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合伙人协议书
甲方:以两百亩海屿海域(占20万人民币)
姓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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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万人民币___________万人民币
姓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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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出资方式
甲方提供提供两百亩海域养殖面积乙方投资___________万人民币共同开发种植海蛎等水产品。
二、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养殖海域的完全使用权,如有外力干扰、人为损坏(含村民及社会人员干扰及海蛎等海产品被偷盗损失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三、如遇政府或海洋局或相关须被征用地时,共同协商解决;所得赔偿款分配:乙方投资(_____万+_____万)中的一百万投资额所占比例与甲方按1:1进行分配,其余____万所占赔偿额比例部分由其投资人(即黄新华)自行获得,不参与分配。
四、合作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给予协作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养殖及销售方面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五、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关注相关天气灾害或突发事件,如遇台风等恶劣自然灾害来袭,甲方必须无条件给予加固协助并组织人员的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工作。
六、利润分红:取得的利润如超过投资额(即120万),在除去20万(即20万元所产生利润比例由黄新华先行获得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方(乙方)先行收回100万后再按30%给予甲方分红。注:如遇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投资额增加,利润分配部分应按事实投资总额计算。
七、合作期间,乙方负责甲方3-5人伙食(不含酒)、水电费用,在三月份开工及十月份收获期间负责2位管理人员工资1800元/月,共同看管养殖场地及物品流失等;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一年四次牙祭,由乙方负责酒水。
八、乙方负责建设三间平房(接入水电)及两艘泡沫船(载重50吨)、一艘60匹快艇,乙方拥有其所投资的固定资产所有权。
九、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因个人原因给养殖场带来意外损失,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养殖场造成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同时未经乙方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十、合作期间,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作业守则,任何人发生安全事故等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全权负责财务管理,负责所有资金进出的监管,所有进行有关资金项目均必须有有效票据留底,遵守相关财务会计规定。合作期间,所有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总投资额(_____万),因甲方的失误造成投资额超标部分由其自行负责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按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诚实守信、共同开发、共同发展,以上协议如有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遇本协议未规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具有优先择优权。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