯病植物蟲(tea blight plantbug))、蝽屬(Lagynotomus spp.) (臭蟲(stink bug))、大稻緣蝽(Leptocorisa oratorius)、異稻緣蝽(Leptocorisa varicomis)、草盲蝽屬(Lygus spp.) (盲蝽(plant bug))、豆莢草盲蝽(Lygus hesperus) (西方變色植物蟲(western tarnished plant bug))、曼粉蚧(Maconellicoccus hirsutus)、長盲蝽(Neurocolpus longirostris)、稻綠蝽(Nezara viridula) (南方綠色臭蟲(southern green stink bug))、馬鈴薯木虱(Paratrioza cockerelli)、植盲蝽屬(Phytocoris spp.) (植物蟲(plant bug))、加利福尼亞植盲蝽(Phytocoris californicus)、親植盲蝽(Phytocoris relativus)、荔枝椿象(Piezodorus guildingi)、四線盲蝽(Poecilocapsus lineatus) (四線植物蟲(fourlined plant bug))、雜盲蝽(Psallus vaccinicola)、鱷梨網蝽(Pseudacysta perseae)、齒栗葉盾蝽(Scaptocoris castanea)及錐獵蝽屬(Triatoma spp.) (吸血錐蟲(bloodsucking conenose bug)/接吻蟲(kissing bug))。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同翅目(the order Homoptera),諸如豌豆蚜(Acrythosiphon pisum) (豌豆蚜蟲(pea aphid))、球蚜屬(Adelges spp.) (球蚜(adelgid))、甘藍粉虱(Aleurodes proletella) (甘藍粉虱(cabbage whitefly))、螺旋粉虱(Aleurodicus disperses)、軟毛粉虱(Aleurothrixus floccosus) (羊毛粉虱(woolly whitefly))、白輪盾蚧屬(Aluacaspis spp.)、印度棉葉蟬(Amrasca bigutella)、尖胸沫蟬屬(Aphrophora spp.) (葉蟬(leafhopper))、紅圓蚧(Aonidiella aurantii) (加州紅蚧(California red scale))、蚜蟲屬(Aphis spp.) (蚜蟲(aphid))、棉蚜(Aphis gossypii) (棉蚜(cotton aphid))、蘋果蚜(Aphis pomi) (蘋果蚜(apple aphid))、茄溝無網蚜(Aulacorthum solani) (頂花無網長管蚜(foxglove aphid))、小粉虱屬(Bemisia spp.) (粉虱(whitefly))、銀葉粉虱(Bemisia argentifolii)、菸粉虱(Bemisia tabaci) (甘薯粉虱(sweetpotato whitefly))、麥雙尾蚜(Brachycolus noxius) (俄羅斯蚜蟲(Russian aphid))、天門冬小管蚜(Brachycorynella asparagi) (天門冬葉蚜蟲(asparagus aphid))、粉介殼蟲(Brevennia rehi)、甘藍蚜(Brevicoryne brassicae) (甘藍蚜蟲(cabbage aphid))、蠟蚧屬(Ceroplastes spp.) (蚧殼蟲(scale))、紅蠟蚧(Ceroplastes rubens) (紅蠟蚧殼蟲(red wax scale))、楊白蚧屬(Chionaspis spp.) (蚧殼蟲)、圓盾蚧屬(Chrysomphalus spp.) (蚧殼蟲)、胭脂蟲屬(Coccus spp.)(蚧殼蟲)、蘋粉紅劣蚜(Dysaphis plantaginea) (玫瑰色蘋果蚜蟲(rosy apple aphid))、小綠葉蟬屬(Empoasca spp.) (葉蟬(leafhopper))、蘋果綿蚜(Eriosoma lanigerum) (蘋果棉蚜(woolly apple aphid))、吹綿蚧殼蟲(Icerya purchasi) (吹棉蚧(cottony cushion scale))、芒果葉蟬(Idioscopus nitidulus) (芒果葉蟬(mango leafhopper))、灰飛虱(Laodelphax striatellus) (小褐飛蟲(smaller brown planthopper))、蠣蚧屬(Lepidosaphes spp.)、長管蚜屬(Macrosiphum spp.)、馬鈴薯蚜(Macrosiphum euphorbiae) (馬鈴薯蚜蟲(potato aphid))、麥長管蚜(Macrosiphum granarium) (英國穀物蚜蟲(English grain aphid))、薔薇長管蚜(Macrosiphum rosae) (玫瑰蚜蟲(rose aphid))、翠菊葉蟬(Macrosteles quadrilineatus) (翠菊葉蟬(aster leafhopper))、沫蟬(Mahanarva frimbiolata)、薔薇麥蚜(Metopolophium dirhodum) (玫瑰粒蚜(rose grain aphid))、長角緣蝽(Mictis longicornis)、桃蚜(Myzus persicae) (綠桃蚜(green peach aphid))、黑尾葉蟬屬(Nephotettix spp.) (葉蟬)、綠葉蟬(Nephotettix cinctipes) (綠葉蟬)、褐稻虱(Nilaparvata lugens) (褐飛虱(brown planthopper))、糠片盾蚧(Parlatoria pergandii) (糠片蚧(chaff scale))、黑片盾蚧(Parlatoria ziziphi) (烏木蚧(ebony scale))、玉米蠟蟬(Peregrinus maidis) (玉米飛虱(corn delphacid))、長沫蟬屬(Philaenus spp.) (沫蟬(spittlebug))、葡萄根瘤蚜(Phylloxera vitifoliae) (葡萄根瘤蚜(grape phylloxera))、雲杉球蚧(Physokermes piceae) (雲杉圓盾蚧(spruce bud scale))、臀紋粉蚧屬(Planococcus spp.) (粉蚧(mealybug))、粉蚧屬(Pseudococcus spp.) (粉蚧)、菠蘿粉蚧(Pseudococcus brevipes) (菠蘿粉蚧(pine apple mealybug))、梨圓蚧(Quadraspidiotus perniciosus) (聖約瑟蚧殼蟲(San Jose scale))、縊管蚜屬(Rhapalosiphum spp.) (蚜蟲)、玉米縊管蚜(Rhapalosiphum maida) (玉米葉蚜(corn leaf aphid))、禾穀縊管蚜(Rhapalosiphum padi) (禾縊蚜(oat bird-cherry aphid))、珠蠟蚧屬(Saissetia spp.) (蚧殼蟲)、橄欖珠蠟蚧(Saissctia oleae) (黑色蚧殼蟲(black scale))、麥二叉蚜(Schizaphis graminum) (綠蚜(greenbug))、麥長管蚜(Sitobion avenae) (英國穀物蚜蟲)、白背飛虱(Sogatella furcifera) (白背飛虱(white-backed planthopper))、彩斑蚜屬(Therioaphis spp.) (蚜蟲)、龜蚧屬(Toumeyella spp.) (蚧殼蟲)、桔蚜屬(Toxoptera spp.) (蚜蟲)、粉虱屬(Trialeurodes spp.) (粉虱)、溫室白粉虱(Trialeurodes vaporariorum) (溫室粉虱(greenhouse whitefly))、青麻白粉虱(Trialeurodes abutiloneus) (帶狀翅虱(bandedwing whitefly))、矢尖盾蚧屬(Unaspis spp.)(蚧殼蟲)、矢尖蚧(Unaspis yanonensis) (矢尖蚧)及恩特那葉蟬(Zulia entreriana)。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鱗翅目(the order Lepidoptera),諸如蓖麻螟蛉(Achoea janata)、褐帶卷蛾屬(Adoxophyes spp.)、蘋褐帶卷蛾(Adoxophyes orana)、地夜蛾屬(Agrotis spp.) (切根蟲(cutworm))、地菜夜蛾(Agrotis ipsilon) (黑切根蟲(black cutworm))、棉葉波紋葉蛾(Alabama argillacea) (棉葉蟲(cotton leafworm))、鱷梨卷葉蛾(Amorbia cuneana)、臍橙螟(Amyelosis transitella) (臍橙蠕蟲(navel orangeworm))、棕灰蛾(Anacamptodes defectaria)、桃枝麥蛾(Anarsia lineatella) (桃枝麥蛾(peach twig borer))、黃麻夜蛾(Anomis sabulifera) (黃麻尺蠖(jute looper))、黎豆夜蛾(Anticarsia gemmatalis) (天鵝絨毛蟲(velvetbean caterpillar))、果樹卷葉蛾(Archips argyrospila) (果樹卷葉蛾(fruittree leafroller))、玫瑰黃卷蛾(Archips rosana) (玫瑰卷葉蛾(rose leaf roller))、帶卷蛾屬(Argyrotaenia spp.) (卷蛾(tortricid moth))、橙帶卷蛾(Argyrotaenia citrana) (甜橙卷葉蛾(orange tortrix))、ㄚ紋夜蛾(Autographa gamma)、蘋果卷葉蛾(Bonagota cranaodes)、稻縱卷葉螟(Borbo cinnara) (稻縱卷葉螟(rice leaf folder))、棉潛蛾(Bucculatrix thurberiella) (棉葉潛蛾(cotton leafperforator))、細蛾屬(Caloptilia spp.) (潛葉蛾(leaf miner))、菸卷蛾(Capua reticulana)、桃蛀果蛾(Carposina niponensis) (桃果蛾(peach fruit moth))、水稻螟蟲(Chilo spp.)、芒果橫線尾夜蛾(Chlumetia transversa) (芒果橫線尾夜蛾(mango shoot borer))、薔薇斜條卷葉蛾(Choristoneura rosaceana) (斜紋卷葉蛾(obliquebanded leafroller))、螺紋夜蛾屬(Chrysodeixis spp.)、草稻縱卷葉螟(Cnaphalocerus medinalis) (草地卷葉蛾(grass leafroller))、豆粉蝶屬(Colias spp.)、荔枝爻紋細蛾(Conpomorpha cramerella)、芳草木蠹蛾(Cossus) (木蠹蛾(carpenter moth))、草螟屬(Crambus spp.) (草地螟(Sod webworm))、李小食心蟲(Cydia funebrana) (李子果蛾(plum fruit moth))、東方果蛾(Cydia molesta) (東方果蛾(oriental fruit moth))、豆小食心蟲(Cydia nignicana) (豌豆蛾(pea moth))、蘋果蠹蛾(Cydia pomonella) (蘋果蠹蛾(codling moth))、蕁麻毛蟲(Darna diducta)、絹野螟屬(Diaphania spp.) (蛀莖蟲(stem borer))、桿草螟屬(Diatraea spp.) (條螟(stalk borer))、小蔗螟(Diatraea saccharalis) (甘蔗螟(sugarcane borer))、西南玉米稈草螟(Diatraea graniosella) (西南玉米螟(southwester corn borer))、鑽夜蛾屬(Earias spp.) (鈴蟲(bollworm))、埃及鑽夜蛾(Earias insulata) (埃及鈴蟲(Egyptian bollworm))、翠紋鑽夜蛾(Earias vitella) (北方粗鈴蟲(rough northern bollworm))、橙色小卷蛾(Ecdytopopha aurantianum)、南美玉米苗斑螟(Elasmopalpus lignosellus) (小玉米稈蛀蟲(lesser cornstalk borer))、淺褐蘋果蛾(Epiphysias postruttana) (淺褐蘋果蛾(light brown apple moth))、粉斑螟屬(Ephestia spp.) (粉蛾(flour moth))、粉斑螟(Ephestia cautella) (扁桃蛾(almond moth))、菸草粉斑螟(Ephestia elutella) (菸草蛾(tobbaco moth))、地中海粉螟(Ephestia kuehniella) (地中海粉蛾(Mediterranean flour moth))、上癭蟎屬(Epimeces spp.)、斜紋夜蛾(Epinotia aporema)、香蕉弄蝶(Erionota thrax) (香蕉弄蝶(banana skipper))、葡萄螟蛾(Eupoecilia ambiguella) (葡萄卷葉蛾(grape berry moth))、原切根蟲(Euxoa auxiliaris) (行軍切根蟲(army cutworm))、髒切夜蛾屬(Feltia spp.) (切根蟲)、構夜蛾屬(Gortyna spp.) (蛀莖蟲(stemborer))、東方果蛾(Grapholita molesta) (東方果蛾)、三紋螟蛾(Hedylepta indicata) (豆卷葉螟(bean leaf webber))、棉鈴蟲屬(Helicoverpa spp.) (夜蛾(noctuid moth))、棉鈴蟲(Helicoverpa armigera) (棉鈴蟲(cotton bollworm))、美洲棉鈴蟲(Helicoverpa zea) (鈴蟲(bollworm)/玉米穗蟲(corn earworm))、實夜蛾屬(Heliothis spp.) (夜蛾)、美洲菸葉蛾(Heliothis virescens) (菸夜蛾(tobacco budworm))、菜螟(Hellula undalis) (甘藍螟(cabbage webworm))、蛀根蟲屬(Indarbela spp.) (蛀根蟲(root borer))、番茄蠹蛾(Keiferia lycopersicella) (番茄蟯蟲(tomato pinworm))、茄黃斑螟(Leucinodes orbonalis) (茄子螟蟲(eggplant fruit borer))、旋紋潛蛾(Leucoptera malifoliella)、細蛾屬(Lithocollectis spp.)、葡萄漿果小卷蛾(Lobesia botrana) (葡萄果蛾(grape fruit moth))、豆夜屬蛾(Loxagrotis spp.) (夜蛾)、豆白緣切根蟲(Loxagrotis albicosta) (西部豆角切根蟲(western bean cutworm))、舞毒蛾(Lymantria dispar) (吉普賽蛾(gypsy moth))、窄翅潛葉蛾(Lyonetia clerkella) (蘋果潛葉蛾(apple leaf miner))、油棕櫚結草蟲(Mahasena corbetti) (油棕櫚袋蛾(oil palm bagworm))、天幕毛蟲屬(Malacosoma spp.) (天幕毛蟲(tent caterpillar))、甘藍夜蛾(Mamestra brassicae) (甘藍夜盜蛾(cabbage armyworm))、豆莢野螟(Maruca testulalis) (豆莢野螟(bean pod borer))、結草蟲(Metisa plana) (袋蛾(bagworm))、黑點秘夜蛾(Mythimna unipuncta) (真夜盜蛾(true armyworm))、小番茄蛀蟲(Neoleucinodes elegantalis) (小番茄螟(small tomato borer))、稻三點水螟(Nymphula depunctalis) (稻縱卷葉蛾(rice caseworm))、冬尺蛾(Operophthera brumata) (冬蛾(winter moth))、歐洲玉米螟(Ostrinia nubilalis) (歐洲玉米螟(European corn borer))、維蘇尺蛾(Oxydia vesulia)、葡萄褐卷蛾(Pandemis cerasana) (普通葡萄卷葉蛾(common currant tortrix))、柳曲角卷葉蛾(Pandemis heparana) (褐蘋果卷葉蛾(brown apple tortrix))、德氏鳳蝶(Papilio demodocus)、紅鈴蟲(Pectinophora gossypiella) (粉紅鈴蟲(pink bollworm))、疆夜蛾屬(Peridroma spp.) (切根蟲)、疆夜蛾(Peridroma saucia) (雜色切根蟲(variegated cutworm))、咖啡潛葉蛾(Perileucoptera coffeella) (白咖啡潛葉蛾(white coffee leafminer))、馬鈴薯塊莖蛾(Phthorimaea operculella) (馬鈴薯塊莖蛾(potato tuber moth))、柑桔潛葉蛾(Phyllocnisitis citrella)、潛葉蟲屬(Phyllonorycter spp.) (潛葉蟲(leafminer))、菜粉蝶(Pieris rapae) (菜粉蝶(imported cabbageworm))、苜蓿綠夜蛾(Plathypena scabra)、印度穀螟(Plodia interpunctella) (印度穀螟(Indian meal moth))、小菜蛾(Plutella xylostella) (鑽背蛾(diamondback moth))、葡萄漿果蛾(Polychrosis viteana) (葡萄卷葉蛾(grape berry moth))、桔果巢蛾(Prays endocarpa)、油橄欖巢蛾(Prays oleae) (橄欖蛾(olive moth))、黏蟲屬(Pseudaletia spp.) (夜蛾)、一點黏蟲(Pseudaletia unipunctata) (夜盜蛾(armyworm))、大豆夜蛾(Pseudoplusia includens) (大豆尺蠖(soybean looper))、薄荷灰夜蛾(Rachiplusia nu)、三化螟(Scirpophaga incertulas)、蛀莖夜蛾屬(Sesamia spp.) (蛀莖蟲)、稻蛀莖葉蛾(Sesamia inferens) (粉紅色水稻螟蟲(pink rice stem borer))、蛀莖夜蛾(Sesamia nonagrioides)、銅斑褐刺蛾(Setora nitens)、麥蛾(Sitotroga cerealella) (麥蛾(Angoumois grain moth))、葡萄長鬚卷葉蛾(Sparganothis pilleriana)、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 littoralis) (棉葉蟲)、灰翅夜蛾屬(Spodoptera spp.) (盜夜蛾)、甜菜夜蛾(Spodoptera exigua) (甜菜盜夜蛾(beet armyworm))、草地貪夜蛾(Spodoptera fugiperda) (草地盜夜蛾(fall armyworm))、南方夜蛾(Spodoptera oridania) (南方盜夜蛾(southern armyworm))、透翅蛾屬(Synanthedon spp.) (蛀根蟲)、菠蘿褐灰蝶(Thecla basilides)、袋衣蛾(Thermisia gemmatalis)、衣蛾(Tineola、bisselliella) (負袋夜蛾(webbing clothes moth))、粉紋夜蛾(Trichoplusia ni) (菜尺蛾(cabbage looper))、番茄潛葉蛾(Tuta absoluta)、巢蛾屬(Yponomeuta spp.)、咖啡豹蠹蛾(Zeuzera coffeae) (紅枝螟(red branch borer))、茶翅椿(Halyomorpha halys) (臭蟲)及梨豹蠹蛾(Zeuzera pyrina) (木豹蛾(leopard moth))。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直翅目(the order Orthoptera),諸如摩門螽斯(Anabrus simplex)(摩門蟋蟀(Mormon cricket))、螻蛄科(Gryllotalpidae) (螻蛄(mole cricket))、飛蝗(Locusta migratoria)、黑蝗屬(Melanoplus spp.) (蚱蜢(grasshopper))、綱翅細刺螽(Microcentrum retinerve) (角翅螽斯(angularwinged katydid))、真樹螽屬(Pterophylla spp.) (螽斯(kaydid))、沙漠蝗蟲(chistocerca gregaria)、叉尾灌叢樹螽(Scudderia furcata) (叉尾螽斯(forktailed bush katydid))及黑角隆脊蝗(Valanga nigricorni)。
在又一實施例中,害蟲屬於纓翅目(the order Thysanoptera),諸如菸草褐薊馬(Frankliniella fusca) (菸草薊馬(tobacco thrip))、苜蓿薊馬(Frankliniella occidentalis) (西花薊馬(western flower thrip))、梳缺花薊馬(Frankliniella shultzei)、威廉斯花薊馬(Frankliniella williamsi) (玉米薊馬(corn thrip))、變葉木薊馬(Heliothrips haemorrhaidalis) (溫室薊馬(greenhouse thrip))、腹鉤針薊馬(Riphiphorothrips cruentatus)、硬薊馬屬(Scirtothrips spp.)、橘實薊馬(Scirtothrips citri) (柑橘薊馬(citrus thrip))、小黃薊馬(Scirtothrips dorsalis) (黃茶薊馬(yellow tea thrip))、帶薊馬(Taeniothrips rhopalantennalis)及薊馬屬(Thrips spp.)。
在一些實施例中,昆蟲包括但不限於葉蟎(Spidermites)、二斑葉蟎(Tetranychus urticae)、海灰翅夜蛾、灰翅夜蛾屬、棉鈴蟲屬、蚜蟲屬、瘤蚜屬(Myzus spp.)、菸粉虱、溫室白粉虱(Trialurodes vaporariorum)、番茄潛葉蛾、茶翅蝽、果蠅屬(Drosophila spp.)、花薊馬屬(Frankliniella spp.)、棉蚜、葉蟎屬(Tetranichus spp.)及草盲蝽屬。
如上文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間的重量比視各種條件而變化,諸如調配物之類型、天氣條件、作物之類型及害蟲之類型。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包含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及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根據本發明之混合物之施用率為1 g/ha至1000 g/ha。在另一實施例中,根據本發明之混合物之施用率為500 g/ha至1000 g/ha。在另一實施例中,根據本發明之混合物之施用率為1 g/ha至500 g/ha。
在另一實施例中,如上文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
亦即,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中之各者可聯合或依次地施用。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λ-賽洛寧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λ-賽洛寧,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λ-賽洛寧,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λ-賽洛寧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啶蟲脒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啶蟲脒,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啶蟲脒,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啶蟲脒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賜諾特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賜諾特,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賜諾特,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賜諾特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賜諾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賜諾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賜諾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賜諾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胺腈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胺腈,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胺腈,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胺腈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硫賜安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硫賜安,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硫賜安,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硫賜安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雙丙環蟲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雙丙環蟲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雙丙環蟲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雙丙環蟲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派滅淨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派滅淨,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派滅淨,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派滅淨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哌氟喹腙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哌氟喹腙,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哌氟喹腙,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哌氟喹腙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啶蟲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印楝素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印楝素,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印楝素,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印楝素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三唑錫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三唑錫,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三唑錫,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三唑錫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汰芬諾克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汰芬諾克,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汰芬諾克,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汰芬諾克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芬布錫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芬布錫,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芬布錫,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芬布錫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四氯殺蟎碸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四氯殺蟎碸,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四氯殺蟎碸,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四氯殺蟎碸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苄嘧磺隆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苄嘧磺隆,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苄嘧磺隆,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苄嘧磺隆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聯苯肼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聯苯肼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聯苯肼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聯苯肼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唑蟎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唑蟎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唑蟎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唑蟎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唑蟲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唑蟲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唑蟲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唑蟲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毗羅米特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毗羅米特,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毗羅米特,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毗羅米特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溴蟲氟苯雙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溴蟲氟苯雙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溴蟲氟苯雙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溴蟲氟苯雙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四蟎嗪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四蟎嗪,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四蟎嗪,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四蟎嗪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蟎嗪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蟎嗪,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蟎嗪,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蟎嗪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依殺蟎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依殺蟎,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依殺蟎,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依殺蟎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噻蟎酮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噻蟎酮,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噻蟎酮,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噻蟎酮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氯蟲苯甲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氯蟲苯甲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氯蟲苯甲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氯蟲苯甲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環溴蟲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環溴蟲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環溴蟲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環溴蟲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氰強尼普羅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氰強尼普羅,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氰強尼普羅,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氰強尼普羅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蟲雙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蟲雙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蟲雙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蟲雙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賽滅淨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賽滅淨,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賽滅淨,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賽滅淨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吡丙醚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吡丙醚,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吡丙醚,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吡丙醚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因滅汀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因滅汀,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因滅汀,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因滅汀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嘧啶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嘧啶,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嘧啶,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嘧啶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因得克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因得克,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因得克,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因得克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醯脲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醯脲,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醯脲,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醯脲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啶蟲丙醚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啶蟲丙醚,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啶蟲丙醚,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啶蟲丙醚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甲氧哌啶乙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甲氧哌啶乙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甲氧哌啶乙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甲氧哌啶乙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螺蟲乙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螺蟲乙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螺蟲乙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螺蟲乙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蘇力菌毒素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蘇力菌毒素,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蘇力菌毒素,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蘇力菌毒素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吡二氟甲多芬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吡二氟甲多芬,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吡二氟甲多芬,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吡二氟甲多芬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氟唑菌醯胺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唑菌醯胺,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氟唑菌醯胺,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氟唑菌醯胺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苯醚甲環唑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苯醚甲環唑,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苯醚甲環唑,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苯醚甲環唑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戊唑醇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戊唑醇,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戊唑醇,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戊唑醇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護汰寧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護汰寧,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護汰寧,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護汰寧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嘧菌酯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嘧菌酯,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嘧菌酯,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嘧菌酯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鋅錳乃浦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鋅錳乃浦,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鋅錳乃浦,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鋅錳乃浦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舉例而言,氟胺氰菊酯及三氟苯嘧啶可同時(亦即,聯合或分開地)或依次地施用,在分開施用之情況下,順序一般對防治措施之結果無任何影響。在一個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三氟苯嘧啶,且個別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稀釋至預定濃度。在一其他實例中,分開製備氟胺氰菊酯及三氟苯嘧啶,且調配物係在稀釋至預定濃度時混合。在另一實例中,將氟胺氰菊酯及三氟苯嘧啶調配在一起,且調配物係按原樣施用,或將調配物稀釋至預定濃度。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合成擬除蟲菊酯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合成擬除蟲菊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合成擬除蟲菊酯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合成擬除蟲菊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λ-賽洛寧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λ-賽洛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λ-賽洛寧以1:2至2: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λ-賽洛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啶蟲脒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啶蟲脒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啶蟲脒以1:1至1:2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啶蟲脒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賜諾特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賜諾特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賜諾特以1: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賜諾特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賜諾殺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賜諾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賜諾殺以1: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賜諾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雙丙環蟲酯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雙丙環蟲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雙丙環蟲酯以2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雙丙環蟲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汰芬諾克以1:1至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汰芬諾克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聯苯肼酯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聯苯肼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聯苯肼酯以1:25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聯苯肼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唑蟎酯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唑蟎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唑蟎酯以1:25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唑蟎酯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唑蟲醯胺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唑蟲醯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唑蟲醯胺以1:20至2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唑蟲醯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四蟎嗪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四蟎嗪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四蟎嗪以1:25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四蟎嗪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氟蟎嗪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氟蟎嗪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氟蟎嗪以1:1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氟蟎嗪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依殺蟎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依殺蟎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依殺蟎以1:25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依殺蟎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噻蟎酮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噻蟎酮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噻蟎酮以1:25至25: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噻蟎酮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環溴蟲醯胺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環溴蟲醯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環溴蟲醯胺以1:1至1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環溴蟲醯胺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吡丙醚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吡丙醚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氟醯脲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氟醯脲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氟醯脲以1:1至1:100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氟醯脲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有機氯殺蟲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有機氯殺蟲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有機氯殺蟲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有機氯殺蟲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啶蟲丙醚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啶蟲丙醚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啶蟲丙醚以1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啶蟲丙醚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蘇力菌毒素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蘇力菌毒素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蘇力菌毒素以1:1至1:5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蘇力菌毒素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一定量之中離子殺蟲劑一起施用時比單獨施用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相同量之中離子殺蟲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中離子殺蟲劑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中離子殺蟲劑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三氟苯嘧啶以1:100至100: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三氟苯嘧啶時更有效。
在一些實施例中,(i)一定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一定量之三氟苯嘧啶以2:1之比率一起施用時在針對昆蟲感染處理植物或土壤方面比單獨施用(i)相同量之氟胺氰菊酯及(ii)相同量之三氟苯嘧啶時更有效。
在一其他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若干小時至若干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48小時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72小時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1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2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4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6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一實施例中,包含如上文所定義之(i)氟胺氰菊酯及(ii)至少一種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的本發明之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在施用7天之後與單獨施用相同量之化合物(i)及相同量之化合物(ii)時相比對防治害蟲協同有效。
在又一實施例中,協同組成物可以如上文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之各種混合物或組合施用,例如以單一「備用(ready-for-use)」形式或以由單一活性成分之單獨調配物構成之組合噴霧混合物,諸如「槽混合物」形式施用。
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以包含氟胺氰菊酯及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之備用調配物形式施用。此調配物可藉由將有效量的活性成分與農業上可接受之載劑、界面活性劑或調配中慣常採用的其他促進施用之佐劑組合來獲得。
根據實施例,組成物包含至少一種選自界面活性劑、固體稀釋劑及液體稀釋劑之群組的額外組分。可使用本領域中已知之調配技術(formulation technology/formulation technique)中慣常採用的農業上可接受之載劑、界面活性劑或其他促進施用之佐劑來調配此類組成物。
適用於本發明組成物中的適合固體載劑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礦物土,諸如矽膠、矽酸鹽、滑石、高嶺土、絹雲母(sericite)、美國活性白土(attaclay)、石灰石、膨潤土、石灰、白堊、紅玄武土(bole)、芒硝、黃土、黏土、白雲石、沸石、矽藻土、碳酸鈣、硫酸鈣、硫酸鎂、氧化鎂、碳酸鈉及碳酸氫鈉以及硫酸鈉;地面合成材料;肥料,諸如硫酸銨、磷酸銨、硝酸銨、尿素;及植物來源之產物,諸如穀物粉、樹皮粉、木粉及果殼粉;纖維素粉末;及其他固體載劑。
適用於本發明組成物中的適合液體載劑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水;芳族烴,諸如烷基苯及烷基萘;醇,諸如環己醇及癸醇;乙二醇;聚丙二醇;二丙二醇;N,N-二甲基甲醯胺;二甲亞碸;二甲基乙醯胺;N-烷基吡咯啶酮,諸如N-甲基-2-吡咯啶酮;石蠟;各種油,諸如橄欖油、蓖麻油、亞麻籽油、桐油、芝麻油、玉米油、花生油、棉籽油、大豆油、油菜籽油或椰子油;脂肪酸酯;酮,諸如環己酮、2-庚酮、異佛爾酮及4-羥基-4-甲基-2-戊酮;及其類似者。
本發明組成物可以任何習知形式採用或製備,例如可濕潤粉末(WP)、乳液濃縮物(EC)、微乳液濃縮物(MEC)、水溶性粉末(SP)、水溶性濃縮物(SL)、懸乳劑(SE)、油分散液(OD)、濃縮乳液(BW) (諸如水包油及油包水乳液、可噴灑溶液或乳液)、膠囊懸浮液(CS)、懸浮液濃縮物(SC)、懸浮液濃縮物、粉塵(DP)、油可混溶溶液(OL)、拌種產品(seed-dressing product)、微粒形式的顆粒(GR)、噴霧顆粒、包衣顆粒及吸收顆粒、用於土壤施用或撒播的顆粒、水溶性顆粒(SG)、水分散性顆粒(WDG)、ULV調配物、微膠囊或蠟。此等個別調配物類型為本領域中已知的。
適合界面活性劑之實例包括但不限於非離子型、陰離子型、陽離子型及兩性型,諸如烷氧基化脂肪醇、乙氧基化聚山梨醇酯(例如,tween 20)、乙氧基化蓖麻油、木質素磺酸鹽、脂肪酸磺酸鹽(例如,月桂基磺酸鹽)、磷酸酯(諸如醇烷氧基化物之磷酸酯、烷基苯酚烷氧基化物之磷酸酯及苯乙烯基苯酚乙氧基化物之磷酸酯)、磺化萘及萘衍生物與甲醛之縮合物、萘或萘磺酸與苯酚及甲醛之縮合物、烷基芳基磺酸鹽、乙氧化烷基酚及芳基苯酚、聚伸烷基二醇、山梨糖醇酯、鹼金屬、木質素磺酸鈉鹽、三苯乙烯基苯酚乙氧基化物磷酸酯、脂肪族醇乙氧基化物、烷基苯酚乙氧基化物、環氧乙烷/環氧丙烷嵌段共聚物、接枝共聚物及聚乙烯醇-乙酸乙烯酯共聚物。可視需要使用本領域中已知之其他界面活性劑。
亦可將諸如潤濕劑、消泡劑、黏著劑、中和劑、增稠劑、黏合劑、螯合劑、肥料、殺生物劑、穩定劑、緩衝劑或防凍劑之其他成分添加至本發明組成物中,以增加所描述組成物之穩定性、密度及黏度。
水性使用形式可藉由添加水由乳液濃縮物、懸浮液、糊劑、可濕潤粉末或水分散性顆粒來製備。為製備乳液、糊劑或油分散液,按原樣或溶解於油或溶劑中的組成物之組分可藉助於濕潤劑、增黏劑、分散劑或乳化劑在水中均質化。替代地,亦有可能製備包含活性成分、潤濕劑、增黏劑、分散劑或乳化劑及(若需要)溶劑或油之濃縮物,其適合於用水稀釋。
在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0.1 wt%至99 wt%,約0.1 wt%至95 wt%或約0.1 wt%至90 wt%。在另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70 wt%。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50 wt%。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40 wt%。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30 wt%。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20 wt%。在又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1 wt%至10 wt%。調配物中之其餘組分為例如載劑及添加劑。
在一實施例中,組成物中活性成分之混合物之量按組成物之總重量計為約0.1%、0.5%、1%、1.5%、2%、2.5%、3%、3.5%、4%、4.5%、5%至約90%、93%、95%、98%、99%。
在另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套組,其包含如本文所描述之協同殺蟲組成物或其組分。除了前述活性組分之外,此類套組可在所提供之殺蟲組成物內或單獨包含一或多種額外活性及/或非活性成分。
如上文所指及,本文所描述之組成物、套組及方法表現出協同效應。只要活性組分之組合之作用大於單獨的各組分之作用之總和,就存在協同效應。因此,協同有效量(或協同組成物或組合之有效量)為表現出比個別組分之活性總和更大的殺蟲活性的量。 使用方法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根系及/或增強作物植物發育及/或增強作物植物活力及/或提高植物潛在產量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植物發育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以便藉此增強植物發育。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根系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以便藉此增強根系。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植物活力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以便藉此增強植物活力。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提高植物潛在產量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以便藉此提高植物潛在產量。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調控植物生長之方法,其包含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施用於一或多種植物、其所在地或其繁殖材料,以便藉此調控植物生長。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昆蟲。
本發明提供一種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之方法,其包含使植物或植物生長的土壤或水與有效量的本文所揭露之混合物或組成物中之任一者接觸,以便藉此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用於增強擊倒活性及/或長期防治之方法,其包含使植物或植物生長之土壤或水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或其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增強擊倒活性及/或長期防治。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包含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包含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接觸,其中該昆蟲係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葉蟎、二斑葉蟎、海灰翅夜蛾、灰翅夜蛾屬、棉鈴蟲屬、蚜蟲屬、瘤蚜屬、菸粉虱、溫室白粉虱、番茄潛葉蛾、茶翅蝽、果蠅屬、花薊馬屬、棉蚜、葉蟎屬及草盲蝽屬。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 H. halys)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合成擬除蟲菊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茶翅蝽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 S. littoralis)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且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有機氯殺蟲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海灰翅夜蛾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 A. gossypii)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吡丙醚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中離子殺蟲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棉蚜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 T.urticae)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如上文所提及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種活性化合物II之混合物組合或其組成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 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二斑葉蟎之方法,其藉由使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之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以下代表性實例說明本發明在其實施例中之一些中的實踐,但不應解釋為限制本發明之範疇。藉由考慮說明書及實例,其他實施例對於熟習此項技術者而言將為顯而易見的。意圖在於,包括實例之說明書僅視為例示性的,而不限制本發明之範疇及覆蓋度。
在一些實施例中,混合物或協同混合物包含一或多種額外活性成分。在一些實施例中,混合物或協同混合物包含一或多種額外非活性成分。
儘管本發明之揭露內容可能易受各種修改及替代形式之影響,但本文中已藉助於實例詳細描述特定實施例。然而,應理解本揭露內容並不意欲限制於所揭露之特定形式。實際上,本揭露內容將涵蓋屬於如由以下所附申請專利範圍及其合法等效物所定義的本揭露內容之範疇內的所有修改、等效物及替代物。 實例
進行實驗以判定混合物組合之協同效應,該混合物組合包含i)氟胺氰菊酯與ii)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之混合物,該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諸如為λ-賽洛寧、啶蟲脒、賜諾特、賜諾殺、雙丙環蟲酯、汰芬諾克、聯苯肼酯、唑蟎酯、唑蟲醯胺、四蟎嗪、氟蟎嗪、依殺蟎、噻蟎酮、環溴蟲醯胺、吡丙醚、氟醯脲、啶蟲丙醚、蘇力菌毒素及三氟苯嘧啶。
可藉由將氟胺氰菊酯(重量%)與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徹底混合來製備混合物組合,該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諸如為λ-賽洛寧、啶蟲脒、賜諾特、賜諾殺、雙丙環蟲酯、汰芬諾克、聯苯肼酯、唑蟎酯、唑蟲醯胺、四蟎嗪、氟蟎嗪、依殺蟎、噻蟎酮、環溴蟲醯胺、吡丙醚、氟醯脲、啶蟲丙醚、蘇力菌毒素及三氟苯嘧啶(重量%)。
將不同濃度之活性成分中之各者施用於不同昆蟲物種。有時在處理之後判定對照百分比。
只要活性成分之組合之作用大於單獨的各成分之作用之總和,就存在協同效應。因此,協同組合為活性成分之組合,其作用大於單獨的各活性成分之作用之總和,且協同有效量為協同組合之有效量。
Colby之方法用於判定活性成分之組合是否存在協同作用。根據Colby,活性成分A+B之預期作用(E)為:
Figure 02_image003
其中E=預期功效,A及B=二種活性成分A及B在給定劑量下之功效。
當針對組合觀測到之對照(O)百分比大於預期(E)百分比時,存在協同效應。將協同效應比(R)計算為預期值與所觀測值之間的比。若所觀測與預期之間的協同效應比(R)>1,則表現出協同作用,若R=1,則效應累加,且若R<1,則混合為拮抗性的。
對於Colby式之更詳細描述,參見Colby,S.R.「Calculating synergistic and antagonistic responses of herbicide combination」,Weeds,第15卷,第20至22頁;1967;亦參見Limpel等人,Proc.NEWCC 16:48-53 (1962)。
將殺蟲化合物A (氟胺氰菊酯)及B (混合搭配物)調配為等效組成物,以消除不同調配物惰性對生物活性之影響。與未處理對照組曲線相比,參考0%至100%之標度評估殺蟲組成物之功效。0意謂無害且100意謂完全消滅有害害蟲。
藉由單獨或以相同重量比與其槽混合組成物一起施用氟胺氰菊酯及其他混合物搭配物之市售調配物來進行實驗。將組成物用水或一些其他適合溶劑稀釋至活性化合物之規定濃度。
用於實驗中之活性成分具有以下調配物類型及濃度:
活性成分 調配物類型 濃度
啶蟲脒 SL 50公克/公升
雙丙環蟲酯 SC 100公克/公升
蘇力菌 WG 18公克/公升
環溴蟲醯胺 L (SC) 50公克/公升
汰芬諾克 L (SC) 500公克/公升
λ-賽洛寧 L (SC) 100公克/公升
氟醯脲 EC 98.5公克/公升
啶蟲丙醚 EC 500公克/公升
吡丙醚 EC 100公克/公升
賜諾特 WDG 250公克/公斤
賜諾殺 SC 480公克/公升
唑蟲醯胺 EC 149.78公克/公升
三氟苯嘧啶 SC 106公克/公升
聯苯肼酯 SC 43.2公克/公升
氟蟎嗪 SC 20公克/公升
依殺蟎 SC 31.7公克/公升
唑蟎酯 WG 44公克/公斤
噻蟎酮 SPC 11.8公克/公斤
四蟎嗪 SC 42公克/公升
氟胺氰菊酯 EW 240公克/公升
將具有活性成分之各調配物用水或其它適合溶劑稀釋至百萬分率(ppm)位準且對害蟲進行生物功效試驗。 用氟胺氰菊酯之各種混合物對不同類型之害蟲進行以下實驗,其結果彙總於下表中: 表1:氟胺氰菊酯+蘇力菌
在幼蟲暴露後1天,氟胺氰菊酯+蘇力菌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0 82.5 - -
蘇力菌 10 0 - -
蘇力菌 50 10 - -
氟胺氰菊酯+蘇力菌 10+10 87.5 82.5 1.06
氟胺氰菊酯+蘇力菌 10+50 95 84.25 1.128
表2:氟胺氰菊酯+環溴蟲醯胺
在昆蟲暴露後7天,氟胺氰菊酯+環溴蟲醯胺對茶翅椿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30 45.78 - -
環溴蟲醯胺 3 8.3 - -
氟胺氰菊酯+環溴蟲醯胺 30+3 54.2 50.3 1.077
表3:氟胺氰菊酯+汰芬諾克
在昆蟲暴露後6天,氟胺氰菊酯+汰芬諾克對茶翅椿 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50 91.7 - -
汰芬諾克 10 58.3 - -
汰芬諾克 50 50 - -
氟胺氰菊酯+汰芬諾克 50+10 100 96.54 1.036
氟胺氰菊酯+汰芬諾克 50+50 100 95.85 1.043
表4: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A)
在幼蟲暴露後6天,氟胺氰菊酯+氟醯脲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002 27.5 - -
氟胺氰菊酯 0.2 70 - -
氟醯脲 0.2 90 - -
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0.002+0.2 97.5 92.75 1.05
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0.2+0.2 97.5 97 1.005
B)
在蚜蟲暴露後3天,氟胺氰菊酯+氟醯脲對棉蚜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 42.5 - -
氟醯脲 100 21 - -
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1+100 62.9 54.58 1.15
C)
在昆蟲暴露後6天,氟胺氰菊酯+氟醯脲克對茶翅椿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0 33.3 - -
氟胺氰菊酯 40 69.4 - -
氟醯脲 40 16.7 - -
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10+40 83.3 44.44 1.87
氟胺氰菊酯+氟醯脲 40+40 83.3 74.51 1.12
表5:氟胺氰菊酯+啶蟲丙醚
在幼蟲暴露後1天,氟胺氰菊酯+啶蟲丙醚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0 70 - -
啶蟲丙醚 1 42.5 - -
氟胺氰菊酯+啶蟲丙醚 10+1 85 82.75 1.03
表6:氟胺氰菊酯+吡丙醚
在蚜蟲暴露後2天,氟胺氰菊酯+吡丙醚對棉蚜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67 - -
吡丙醚 0.02 24 - -
吡丙醚 200 32.1 - -
氟胺氰菊酯+吡丙醚 2+0.02 94.3 74.92 1.26
氟胺氰菊酯+吡丙醚 2+200 99.5 77.593 1.28
表7:氟胺氰菊酯+賜諾特
在幼蟲暴露後4天,氟胺氰菊酯+賜諾特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05 0 - -
賜諾特 0.05 0 - -
氟胺氰菊酯+賜諾特 0.05+0.05 5 0   
表7:氟胺氰菊酯+賜諾殺
在幼蟲暴露後1天,氟胺氰菊酯+賜諾殺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 2.5 - -
賜諾殺 1 22.5 - -
氟胺氰菊酯+賜諾殺 1+1 27.5 24.44 1.13
表8: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 A)
在蚜蟲暴露後2天,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對棉蚜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2 19.1 - -
唑蟲醯胺 0.2 15.6 - -
唑蟲醯胺 4 27.6 - -
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 0.2+0.2 38.1 31.72 1.20
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 0.2+4 55.8 41.43 1.35
B)
在昆蟲暴露後7天,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對茶翅椿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50 33.3 - -
唑蟲醯胺 15 0 - -
氟胺氰菊酯+唑蟲醯胺 150+15 50 33.3 1.5
表9:氟胺氰菊酯+三氟苯嘧啶
在蚜蟲暴露後2天,氟胺氰菊酯+三氟苯嘧啶對棉蚜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 66.8 - -
三氟苯嘧啶 0.5 47.3 - -
氟胺氰菊酯+三氟苯嘧啶 1+0.5 83.4 82.5 1.011
表10: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A)
在處理後48小時,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36 24.0 - -
氟胺氰菊酯 9 40.0 - -
聯苯肼酯 0.36 46.0 - -
聯苯肼酯 9 52.0 - -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0.36+9 68.0 63.5 1.07
B)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36 34.0 - -
氟胺氰菊酯 9 54.0 - -
聯苯肼酯 0.36 50.0 - -
聯苯肼酯 9 66.0 - -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0.36+9 88.0 77.6 1.13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9+0.36 78.0 77.0 1.01
C)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36 55.3 - -
氟胺氰菊酯 9 70.2 - -
聯苯肼酯 0.36 68.1 - -
聯苯肼酯 9 76.6 - -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0.36+0.36 87.2 85.7 1.02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0.36+9 97.9 89.5 1.09
氟胺氰菊酯+聯苯肼酯 9+0.36 91.5 90.5 1.01
表11: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A)
在處理後48小時,氟胺氰菊酯+氟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44.0 - -
氟胺氰菊酯 50 56.0 - -
氟蟎嗪 2 38.0 - -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2+2 80.0 65.3 1.23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50+2 74.0 72.7 1.02
B)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氟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54.0 - -
氟胺氰菊酯 50 68.0 - -
氟蟎嗪 2 46.0 - -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2+2 86.0 75.2 1.14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50+2 84.0 82.7 1.02
C)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氟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72.9 - -
氟胺氰菊酯 50 85.4 - -
氟蟎嗪 2 70.8 - -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2+2 100.0 92.1 1.09
氟胺氰菊酯+氟蟎嗪 50+2 100.0 95.7 1.04
表12: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A)
在處理後48小時,氟胺氰菊酯+依殺蟎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46.0 - -
依殺蟎 2 42.0 - -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2+2 72.0 68.7 1.05
B)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依殺蟎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57.1 - -
氟胺氰菊酯 50 71.4 - -
依殺蟎 2 52.0 - -
依殺蟎 50 67.3 - -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2+2 87.8 79.4 1.10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2+50 93.9 86.0 1.09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50+2 95.9 86.3 1.11
C)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依殺蟎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69.6 - -
氟胺氰菊酯 50 80.4 - -
依殺蟎 2 60.9 - -
依殺蟎 50 71.7 - -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2+2 95.7 88.1 1.09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2+50 97.8 91.4 1.07
氟胺氰菊酯+依殺蟎 50+2 100.0 92.3 1.08
表13:氟胺氰菊酯+唑蟎酯 A)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唑蟎酯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50 65.3 - -
唑蟎酯 2 48.0 - -
氟胺氰菊酯+唑蟎酯 50+2 87.8 82.0 1.07
B)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唑蟎酯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50 85.4 - -
唑蟎酯 2 56.3 - -
氟胺氰菊酯+唑蟎酯 50+2 100.0 93.6 1.07
表14: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A)
   在處理後48小時,氟胺氰菊酯+噻蟎酮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50 54.0 - -
噻蟎酮 2 0.0 - -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50+2 72.0 54.0 1.33
B)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噻蟎酮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53.1 - -
氟胺氰菊酯 50 67.3 - -
噻蟎酮 2 4.0 - -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2+2 59.2 54.9 1.08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50+2 83.7 68.7 1.22
C)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噻蟎酮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64.6 - -
氟胺氰菊酯 50 72.9 - -
噻蟎酮 2 16.7 - -
噻蟎酮 50 35.4 - -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2+2 81.3 70.5 1.15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2+50 85.4 77.1 1.11
氟胺氰菊酯+噻蟎酮 50+2 95.8 77.4 1.24
表15: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A)
在處理後48小時,氟胺氰菊酯+四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50 54.0 - -
四蟎嗪 2 6.0 - -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50+2 64.0 56.8 1.13
B)
在處理後72小時,氟胺氰菊酯+四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55.1 - -
氟胺氰菊酯 50 69.4 - -
四蟎嗪 2 22.0 - -
四蟎嗪 50 36.7 - -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2+2 69.4 65.0 1.07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2+50 75.5 71.6 1.05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50+2 85.7 76.1 1.13
C)
在處理後7天,氟胺氰菊酯+四蟎嗪對二斑葉蟎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2 63.0 - -
氟胺氰菊酯 50 73.9 - -
四蟎嗪 2 41.3 - -
四蟎嗪 50 54.3 - -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2+2 82.6 78.3 1.05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2+50 84.8 83.1 1.02
氟胺氰菊酯+四蟎嗪 50+2 95.7 84.7 1.13
表16:氟胺氰菊酯+啶蟲脒 A)
在幼蟲暴露後1天,氟胺氰菊酯+啶蟲脒對海灰翅夜蛾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0 50 - -
啶蟲脒 10 50 - -
啶蟲脒 50 52.5 - -
氟胺氰菊酯+啶蟲脒 10+10 77.5 75 1.06
氟胺氰菊酯+啶蟲脒 10+20 82.5 76.5 1.03
B)
在昆蟲暴露後7天,氟胺氰菊酯+啶蟲脒對茶翅椿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30 33.3 - -
啶蟲脒 30 41.7 - -
氟胺氰菊酯+啶蟲脒 30+30 62.5 61.11 1.02
表17:氟胺氰菊酯+雙丙環蟲酯
在蚜蟲暴露後2天,氟胺氰菊酯+雙丙環蟲酯對棉蚜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0.2 40.2 - -
雙丙環蟲酯 0.01 22.4 - -
氟胺氰菊酯+雙丙環蟲酯 0.2+0.01 54.2 53.6 1.011
表18:氟胺氰菊酯+λ-賽洛寧
在昆蟲暴露後6天,氟胺氰菊酯+λ-賽洛寧對茶翅椿之協同活性
活性成分 比例(ppm) 所觀測對照% (O) 預期對照% (E) 協同效應比(R)
氟胺氰菊酯 10 16.7 - -
氟胺氰菊酯 40 75      
λ-賽洛寧 10 16.7 - -
λ-賽洛寧 20 0      
氟胺氰菊酯+λ-賽洛寧 10+10 30.6 23.61 1.3
氟胺氰菊酯+λ-賽洛寧 10+20 75 16.7 4.49
氟胺氰菊酯+λ-賽洛寧 40+20 83.3 75 1.11
儘管已參考其較佳實施例展示及描述實例,但一般熟習此項技術者將理解可在不脫離其精神及範疇之情況下對其進行許多替代、修改及變化。因此,意欲涵蓋屬於隨附申請專利範圍之精神及廣泛範疇內的所有此類替代、修改及變化。
(無)

Claims (107)

  1. 一種活性化合物之混合物組合,其包含: i)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以及 ii)至少一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其選自包含(a)至(x)之一群組: (a)一合成擬除蟲菊酯,其選自由以下組成之一群組:λ-賽洛寧(lambda-cyhalothrin)、畢芬寧(bifenthrin)、賽滅寧(cypermethrin)、第滅寧(deltamethrin)、芬化利(fenvalerate)、百滅寧(permethrin), (b)一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啶蟲脒(Acetamiprid)、賜諾特(Spinetoram)、賜諾殺(Spinosad)及氟啶蟲胺腈(Sulfoxaflor), (c)一菸鹼乙醯膽鹼受體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硫賜安(Thiocyclam)之一群組, (d)一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雙丙環蟲酯(Afidopyropen)、派滅淨(Pymetrozine)及哌氟喹腙(Pyrifluquinazon), (e)一具有未定義目標位點之弦音器官調節劑,其選自包含氟啶蟲醯胺(Flonicamid)之一群組, (f)一來自印楝種子之複合四降三萜檸檬苦素(complex tetranortriterpenoid limonoid),其選自包含印楝素(Azadirachtin)之一群組, (g)一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三唑錫(Azocyclotin)、汰芬諾克(Diafenthiuron)、芬布錫(Fenbutatin oxide)及四氯殺蟎碸(Tetradifon), (h)一嘧啶衍生物,其選自包含苄嘧磺隆(Benzpyrimoxan)之一群組, (i)一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聯苯肼酯(Bifenazate)、唑蟎酯(Fenpyroximate)、唑蟲醯胺(Tolfenpyrad)及毗羅米特(pyromite), (j)一間二醯胺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溴蟲氟苯雙醯胺(Broflanilide)之一群組, (k)一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四蟎嗪(Clofentezine)、氟蟎嗪(Diflovidazin)、依殺蟎(Etoxazole)及噻蟎酮(Hexythiazox), (l)一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Ryanodine receptor modulator),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氯蟲苯甲醯胺(chlorantraniliprole)、環溴蟲醯胺(Cyclaniliprole)、氰強尼普羅(cyantraniliprole)及氟蟲雙醯胺(Flubendiamide), (m)一三
    Figure 111136379-001
    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賽滅淨(Cyromazine)之一群組, (n)一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其選自包含吡丙醚(Pyriproxyfen)之一群組, (o)一麩胺酸閘控氯離子通道(GluCl)別位調節劑,其選自包含因滅汀(Emamectin)之一群組, (p)一化學型菸鹼殺蟲劑,其選自包含氟嘧啶(Flupyrimin)之一群組, (q)一電壓依賴性鈉離子通道阻斷劑,其選自包含因得克(Indoxacarb)之一群組, (r)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其選自包含氟醯脲(Novaluron)之一群組, (s)一磺基類殺蟲劑,其選自包含
    Figure 111136379-002
    唑磺醯(Oxazosulfyl)之一群組, (t)一有機氯殺蟲劑,其選自包含啶蟲丙醚(Pyridalyl)之一群組, (u)一乙醯CoA羧化酶抑制劑,其選自包含甲氧哌啶乙酯(Spiropidion)及螺蟲乙酯(Spirotetramat)之一群組, (v)一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其選自包含蘇力菌毒素(Bacillus thuringiensis toxin)之一群組, (w)一殺真菌劑,其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吡二氟甲多芬(Pydiflumetofen)、氟唑菌醯胺(Fluxapyroxad)、苯醚甲環唑(Difenoconazole)、戊唑醇(Tebuconazole)、護汰寧(Fludioxonil)、嘧菌酯(Azoxystrobin)及鋅錳乃浦(Mancozeb),以及 (x)一中離子殺蟲劑,其選自包含三氟苯嘧啶(Triflumezopyrim)之一群組。
  2. 如請求項1之混合物組合,其中該混合物係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 A)氟胺氰菊酯及一合成擬除蟲菊酯, B)氟胺氰菊酯及一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 C)氟胺氰菊酯及一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 D)氟胺氰菊酯及一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 E)氟胺氰菊酯及一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 F)氟胺氰菊酯及一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 G)氟胺氰菊酯及一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 H)氟胺氰菊酯及一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 I)氟胺氰菊酯及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 J)氟胺氰菊酯及一有機氯殺蟲劑, K)氟胺氰菊酯及一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以及 L)氟胺氰菊酯及一中離子殺蟲劑。
  3. 請求項1至2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該混合物係選自包含以下之群組: i)氟胺氰菊酯及λ-賽洛寧, ii)氟胺氰菊酯及啶蟲脒, iii)氟胺氰菊酯及賜諾特, iv)氟胺氰菊酯及賜諾殺, v)氟胺氰菊酯及雙丙環蟲酯, vi)氟胺氰菊酯及汰芬諾克, vii)氟胺氰菊酯及聯苯肼酯, viii)氟胺氰菊酯及唑蟎酯, ix)氟胺氰菊酯及唑蟲醯胺, x)氟胺氰菊酯及四蟎嗪, xi)氟胺氰菊酯及氟蟎嗪, xii)氟胺氰菊酯及依殺蟎, xiii)氟胺氰菊酯及噻蟎酮, xiv)氟胺氰菊酯及環溴蟲醯胺, xv)氟胺氰菊酯及吡丙醚, xvi)氟胺氰菊酯及氟醯脲, xvii)氟胺氰菊酯及啶蟲丙醚, xviii)氟胺氰菊酯及蘇力菌毒素,以及 xix)氟胺氰菊酯及三氟苯嘧啶。
  4. 如請求項1至3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該混合物表現出協同效應。
  5.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聯合或依一順序施用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及至少一作物保護化學化合物II。
  6. 如請求項1至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或多個活性化合物II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7.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該合成性擬除蟲菊酯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8. 如請求項7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9. 如請求項8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重量比為1:2至2:1。
  10.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11. 如請求項1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12. 如請求項11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重量比為1:1至1:2。
  13. 如請求項1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14. 如請求項1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重量比為1:1。
  15. 如請求項1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16. 如請求項15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重量比為1:1。
  17.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該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18. 如請求項17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19. 如請求項18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重量比為20:1。
  20.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21. 如請求項2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22. 如請求項21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重量比為1:1至5:1。
  23.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24. 如請求項2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25. 如請求項24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重量比為1:25至25:1。
  26. 如請求項2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27. 如請求項26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重量比為25:1。
  28. 如請求項2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29. 如請求項28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20至20:1。
  30.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31. 如請求項3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32. 如請求項31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重量比為1:25至25:1。
  33. 如請求項3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34. 如請求項3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重量比為1:1至25:1。
  35. 如請求項3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36. 如請求項35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重量比為1:25至25:1。
  37. 如請求項3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38. 如請求項3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重量比為1:25至25:1。
  39.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40. 如請求項39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41. 如請求項4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重量比為10:1。
  42.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43. 如請求項42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吡丙醚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44.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45. 如請求項44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重量比為1:1至1:100。
  46.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有機氯殺蟲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47. 如請求項46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48. 如請求項46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重量比為10:1。
  49.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50. 如請求項49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51. 如請求項50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重量比為1:1至1:5。
  52. 如請求項1至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一昆蟲中腸膜中離子殺蟲劑之重量比為1:100至100:1。
  53. 如請求項52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重量比為1:50至50:1。
  54. 如請求項53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重量比為2:1。
  55. 如請求項1至54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其中根據本發明之該混合物之施用率為1 g/ha至1000 g/ha。
  56. 一種殺蟲組成物,其包含:(i)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及(ii)一農業上可接受之載劑。
  57. 如請求項56之殺蟲組成物,其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界面活性劑、固體稀釋劑、液體稀釋劑或其一組合。
  58. 一種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包含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或如請求項56或57之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防治昆蟲。
  59. 如請求項58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其中該等昆蟲係選自包含以下之一群組:葉蟎(Spidermites)、二斑葉蟎(Tetranychus urticae)、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 littoralis)、灰翅夜蛾屬(Spodoptera spp.)、棉鈴蟲屬(Helicoverpa spp.)、蚜蟲屬(Aphis spp.)、瘤蚜屬(Myzus spp.)、菸粉虱(Bemisia tabaci)、溫室白粉虱(Trialurodes vaporariorum)、番茄潛葉蛾(Tuta absoluta)、茶翅蝽(Halyomorpha halys)、果蠅屬(Drosophila spp.)、花薊馬屬(Frankliniella spp.)、棉蚜(Aphis gossypii)、葉蟎屬(Tetranichus spp.)及草盲蝽屬(Lygus spp.)。
  60. 如請求項5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 H. halys),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1.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合成擬除蟲菊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2. 如請求項61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λ-賽洛寧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3.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4. 如請求項6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5.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粒線體ATP合成酶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6. 如請求項65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汰芬諾克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7.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8. 如請求項67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69.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利阿諾定受體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0. 如請求項6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環溴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1. 如請求項6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2. 如請求項71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茶翅蝽,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3. 如請求項5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 S. littoralis),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4. 如請求項7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菸鹼乙醯膽鹼受體(nAChR)競爭性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5. 如請求項7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脒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6. 如請求項7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賜諾特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7. 如請求項7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賜諾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8. 如請求項7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79. 如請求項78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0. 如請求項7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有機氯殺蟲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1. 如請求項80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啶蟲丙醚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2. 如請求項7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昆蟲中腸膜微生物干擾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3. 如請求項82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海灰翅夜蛾,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蘇力菌毒素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4. 如請求項5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 A. gossypii),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5. 如請求項8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弦音器官TRPV通道調節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6. 如請求項85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雙丙環蟲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7. 如請求項8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8. 如請求項87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蟲醯胺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89. 如請求項8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廣效昆蟲生長調控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0. 如請求項8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吡丙醚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1. 如請求項8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影響CHS1之幾丁質生物合成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2. 如請求項91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醯脲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3. 如請求項84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中離子殺蟲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4. 如請求項93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棉蚜 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三氟苯嘧啶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5. 如請求項5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 T.urticae),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組合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6. 如請求項95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粒線體複合電子傳遞抑制劑(METI)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7. 如請求項96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聯苯肼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8. 如請求項96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唑蟎酯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99. 如請求項95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中所定義之氟胺氰菊酯與一影響CHS1之蟎生長抑制劑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100. 如請求項9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四蟎嗪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101. 如請求項9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氟蟎嗪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102. 如請求項9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依殺蟎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103. 如請求項99之用於防治昆蟲之方法,該昆蟲為二斑葉蟎,其藉由使該昆蟲或其食品供應、棲息地、育種地或其所在地與一有效量的氟胺氰菊酯與噻蟎酮之混合物以1:100至100:1的一重量比接觸來進行,以便藉此防治該昆蟲。
  104. 一種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之方法,其包含使該植物或該植物生長之土壤或水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或如請求項56或57之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保護植物免受昆蟲侵襲或侵染。
  105. 一種增強擊倒活性(knock-down activity)及/或長期防治之方法,其包含使該植物或該植物生長之土壤或水與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或如請求項56或57中任一項之組成物接觸,以便藉此增強擊倒活性及/或長期防治。
  106. 一種用於增強植物發育之方法,其包含向該植物、該植物之一所在地及/或該植物之繁殖材料施用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或如請求項56或57之組成物,以便藉此增強植物發育。
  107. 一種用於調控植物生長之方法,其包含向該植物、該植物之一所在地及/或該植物之繁殖材料施用一有效量的如請求項1至55中任一項之混合物或如請求項56或57之組成物,以便藉此調控植物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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