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如下:1、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2、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3、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确保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现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组织研究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报告。
已购公房不交出让金是不能过户的,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缴纳标准(元平方米)×土地证书记载面积(平方米)。同时根据各地市的基准地价制定了出让金缴纳标准,缴纳标准共分为6级。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纳一定产权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后,获得由各地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交易,房屋购买者的相关权益也不被保护。原房屋产权方只需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后即可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出让土地,但土地出让金是由单位缴纳的,上市出售时需缴纳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2、原通过划拨获得土地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3、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