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劳务合同
甲方(雇佣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编号: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编号:)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街道办(社区)
或省(市)县乡(镇)村
家庭住址:
邮编:
通讯方式:
鉴于:
1、乙方系已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2、甲方拟雇用乙方在甲方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用,在甲方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鉴于上述事实,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协议鉴于条款提及的雇佣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劳务合同的期限
1、本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劳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可以继续签订劳务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位于。
第三条:劳务报酬
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为。
第四条:劳务条件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务条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劳务条件,完成甲方指定的劳务活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合法的范围内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劳务活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指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工作内容。
3、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务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向其支付劳务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尽快支付。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提供劳务活动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社会保险
1、乙方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2、鉴于乙方作为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在劳务合同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禁止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活动,不得违反乙方退休前与原单位签署的保密协议等仍在有效期的竞业禁止协议。
2、乙方在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未能与甲方续签劳务合同,应当对在劳务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晓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人员信息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如果因上述事宜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乙方造成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乙方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为终止:
1、本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2、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完成本劳务合同中的工作任务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劳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4、其他法定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劳务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2、本劳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将与劳务活动有关的工作资料全部移交至甲方;并在工作交接办理完毕之前签署终止或解除劳务合同的确认书。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和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签约各方应当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应相当于守约方的损失。
2、乙方在劳务合同履行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3、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4、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根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侵权责任
1、乙方在从事劳务合同期间因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活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在从事劳务合同期间,非因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活动致人损害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从事劳务合同期间因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在从事劳务合同期间因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乙方可以先行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第三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通讯地址
本劳务合同中乙方的家庭住址为甲方与乙方联系的唯一固定的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产生任何争议,该地址为乙方指定的送达地址,甲方向乙方指定地址送达任何通知以送达至该地址即为送达的完成。乙方的上述地址如发生变化,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履行送达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未能接收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和其他
1、本劳务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3、本劳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