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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会字[1995]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辖区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转让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均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在我市辖区的一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均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以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那么土地增值税的最新税率是怎样规定的呢?土地增值税应该如何申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常转让经审核可按月按季申报纳税。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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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地税地[2007]134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市局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房地产迅猛发展,为遏止房价的过快上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税收作为经济的杠杆,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十分重要。在房地产税收中,土地增值税是重中之重,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能够较好地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权益。在土地增值税征管中,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又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开发的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清算项目应纳土地增值额和应纳税额,根据该清算项目预缴的数额
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下面来随小编更加详细的了解土地增值税及其纳税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一、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在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
2、以房地产转让实现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定义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