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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休假

更新时间:2024.11.11 15: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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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休假 不管是职场达人还是职场新人,说起假期总是件让人愉快开心的事,紧张工作之余后的放松是每个在职场打拼人们的福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去周末、节日放假,实际全年上班天数剩下二百多天,然而这余下的天数中又有多少是可以名正言顺的带薪休假的呢?下面华律网职工带薪休假专题将为您详细介绍职工年休假具体有多少天?年休假天数应该如何计算?带薪休假工资应该如何计算?以及劳动法对年休假的具体规定?请阅读下面专题详细了解,希望能帮助到您!

1带薪休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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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薪休年假条例

相关条例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是满足休假的条件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但是,如果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上是不能休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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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休假怎么计算,计算方法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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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假怎么休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例如:李某先后在三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4个月、6个月,其累计工作时间为15个月,按照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标准,本年度应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张某在三家公司先后工作时间为9年、3年和6个月,按照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标准,就可休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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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休假有多少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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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薪休假不休工资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过,曾跃律师表示,若职工主动提出不休年休假,则不能享受其日工资收入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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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不安排年休假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由此可见,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单位的法定义务。除超过时效和员工因本人原因书面申请不休年休假外,单位都要承担未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责任。而且一旦企业未安排休年休假则有可能要承担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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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带薪休假侵权案职工如何维权

待岗期间不能折抵假期

法官解释说,待岗是因为生产任务不足、生产条件不备,劳动者等待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状态;待岗期间,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则只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

但在用工实践中,部分单位却将待岗作为了规避自身责任的一个“砝码”。例如,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待岗,人为地中断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或者干脆以待岗期限折抵休假期限,从而达到规避安排带薪年休假义务的目的;也有部分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满签”,即合同的签约期限均不签足一年,制造劳动者并未连续工作的假象。而事实上,带薪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的是正常的工资收入;而待岗期间,劳动者只能享受基本生活费,两者之间截然不同。

不过,法官表示,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证据,确认其连续工作时间,法院一般都会连续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劳动者争取最大的补偿利益。即便是在存在待岗的情况下,只要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休假条件,仍然是可以主张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的。正因如此,劳动者在工作中,要努力收集有关连续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举证过程中赢得主动。

以无假承诺限制休假权利

张某是一名司机,2011年3月5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可在这份劳动合同之外,公司还要求张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这份承诺书中就规定了张某“无年假”。

后来,张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其中,张某主张,自己在2012年度没有享受年休假,要求单位支付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可对于这项请求,公司却显得“理直气壮”,一是认为张某已经签订了承诺书,认可其“无年假”的待遇;二是,张某作为司机,其负责开的车辆每周都有一天限行车辆限行时间就应该可以折抵年假待遇。

但是,公司的理由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判断张某的工作内容除了开车以外,还要负责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车辆限行期间虽然不能出车,但并不代表他可以不工作而享受休假待遇。因此,公司提出的车辆限行时间可以折抵年假待遇的主张不能成立。至于承诺书,法院指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双方之间关于劳动者无休假的约定根本就是无效约定。据此,法院支付了张某的诉求。

承诺放弃年休假也无效

法官解释说,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享受的法定休假权利之一,且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带薪年假已经作出了最低标准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降低劳动者依法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待遇,否则这种约定就会因为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此外,还有些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高于法定天数的年休假天数,但同时约定“一年内没休完作废”。对于这种规定,如果是高于法定天数的部分,一年内未休完的,即可根据双方的约定作废掉,但是法律所规定的最基本的年休假天数,法院仍然会予以保障。

对此,法官建议,劳动者应当明确自己所享受的法定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附属协议时,要保持一定的警觉性。一旦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的文件中有限制、剥夺法定权利的相关内容,劳动者可以积极行使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明确予以拒绝或者申请司法机关认定无效。

以旅游福利混淆休假事实

陆某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了将近三年,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诉讼中,陆某主张,他在2010年度期间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可公司认为,陆某虽然没有单独休假,但单位在5月8日至15日期间安排他外出旅游,应当视为其已经享受了带薪年假。为了证明,公司还提交了当月的考勤记录、旅游照片、火车票等证据。

对于参加单位安排的旅游的事实,陆某并不否认,可他不认为旅游福利就是年假待遇。

对此,法院则认为,外出旅游是单位为员工安排的福利待遇,并不能视为劳动者享受了年休假。而且,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向劳动者说明,旅游时间是要折抵年假天数的,因此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旅游作福利不能抵年假

法律规定劳动者所享有的休息权,就是劳动者在劳动中经过一定的体力和脑力消耗以后,依法享有获得恢复体力、脑力以及用于娱乐和自己支配的必要时间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的休假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以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而与此同时,很多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劳动、提高员工待遇,还为员工专门安排有定期的外出旅游、报销旅游费用等福利待遇。这种福利待遇是用人单位高于法定标准之外给劳动者的权益,可从性质上讲,旅游福利毕竟不是纯粹的自由支配休息、放松时间,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福利待遇之名来剥夺劳动者的法定休假权利。

法官也建议说,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休假制度规范。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应的以福利待遇折抵年假天数的规定,就应当提前向劳动者告知公示,以便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单位福利待遇或是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之间作出明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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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辞职未休年假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病假超过一定天数影响享受年休假。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自愿放弃休假的除外),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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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律师解答

什么叫带薪休假?产假算吗?
产假不属于带薪休假,但是产假期间的待遇与上班时间是一样的
亲人去世有带薪假吗
【法律意见】
  一、目前,银行为了预防风险,一般要求必须先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才可能让继承人领取存款;
  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存款凭证(如存折等)。
  4、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5、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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