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
1、龙门架操作(拼)完成后,应进行负荷试;试分静载和动载,检各个系统运行能力、承载能力、稳定可程等。
2、龙门架运行时,要做到平行稳定,不
其产生
曲。
3、严禁超负荷
用。
4、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确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作业中遇有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龙门架及起的重物严禁站人。
7、龙门架上运行时禁止站人。
8、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用必须符合行业标《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规范》(jgg88-2010)规定要求。
8.1 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墩,夯实后垫。
8.2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8.3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距不得大于1m脚手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
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
8.4 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8.5 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8.6 组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柱两端焊法兰盘。拼三角柱架时,必须检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8.7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8.8
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8.9
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的缘防护措施。高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
8.10
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置。
8.11
架高在l0~l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l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用别杠调节绳长。
8.12
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不小于2m的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笼(盘)出入口必须安安全门,笼(盘)运行中不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