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吵”: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吵”的。
房子是自己的,生活也是自己的。与我们的房子和生活都息息相关的,还有物业。为了房住不“吵”,我们应该学会如何“避坑”;即使需要维权,我们也应该了解,怎么样能“吵”得赢。
新房入住时第一次缴纳物业费,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新房入住前,要先验房,验房不合格,不要先行缴纳物业费。
2、验收合格办理入住手续时,查看合同是否约定需先行缴纳物业费,若没约定,有权拒缴。
3、在合同有约定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开发商收取的物业费不能超过12个月,且所收取的物业费只是预缴,本条适用于北京,其它地区需参考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
哪些问题属于社区物业维护范围?
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是小区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共有的公共部位,比如小区的道路、整个楼道或者室外墙面、小区的绿地等。公共设备设施,主要是电梯、供水系统、避雷设施、配电设施、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等。
关于有了问题谁出钱:
前期物业服务费是由开发商承担,并且公共设备查验验收,移交给全体业主之后,物业服务费才开始启用。
如果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哪些部位或者设备出现了问题,由开发商来承担维修责任,物业公司不能用业主的钱去维修。物业费是全体业主的,只能用于日常的维修和养护。如果过了保修期,又没有第三人导致公共部位设备设施损害,比如说电梯,时间久了自然损坏老化需要更新,则需要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需要注意的一点,业主的家里,除非是公共部位,比如说上下管道,其它内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
物业公司单方面提出物业费上涨通知,业主应该怎么办?
实际上,按照我们国家的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实行的都是市场调节价,意思是靠双方的约定定价。政府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所以物业费的价格没有统一的标准(除经济适用房)。
所以物业公司,作为大管家,永远没有权利单方来决定,要提高你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提出来建议,最终由全体业主来进行表决。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的公共事务的表决最低的标准是要双过半(所有小区人数的一半以上,和小区总人数所占的总建筑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才可以。
物业公司为了缓解小区的停车压力,在小区内划停车位合法吗?
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利用道路等公共部位擅自划停车位,是一种违法行为,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公共部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未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即便是为了缓解停车压力,也是违法的。
疫情期间,可以拒缴或者延期缴纳物业服务费吗?
主要看疫情对物业服务费交纳的影响是什么?如果影响到你根本无法享受物业服务,或者影响居住,那是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就目前来说,虽然部分业主被隔离外省,住不了这个房子,但是房子在小区里,物业公司一样会提供物业服务,所以,说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如果说在疫情期间,业主没办法出门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只能收取现金,那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延期缴纳,是不会承担违约责任的。
物业纠纷的案子中,我们业主如何去应对物业公司?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纠纷案子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服务费必须是向业主书面催缴。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书面给你催缴过,那么可以做这样的答辩。
客观地讲,如果说物业服务不好,单纯的几张照片很难证明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所以需要大量的证据,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比如小区环境的脏乱差,物业工作人员的失职等,而且需要公证处的公证。
同时,我们要申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来评估这个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你说他不好,不好到什么程度?你认为他现在环境这么差值多少钱?你是没有办法给出答案的,需要请第三方评估公司来评估。
关于举证责任的调整:
由于北京市高院目前关于物业纠纷案件举证责任有了调整,此前的物业纠纷案,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补缴物业费,如果业主以物业服务差为由拒缴,需要业主举证。调整后,举证责任转移到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既然说提供了服务,那就需要提供证据。该调整对于我们业主来说。是非常有利的,确实保护了咱老百姓的利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