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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了!北京朝阳一小区物业费将以现金形式返还业主

新浪乐居2022-03-10 23:01:51

     曾几何时,物业费就是一笔说不清理还乱的“糊涂账”。在全国各地,一直都有关于物业暴力收取物业费、违规收取物业费等问题,饱受广大业主们的诟病。

  今晚刷朋友圈,小编竟然看到了喜闻乐见的一则关于物业费的信息:北京朝阳区大西洋新城小区启动“首次大西洋新城小区公共收益现金返还工作”,返还用途为自行冲抵物业费,返还方式为现金发放!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在心里犯嘀咕嘀:还有这等好事儿?

  深耕房产多年的小编,凭着多年房地产行业的职业敏感,马上跟住在该小区的朋友联系起来,对方回复,情况属实,还贴心帮我截图了一张该业主群的相关通知。

 

全文如图:


图片全文如下:

大西洋新城业主委员会 2022-03-10 18:00

尊敬的全体业主:

 

根据《望京大西洋新城管理规约》第四部分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经大西洋新城业主委员会决议, 现启动首次大西洋新城小区公共收益现金返还工作,返还对象为大西洋新城小区A、B、C、D、F1、F2、F3、F4、E区全体业主,返还用途为用于自行冲抵物业费,返还方式为现金发放。

 

具体方案如下:

1、 经2021年度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大西洋新城小区累计未分配公共收益金额为4054257.88元。扣除应收、应付账款因素后,账面货币资金余额3672554.72元。

2、 大西洋新城小区A-F区总户数为2790户,总住宅面积为387813.47平米。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首次公共收益以住宅面积每平米8元为标准进行返还,预计总返还金额为3102507.76元。

3、 每户发放金额计算方式为:住宅面积*8元每平米。业主产权名下有多套住宅的,面积合计后一并发放。

4、 业主本人需携带住宅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领取。

5、 因业主原因, 本人无法前来领取的, 请填写统一格式的委托授权书(后附),被委托人需携带业主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业主委托授权书前来领取。

6、 此次全区公共收益发放时间为2022年3月15 日至2022年 5月15日, 每周二至周六下午2点到5点, 遇法定节假日暂停。

如发放截止日期后,需延长将另行公告。

7、 如业主因各种原因在此次有效领取时间内未能前来领取公共收益,业主名下的公共收益将保留并累计,待下次公共收益返还时一并领取。

8、 领取地点:业委会办公室: A区108楼地下一层业主活动中心尽头(可经A区地库出、入进入地库中间到达)

 

  👍👍👍忍不住实名羡慕了!买房这么多年,业主们什么时候遇到过物业返还现金收益的情况啊,放眼北京或者全国这应该也是头一份儿吧!说实在的,这则消息不仅让业主群里的业主们欣喜,隔壁小区的业主也表示认可该业委会和物业,这真的是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看看业主群里有多欢乐吧


  

        话说回来,自2021年开始,随着《民法典》的施行,物业费这笔“糊涂账”,确实应该慢慢变成“明白钱”。

        根据2021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物业做出的明确规定,要求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业主均享有分配权。也就是说,小区的公共营收是归业主所有的,如果物业独占,就属于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那么,物业到底应该给业主发放哪几笔“钱”呢?让小编为大家盘一盘。在民法典物权编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门用了17个条文进行了规定。

 ·271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74条规定了共有财产的范围,包括无特殊规定的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共同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实践中还包括以下范围,均应该是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开发商、物业公司在这些位置设置了广告位,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应当属于业主共有——车库、车位、楼顶平台(如果设置广告塔就必然产生收益)、建筑外墙面(设置广告、牌匾、悬挂霓虹灯招牌灯,应该支付使用费)、公共走廊、楼梯、过道、电梯间、健身房、游泳池等。

        这就表示,民法典从顶层设计上确认了业主权利,业主通过一定程序,可以将该部分的收益作为维修基金共同分配,以及冲抵全体业主的物业费等。

 

给大家归纳一下,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一、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

一般来说,每个小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广告位,比如电梯间的电子屏广告、物业中心的大屏幕广告等等。这些在公共区域里所赚取的广告收益,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而物业只有负责代收广告费的权利。

 

二、公共区域的租赁收入

小区中安装的快递柜、自动售卖机等,这些设施设备基本是占用了公共区域的,因此这些与商家合作的收入也是属于业主。

 

三、公共停车费

很多小区里,不仅有地下停车库,还会在地面上的公共区域里设置停车场所。由于地下停车库是开发商出资建设,同时是物业投入管理,所以地下停车库的收入就属于开发商和物业。但是对于地面上的停车位,因为占用的是业主的公共区域,所以如果有其他外来车辆停在这里且被收取了停车费的话,那停车费业主也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四、各项收入产生的利息

前文中我们提到的几笔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一般都是按年来结算给业主的。在此期间,如果物业会先将这些收益放在一个固定的银行账户,这个银行账户在结算前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索要。


    总之,民法典早已明确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各位朋友赶紧把这篇发给小区物业、业委会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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