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房地产税即将试点的新闻炸出了另外一条新闻,“上海房叔一次性抛售93套房产,持有28年、房价翻了100倍,如今套现4.5亿元,而且所有房源都在一个小区。”不得不说这条消息十分吸引眼球,多个关键词引爆网络,并且引起网上网下网友热议。虽然最后被辟谣,但是持有多套房的人应该还是被刺激了一下。那么又有一个疑问随之出现,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一个意思么?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固定地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体而言,是指直接以房地产为计税依据,或主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流转行为为计税依据的税赋。房地产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世界大部分国家与地区对房地产税收都极为重视。房地产税收不仅保证国家稳定地组织、积累财政收入,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调节土地级差收益,合理调节各方面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可以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流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房地产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 [1]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最近的新闻的热点是房地产税试点改革。毫无疑问这对于房地产市场是有影响的,但短期内只限于试点城市。因为试点期为5年,换言之,没有纳入试点的城市至少5年后才会开征房地产税。但纳入试点的城市恐怕明年就会正式征收了,而上海是可能会进入试点范围的城市之一。请大家注意,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不一样的!下面给大家捋一捋与房产持有环节相关的税收。所谓持有环节的税收是每一年都要缴纳。
1.企业需要缴纳的房产税
其实房产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有了,只不过只有企业需要缴纳,个人的住宅不免税。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分成两种情况。
一是房子没有出租出去自用。每年的税率为1.2%,根据房子的原值计算税收同时扣除部分原值。原值扣除多少呢?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上海一般为20%。比如某公司有一幢自用办公楼,原值5亿元。那么一年需要缴纳房产税=5亿*(1-20%)*1.2%=480万元。
二是房子租了出去。每年的税率为租金的12%。比如这家公司把办公楼出租了出去,每年收取租金5000万元。那么一年需要缴纳房产税=5000万*12%=600万元。
2.个人需要缴纳的房产税
前文说过我们国家个人住宅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但有两个城市例外,一是上海、二是重庆。这两个城市是个人缴纳房产税的试点城市,并且自2011年就开始征收了。也就是说一些人已经缴纳了11年的个人房产税了。
重庆房产税试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拥有豪宅的个人,不具有代表性,因此一般大家说的均是上海的试点政策。
在上海个人房产税政策中税率分成两档,一是0.4%、二是0.6%,由于需要减除30%的原值,故实际税率为0.28%和0.42%。具体征收时,对于户籍人员购买的首套房免税,购买二套及以上者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的部分才会征收。
目前看真正需要缴纳个人房地产税的人韩少、每年收到的税收也不多,目前只在上海试点,全国推广暂时看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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