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是误工费,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三是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是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是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是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山东-日照2025-01-26 09:464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人人数。
其中,扶养年限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扶养人人数则根据实际扶养情况确定,有多个扶养人的,分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需要注意的是,该费用的计算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证据,如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居住地等,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在计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山东-日照2025-01-26 10:144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通常能赔偿以下费用:
1. 医疗费:包括因治疗交通事故所致损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 护理费:护理受害人而支出的费用。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所需的伙食费用。
6. 营养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而需要增加营养所支出的费用。
7.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给予的抚慰金。具体数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山东-日照2025-01-26 19:084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重大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日。若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山东-日照2025-01-26 03:18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