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租赁合同里首先会体现业主、客户双方的 姓名身份证信息;再者会对房子地址、产权证号、街 道等作出表述;然后是租赁用途,比如居住、办公 仓储等,这要根据房屋性质来填写;下面就是租期 租金、付款方式、押金等根据协商内容来填写;再往 后还有各种费用的承担方,比如水电燃气网、物业 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等。合同的下半部分主要 是房东和客户各自该履行的义务,和涉及的违约事 项,比如房东是否按期交付房屋,租客是否按时支付 租金以及如果没有按约定执行的话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和赔偿等等。合同后面附着一份交割清单,记录租客 入住的时候房屋设施品类和数量及运行情况,以备退 房时核对。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4、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