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请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先前推12个月),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夫妻双方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缴存时间没有断缴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断缴1个月补缴后视作连续正常,断缴2-3个月的,补缴之后再正常缴存3个月视作连续正常,断缴3个月以上的,需重新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12个月内补缴金额不累计计算贷款额度。若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均在西安公积金缴存,办理转移业务成功后,即可正常缴存。若转出单位未在西安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公积金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且按月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近6个月)后可接收外地公积金转移。祝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