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能的。
不能翻盖,只能修。。。
有吧,一般都是竞标的时候用
可以的 济宁市还没有到那个程度
可以,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法2113等规定,集体土地的承5261包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承包经营土地4102后,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出的,不发生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果全家都1653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落户,原经济集体版组织没有户头的,才退出土地,个别权的户.
土地确权以后,户口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du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
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复类型,是属于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您如果是在市内三区办理落户使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市南区巫峡路9号)办理,也可就近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一处(市北区南京路236号)、市北登记二处(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李沧登记处(李沧区峰山路117号)申请办理。您如果是在其他区市办理落户使用,应到其他相应区市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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